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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6 古典而致忧伤
古典而致忧伤
我和你是不一样的。不一样的人用不一样的画面定格秋天,就像他们用不一样的坐标度量人生,用不一样的沙漏装载时间,用不一样的酒杯痛饮他们各自的悲伤。有人的秋天是一片落叶,有人的秋天是一滴冷雨,有人的秋天是他们沾沾自喜的Burberry风衣,有人的秋天是他们排两小时队在平安大街的路口上买到的糖炒栗子。——有人的秋天是夏天的尾声,有人的秋天是冬天的序曲,有人的秋天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
我的秋天永远始于Lake of Tears,始于Forever Autumn,始于Fell Autumn Rain那如泣如诉的小提琴前奏的第一个音符。季节或者时空的变更都要在这一刻被调回原点,欢乐或者悲伤的情绪也都要一一清零,沉重的混浊的不明所以的生命的情节都在这一刻变得清晰、透明。透明是秋天的颜色。
透明究竟是不是一种颜色,就像不可能究竟是不是一种可能,或者罗素的独角兽究竟是不是躲在其指称背后的一种真实的存在。答案是没有答案,如果没有答案也算是一种答案。因为你并不是真的能想象不可能,也不是真的能理解不存在,你能想象不可能发生的却不能想象不可能想象的,你能理解不存在于现实的却不能理解不存在于理解的范畴之内的。——Oops. 看来有人的中文正在飞速地退步。
其实不退步、不衰变、不逐渐陷落于无序的东西是非常罕见的,即使是在非常浅显的表面;这也正是为什么我像很多人一样热爱并赞美四季的更迭、日月的交替。那么顺理成章,那么如约而至,那么自然生动而不费力气,给人以时间并非流动、光阴并未消逝而只是一圈一圈地围着你我旋转的温暖美好的假象。而世界上大多数的东西并不是这样,我们所爱的更多的东西都不是这样;衰变和裂解是你我共同的命运,你我和你我周围的一切东西的命运,是联结所有灵魂的最悲伤而强大的纽带。是的我觉得熵值的最大化是一种命运,一种深刻的命运,实际上甚至是唯一的命运;我相信玻尔兹曼审视着刻在自己墓碑上的S=KlnΩ心情是无比复杂的。
所以有时候我只是为了写字而写字。为了读书而读书。向着命运的相反方向跑,只为了能呆在原地方。呆在自己的字里,呆在别人的字里。我极少怀念过去,却总能想起某时某地看到过的某个人的字;定定地想,狠狠地想,一字一句力透纸背地想,捧在双手贴在胸口涕泪横流地想;想那每一个我知道的,认得的,遇到过的写字的人,想他们那温柔的,热切的,轻快的,悲伤的,平和冲淡的或者字字珠玑的文章,有时候甚至是比我还要像我的文章。
我爱的文章形式大于内容,就像我爱的音乐旋律超越了情绪,我爱的图画色彩掩盖了精神。因为我不需要别人的内容,也不在意别人的情绪和精神;因为真正的内容只有一个,真正的情绪和精神只是我们各自的寂寞。
有人讨厌我说寂寞,有人嫌这说法尽显了我们的苍白、虚弱。Screw that. 如果寂寞是虚弱,那希望、骄傲、尊严都是虚弱;呼吸、思想、互相交谈也是虚弱。任何情态,任何状况,任何寄托都是虚弱。但是寂寞又确实有程度上的差别,那最寂寞的,格格不入的,躲在天涯海角幽幽望着这欢乐吵闹的人群的,——正是那些欲望最多的人。——这荒谬的反差并不类比于海水的深邃与平静,或者风暴与风暴之前的寂静,我觉得它更像是最坚定的信仰往往最易被刺痛、最热爱生活的人往往最忧伤、最喜欢减肥的往往正是那些对于美食有着持续不退的强烈欲望的人。
我们都寂寞,我们都了不起,我们彼此热爱着仇恨着亲吻着并咒骂着,一起去死。呵呵,这古典而致的忧伤,这自恋而致的自毁,有什么办法可超脱。若不是太爱自己你不能爱别人,若不是太明白这人生的种种短暂和残忍你不会流着泪爱上那所有的短暂的美好;爱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却也并未创造新的问题,因为你的爱就是你自己,而你还尚且不能超越你自己。做一组音符,就用它最灵巧跳跃的旋律来爱这世界、歌唱这世界;做一组油彩,就用它最华丽绚烂的色彩来爱这世界、描画这世界;做酒的就要通透而热烈,做水的就要明亮而温柔;做鸟的要飞翔、做兽的要徜徉、做一只小虫就要缓缓地谦卑地爬行;做星体要旋转,做落叶要飘荡,做一台Plexon就应当彻夜不眠地播放神经元的交响。——我的眼所映射的,并不代表我看到,我的笔所写下的也并不代表我懂得。我只承载我所能承载的重量,我爱且恨因为这是我仅有的。所以爱什么,怎么爱并不是多么有所谓、多么了不得的问题,爱和被爱,折磨或被折磨,观赏或被观赏,都没有区别,都没有关系。——亦如我的猴子正让我愈来愈深刻而悲凉地意识到,笼里与笼外、囚禁与被囚禁、驯服与被驯服其实也只是同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
虽然如上所述,美丽的东西都是可爱的,古典的人眼见了美丽就要向它膜拜,对它倾心,为它朝思暮想,而非古典的人就会从它旁边轻轻巧巧地经过,不动心,不动情,没有幸福也没有寂寞。但是美丽与美丽终究还是有所不同的,美丽的并不一定都是高尚的。高尚的美丽是自然的美丽,是和欲望弱相关甚至不相关的美丽,是那些让我们爱的且不会杀死我们的东西,激起温暖情怀却不引发任何飞蛾扑火式的毁灭性结局的东西。比如大海。比如莫扎特。比如新鲜的龙井茶。
Big BangTheory里面Sheldon说过一段话,是有关于他著名的“spot”。他说时间和空间可以随意变迁,但是这spot是他生命的参考点,是他稳定的永恒不变的(zero, zero, zero, zero)。Sheldon是可爱的疯子,这是他无数可爱的疯话中我最爱的一句。我们都需要生命的参考点,因为我们都不确定自己是谁。我们要呆在特定的地方,和特定的人说话,闻着空气中某一种特定的味道,才觉得自己生命的形态稳定,安全,且明朗。最近的我就习惯于在电视上反复播放那些熟悉的喜剧,习惯于反复听着Sheldon, Charlie, Chandler和Monica的声音,说那些我早已背下来的台词。我听着他们的声音做饭,煮茶,调Margarita。听着他们的声音念书,上网,收拾房间。我对他们已经那么那么样的熟悉,觉得每一个音调和表情都变得那么可预测,就好像他们已成为家人。活泼,亲切,有时唠叨。细碎,吵闹,有时招人讨厌。
我想要每一段对话都不结束,每一个show都一直播放,每一场电影都不散场。我只是不想到任何地方去;我到不了任何地方去,不能在任一个真理里安家。我曾想要的那所有情节,所有乐章,所有刻骨铭心和其他一些不能再重复的疯狂,都有什么用。都不能带我去到任何地方。有时候我特别开心地笑或者特别伤心地哭,我真的以为有什么事能留驻,能改变,能凿刻这优美的悲伤的如水的时光;但是结局总是,只能是,下一次太阳升起之后我仍是一如既往地苍白、偏执,自顾自地生活。紧紧抱着我那其实甩也甩不掉的忧伤。
June 23 流畅流 畅
流畅是什么,是LBJ的上篮,霍华德的盖帽,湖人队的三角进攻;是梅西的盘带,C罗的过人,西班牙和巴塞罗那前次和今朝的优雅;是叶芝的诗、贝多芬的音乐和莎士比亚的台词;是尼采的心胸、伽利略的脑电和麦克斯韦的方程组。流畅是所有让你动容的东西。真实又抽象的东西。绝望又充满希望的东西。是它们的栩栩如生的喷薄而出的存在的状态。Mozart和AC/DC有什么相同的地方,博尔赫斯和周作人有什么共性,而叔本华为什么又跟维特根斯坦有着缠不清扯不断的联系——我觉得这人生的谱写与作曲之间,流畅是太重要的主题,太基本的假设。流畅是一种灵感,是不可遏止的才华,但是更重要的是它是一种绝对的自然。它是凡俗的人们偶然踏上了天地日月的节拍,鄙陋的心灵碰巧应合了宇宙万物的生息。
大道何在,与天同道。西斯廷的壁画,古希腊的传说,所有那些看似与你无关的然而却能够穿越了百千年的时空而简单明了地直击你的前额叶的,就是道。人道,天道,宇宙的道,说的也正是同一样东西。说的是我们自己。和西西弗的第一块巨石一起滚落,和拉奥孔的第一滴鲜血一起落下,和乞力马扎罗的第一片冰山一起融化,那都是我们自己。甚至于普鲁斯特他为什么要循着自我的记忆和意识的主线去组织他那浩浩荡荡的岁月、扬扬洒洒的心事,想来也不外乎是因为记忆和意识,虽则时而隐讳,却恒久地是我们的自我里面最流畅、最具有连续性、最柔软又最坚不可摧的部分,正与我们外周的岁月对应着。
但是流畅并不属于所有的人生,就像飞翔并不属于每一个灵魂——虽然灵魂永远是微不足道而轻如鸿毛的。所谓如痴如梦如戏的人生,那种我一直期待(但并不寻找)的人生,并不在于任何跌宕起伏故弄玄虚的情节(情节总是显得刻意而又幼稚的),不在于任一个人、一颗心、一句话或者一个吻。如戏的人生在于永恒的流畅,不灭的才情,绵绵不断的心绪和滔滔不绝的兴致。在于乘兴而来,兴尽而返,不必见安道,也不带走一片云彩;在于笙歌一曲,曲终人散,歧路不沾襟,而此情也再不追忆。在于狠狠地哭,狠狠地笑,灵感不再的时候真诚而勇敢地起身就走。以前我一直说,自己是个“Stranger”,不属于此也不属于彼;后来英语功力有了长足的进步,才醒悟到形容我这种人的更恰当词语应当是“Pretender”,貌似是此又貌似是彼,停顿流连却又心不在焉,最可耻的就在于总也没有起身就走的勇气。
在我们所有的艺术体裁里面,音乐无疑是最自然、流畅的。一首好的歌常常就像一个优雅的人生,而一首不好的歌也就像一张丑陋狰狞的脸;在这里一切正义都是不证自明的,一切苍白都是无所遁形的。我想这大概也是为什么爱因斯坦拉小提琴,而尼采“只能信仰一个会跳舞的上帝”的原因。再者,对于所有身体(e.g., Parkinson’s Disease)或心灵(e.g., Schizophrenia)的连续性被荒谬地打破的病例而言,音乐总是或多或少有着疗伤的作用,大概也是出于同一个道理。有时候我听着一首好听的歌,就不想走,不想挪动,甚至不想呼吸。因为一切都让我觉得是那么完整而且安心。我想活在并且死在那首歌里。——你选哪一首歌做你的坟墓,我就要在你的身边躺下来。
说起来音乐,有一次我曾经预言老鱼最终的归宿在于古典音乐,在于门德尔松和舒伯特;虽然他现在还受不了他们。这世上有很多东西,你经常感到需要,但是又经常觉得受不了;You know you NEED it, but you CAN’T STAND it. 最典型的比如爱情,酒精,浓烈的咖啡,或者那种焦糖牛油核桃味道的甜的令人发指的冰激淋。这时候我看着梁龙涂脂抹粉的,用他那独特的让人恶心不已又欲罢不能的腔调唱着,“青春呀青春,你坐北朝南,看阳光普照。”哦,正是,还有青春,that manipulative bitch,简直让人甩不开又戒不掉。
如是,我们对于很多美好而又注定要失去的东西是注定要上瘾的,越想着不能上瘾不能上瘾反而就更快更深更狠地上瘾了,所以也注定了要怨恨这所有的美好。我真想让青春死在我怀里。科比在奥兰多安利中心高举起他的MVP奖杯,蓦然回首,七年已经过去了;巴顿一次又一次站上分站赛的最高领奖台,神情从惊喜渐渐化作了如今的淡定,而这已经是他在F1的第九个年头了;费德勒在罗兰加洛斯一声怒吼,双膝跪地,热泪里是不是也看到他自己这六年的时光,14个大满贯和连续237周世界第一的日子;马尔蒂尼、菲戈和内德维德分别从米兰、国米和尤文的赛场上走下来,昔日的微笑和奔跑都凝成一个沉重又苍老的背影。时光如箭,而箭在弦上,我们的英雄都退场了,我们也要众望所归地离席了。
前两天做老摇滚专辑,Journey的一首Wheel in the sky 总是挥之不去地在脑子里转,折磨了我很多天。Wheel in the sky keeps on turning,Wheel in the sky keeps on turning,歌里反复地这么唱。前人死了而后人补上,老人离去而新人跟进,人人都由这里衍生,自这里前行,最终又在这里被碾碎,原来这才是最永恒的流畅。我最爱的正是将要了我的命的,不是吗,踩在前人的尸体上而抢夺来的青春,我现在是多么不舍得就这样撒手给了后人呢。
这每一个夏夜,和数年之前的夏夜也似乎没有什么分别,我站在茂盛的合欢树下,粉红的合欢花一朵一朵柔软地掉落在我的脚下,好像跌跌撞撞地穿越了太多的梦和时光,却不发出一点的声响。也并不疼痛。谁的车里放着午夜的电台,一首怀旧的毕业歌曲。黄色的野猫在角落里叫。梳着马尾辫的女孩坐在男朋友的自行车后座上,头靠着他的背,渐行渐远而消失在了巷口。远处有光着膀子的小伙子三三俩俩闲坐在马路牙子上,喝啤酒,吃花生米,操着地道的北京话贫嘴。而我也还是想在银锭桥上躺下来,看看头顶有没有星星。还想拉着手在新街口走。在西单游荡。还想抱着膝盖在沙发的一角上看你们喝酒打牌,说那些我听不懂的话。还想在酒醒的那些头痛欲裂的清晨里狠狠咒骂自己,又想着下一次和你们再见。很多年前我就说我不会怀念,很多年后才知道其实是从未离开。真的,我们无疑正在一起老去,我们的青春留在并且死在彼此的心里;毫无浪漫可言,却让我觉得安全。
May 12 英雄,孩子,傻子,和小花裙子英雄,孩子,傻子,和小花裙子
我老想见一回英雄,老想,有事儿没事儿就想;我想我在有生之年好歹也得见上那么一回。后来有一天做梦,我就真见着英雄了,远远地,背着手站着。周围有好多人,推我,跟我说你不是特想见英雄吗,他就是英雄。我就走上前去,他就转过身来。我忽然莫名其妙地就特别烦他,烦到想吐,虽然我根本看不清他的脸。我老大不耐烦地扬起头来问他说,你是谁啊。他笑得非常后现代,一双雌雄莫辨的眼睛里有点故作沧桑的忧伤,他说我是英雄。我使劲儿睁一睁眼睛再看他,额头鼻子嘴巴也都不情愿地一一浮现出来了,我唤醒了我这沉睡中的枕颞面孔识别通路,一加工,不禁哑然失笑了。我说屁啊,你是英雄啊?你不是我吗。他还是笑得花枝乱颤,犯贱没有极限,他不冷不热地说,我是你啊?那你是谁啊?
是啊,我是谁啊?我他妈到底是谁啊?这个恶毒的问题就把我吓醒了。
醒了我就开始细细思量这个有关英雄的问题;思量英雄怎么沦落到了今天的这个地步。其实我小时候特别喜欢英雄,喜欢英雄就像我喜欢公主,王子,和王子骑的大白马;我还专门写过一篇有关于英雄的日记,用一百多个工整的排比句罗列了英雄的种种美德和光环。但是那所有的美德是怎么一步一步变成了今天的虚伪,那所有的光环又是怎么一个一个如寂寥长街上的黯淡路灯一样逐渐熄灭乃至破碎;这中间都包含什么人物,发生了什么情节,它如何伤了我的心并且一劳永逸地摧毁了我的希望,而我又是何以能够接受这一切,何以一声不吭而且一滴眼泪也不曾掉落;这一刻我突然开始回想,这一刻我才发现原来我什么都不记得。
为什么说英雄是一个虚伪,因为英雄应当是一个点,是生命和灵魂的至高的点;是一个点而不是一个面,是一个刹那而不是一段时光,是一种事迹而不是一个人。英雄的光辉就像蝴蝶破茧,花儿吐蕊,或者英勇的战士的死,它不仅必需要短暂,它的所有美丽和浪漫就依托在它的短暂里;拉伸或者放大它的任何细节都徒增它的丑陋。为什么说英雄是一个尴尬,因为英雄应当是一种在,而非不在,在过的英雄不能回到不在的状态;做过英雄的人不能回到未做过的状态,见过英雄的人不能回到未见过的状态,存在过一个英雄的世界,无论曾经多么平静,现在都已经不可逃避地被他那瞬间的光辉所划伤了,今后将有的只能是黯淡和残破。为什么说英雄是一个残酷,因为英雄应当是一种一,而永远不会是一种众,从众里诞生出的一却总要高高地飞在众的上面,踩着他们沉默的头;所以每一个英雄存在的时候有多少人前赴后继地做了英雄的分母,所以每一道划破这世界的英雄的光辉吞噬过多少人性的闪亮。然而人们不在乎,人们说让英雄来,再邪恶的光亮还不是要好过黑暗。
有一天我从驾校的白色破捷达车的车窗望出去,穿过纷飞的白色的柳絮我望见远远的两个小孩子。小孩子们穿着爸爸妈妈精心给她们挑选的小衣服和小裙子,小孩子们大声地吵闹。她们坐在街心公园的一台白色走步机上,一个坐在走步机左边的踏板,一个坐在走步机右边的踏板。她们此起彼落地坐在踏板上面荡秋千,小小的脚上下踢着,小小的衣裙蹭不到地面。我路过了这样的画面,脸上带着痛楚又羡慕的微笑就如我正路过我的幼儿园,老房子,洋灰地上跳房子的格子;路过小学校门口吹糖人儿的叔叔,卖贴画儿的阿姨;路过我藏在地毯底下的四分儿作业本儿和躲在被窝儿里偷看的美少女战士;路过我自己和我第一支美宝莲的睫毛膏;路过我昔日最喜欢的男孩儿和他脸上的第一道皱纹。我好想要闭上眼睛,尖声地叫,我好想要这一切的一切都在我的尖叫声里塌陷和旋转,如一个逆反的漩涡,在它的中心有最强大的力量把所有流泻的时光都抽吸回去。我好想,想要小到不能再小,没有痛也没有任何的所谓。小到可以用别人那小小的走步机的踏板做我大大的秋千,装我所有的夏日午后的梦。
有一天我爸抽着烟,发呆;他缓缓地若有所思地说,好久没有看见楼下的傻子们了。我们家的楼下有两个傻子,一直在,他们佝偻的身影和蹒跚的脚步穿越了我的整个童年和整个青春期。还有那不可名状的脏头发,旧衣服,发霉的被子,和随地大小便混合起来的味道。两个傻子分别被我们叫做“大傻”和“二傻”;他们有一个爸爸。他们的爸爸通常被我们称作“一楼的老头儿”,或者“捡垃圾的老头儿”,是一个健康的人,虽然看起来有一千多岁了。大傻和二傻以前跟着他们的爸爸捡垃圾,时常在院子里出现;和所有有关于傻子的小说儿里写的一样,他们喜欢和小孩儿玩,也会对骂他们傻子、朝他们扔石头子儿的小孩儿很生气地嚷嚷,或者一瘸一拐地追着他们跑。傻子说的话我们都听不懂。傻子有时候拣到一个破纪念章,别在胸口上,特别美,见着谁都要比比划划地跟人家显摆一番。傻子一家住在一楼,有时候经过的时候能看见傻子们坐在窗边晒太阳,看着外面的玉兰花和行人发呆。但是现在我很少看见傻子们了。我想了想,觉得他们可能是老了。你经常会觉得美丽的人变老了,聪明的人变糊涂了,你体会得到那是岁月的力量;可是你很难发现傻子的变化。你觉得傻子一直是傻子而已。直到有一天你猛然再看他一眼,发现他老得已经快死了。
有一天我穿着我新买的淑女屋小花裙子,走在阳光底下;别人都看我,我觉得兴高采烈。突然,我妈看着我的裙子说,我小时候一直想要这么一条小花裙子。我一下子不知道怎么了。我像被推进了一个陌生人的梦里。或者从梦里惊醒了。我想着我的英雄,孩子,傻子,和小花裙子,我觉得这一切都是陈词滥调的,和我平时思想的思想,和其他所有人思想的思想,也并没有什么不同;可是这一切忽然把我伤害着了。混着我的骄傲和我的孤独,和我所有的沾沾自喜,以一种特别实实在在,但是又无法控诉的方式把我伤害着了。
我想起来我前两天看的Gossip Girl,想起来Nate在整本书里都在哭,从头到尾地哭,哭得让人那么摸不着头脑;直到在结尾的毕业聚会上他一边哭一边想,如果生活就是这样了怎么办,如果他曾有过的就是他最好的了怎么办,如果他从此就走上不可停止的下坡路了怎么办。我想起来我前两天看的Awakening,想起来Oliver告诉我们说每一种疾病都不仅仅是一种病毒,几个蛋白酶,一套神经症状,或者教科书上的几行字;每一种疾病都应该是,而且只能够是,一种存在,一种有痛,有伤害,混杂着恐惧焦虑和希望的,只被少数人经历着的存在。我想起来我前两天看的When the Air Hits Your Brain, 想起来Frank如是地低沉地诉说,说眼前躺在担架上的这名女子,对他和其他所有神经医师来说,不过是一种心跳,血压,和脉搏,一个屈伸反射,一片颞叶一片额叶,OR里另一个灯火通明的夜晚;而对于她那正从另一个城市连夜赶来的父母来说,她是浅褐色的头发,嘴角调皮的微笑,吃完晚饭之后蜷在沙发上看连续剧的样子,是第一次开口说话,第一次骑单车,第一次毕业典礼,和第一个发薪水的日子;她是他们的一切。
这一切,我说的是这一切,这一切我见过的人,想过的事,看过的书,忽然,就在这一刻,我说的是真真正正的这一刻,反过身来要把我吞食掉了。英雄,孩子,傻子,和小花裙子。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好像是这一切,我又什么都不是。我不知道该唱一首悲伤的歌,还是雄壮的。我不知道我该哭还是该笑,该跑还是该停下,该冲向大道上还是该躲在角落里。我好像被伤害了,却不能形容我的痛苦。我好像有所感悟,却又不能阐述我的心得。我变得慌张了,就像明天就要世界末日了,而时至今日我仍是这世上唯一的知情者。但是我又有力量,因为我不在乎这所有的可怕的答案。我有点冷,又不像是冷,我想狠狠剥落这一切我又想紧紧抱住这一切。我忽然觉得一切都是不中肯的。我一直觉得我是语言的动物,但是现在我没有语言了。我好想是被击到在地上了,眼睁睁看着我的情感向前飞奔;我的情感超越了我的语言,我的情感蔑视了我的语言,生平头一次地。很难想象我也开始悲天悯人了,我想我只是太爱我自己了。
(发日志又正好赶上5.12。。。再次悲天悯人。。。。)
(且给自己的极品乐鉴14:华丽摇滚做广告: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7bbbd00100cwxa.html 文案和选曲是我做的)
April 25 还是四月
还是四月
我穿着我最可心的小碎花裙子、在耳机里放着我最喜欢的音乐、眼望着窗外一片片欣欣向荣又灰头土脸的北京春天特有的颜色、大口大口地吃着草莓。草莓是太不一般的水果,它一口一口的满是强大热烈的欲望。草莓是我的水果。
所谓一人一世界,这世界于人而言最美妙的地方正在于它的可感。现实是软绵绵的提拉米苏蛋糕一样,有很多个混杂的层面——或者如你如我幼年时候所看的苏菲的世界里面说的,是蓬松松的兔子的皮毛——而我们每人,大如一只蚂蚁,小如一介病毒;我们欣然,我们孤独,我们不想身前我们不问身后,我们听凭自己跌落在某一个随机的孔洞并且舒坦地寄居。世界于我们而言可能有很多种意义——或者根本没有意义,却也正是一种意义——它可能是可观的,可感的,可思考的,可触碰的,或者是可嘲笑的。而我向来就明确了我所有的这一层蛋糕、一片皮毛,我紧紧抓着从不放手;我觉得这世界的美妙对我而言就在于它的可感。
我矫情地认为,一个人如果被赐予了多于常人的感觉/表达这个世界的通路,他总应该被看作是幸福的。有人乐感很好,我羡慕。有人视觉极敏锐,我也羡慕。小时候听一个著名的法国品酒师说,这世上的每一种味道于他而言都有一幅图画、一个场景,或是旧时宅子里的某个红木柜橱,或是青年时代暗暗倾慕着的某位少女;我当时就想,这真好,真让人羡慕。甚而有时候这些人不断抱怨着自己因周遭的世界色彩太鲜艳、声音太嘈杂而觉得苦恼了,我却依然觉得他们幸福。有人能记住世上的所有事,记住见过的每一张脸和读过的每一本书,记住所有开心不开心,怎么忘也忘不掉。我觉得很好。有人同情这世上所有的痛苦、悲伤和贫瘠,因每一只无家可归的小动物而伫足,为每一个流落街头的乞丐双手合十而不管他们的眼神里流露出多么明显的狡黠和欺骗。我觉得也很好。有人坐在十字路口,吹过了一阵风,飘过了一片云,他就对着那明晃晃的太阳大声哭起来,我觉得这太好。怎么会是不好。甚而前两天讨论学术问题,话间提及那些具有联感症状的病人,我也说我实在觉得他们幸福。从一幅画里面尝出味道来,或者从一首歌里面听出色彩来,这怎么会是不幸福呢。是我求之不得的幸福呢。
然而我并不是那样一个人。与我想要表达的所有东西相比,我所能感觉到的那些东西是苍白得可笑的。我又想起来我第一次面对罗夏墨迹测验时候那空白张皇的眼神,飞奔着的肾上腺素。我不明白健康的人是不是一定就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强壮的想象力,但是毫无疑问这幼稚又恶毒的测验证明了我不是一个那样的人。Yeah, big surprise,我不是。无所遁逃,无可粉饰。我看不到蝴蝶,找不到山羊,听不到潺潺的溪水,更没有察觉高贵美丽的女人在对我幽幽地笑。
由最近死掉的几个人我淡淡地想到了一些事情。死人之死,天道定数,不是让我拿来想事情用的;然而活人活着又不能停止他的无意义的想。第一个人是阿桑。我知道她死了之后花了很长的时间闭上眼睛想她的那些歌,细细地想,慢慢地想。想我在Channel V看见她的MV。想我把她的CD放进我那个银灰色的索尼CD机。想我和我的朋友第一次在KTV唱起她的歌。想第二次。想第三次。和什么人在一起,穿什么衣服,喝着什么饮料,讲着什么样的笑话。我想那么安静的人和那么美丽的歌,静静地像流水一样,穿过多少个人的多少个青春故事。这一刻这世上一定还有人想着,啊,曾几何时我还点过、唱过、抄下过这样一首歌,对谁倾诉过怎样的一种思念、爱慕、或者怨尤呢。而那唱歌的人已经不会再唱了。第二个人是某天逛校内的时候无意中看到的一个女大学生,和男朋友一起自杀了,生前的朋友为怀念她而建了一个主页,然而却成了风风雨雨是是非非的地方。她怎么死,什么时候死,为什么死,人们为那一个或几个紧要或不紧要的真相苦苦地争论着,好像谁谁死了就一定要是谁谁谁的责任,好像谁谁谁付了责任谁谁的死就因而有意义了似的。第三个人——其实并不是死人——是我前两天坐在往驾校的班车上看到的。一个不知多大岁数的男子,毫无征兆地突然晕倒在车上,完全不省人事了。司机停了车打了120,正等着急救车来,这时候我听见身后面一个长得还颇有几分可爱的高大男孩说,操,又晚了,吃不上早饭了!
我总说最让人齿冷的事情不是死了一个两个的人,而是由这死掉的一个两个人而观活人的反应。而让人齿冷的原因也不是活人的无所谓,无话可说,或者无事可做;所谓宅心仁厚,或凡夫俗子或圣人孔孟也终归有个边界,人不为无关无系无痛痒之人伤心落泪也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再说,即便是眼前人、身边事,你又能伤心多久。丧亲丧友之痛,你伤心多久。丧父丧母之痛,你又伤心多久。若是丧妻丧子之痛,你又当如何呢。大若生死茫茫两相隔之事,却也竟还是有个量在里面。可量化的情感都是可超越的,可超越的情感多少都让人觉得是虚伪的。而虚伪竟是你的我的最后的事实。
最后一个我要说的是伟大的H.M.也死了,在2008年的12月,我是在今年的一篇Neuron文章上面看到的。学过心理学的人都知道H.M.是谁,也都知道他的伟大。他简直就是二十世纪后半页帮助我们开启了认知心理学大门的一把钥匙。你在不一样的书不一样的文献不一样的科研报告里看过那么多H.M.的名字,H.M.这样,H.M.那样,H.M说,H.M做,H.M.哭H.M笑,这一切让你觉得H.M.是一个运算符,一种线粒体,一套复杂的精神症状;H.M.是一切但不是一个人。然后,忽然,H.M.死了,荒诞得突兀得像是一个笑话。这时候你不由得恍然了,想来H.M.也应该是有家有室,有悲有喜,有梦想和惆怅的。
有人问H.M.说,你这没有记忆的人生过起来是什么感觉呢,他说,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就像一个人孤单单地浮在大海上,四下都看不到海岸线。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H.M.,我们每个人都以强烈偏差的方式认识着这世界。并且滔滔不绝地讲述。可这却正是我最感恩的所在。在我身上并没有什么是唯一的,总有另一个旁人可以来穿我的鞋子、走我的路子、装我的样子,他可以说我说的这些道理,也可以用我这惯常的笑容和温柔去爱我爱的人们。然而只有我这特例的、偏执的、歪歪斜斜一路行进着的,对这诺大世界的微薄的感观,竟是他人所不能体会的。如同一款香水洒在不一样的身体上就散发出不一样的味道。慧能说心不动则风幡不动,王阳明说我不在则百花不在,看开了也终归是同一个道理;而我却觉得是因为花在所以我在,因为风动所以心动的呢。唯心之所在,而心又在何处;心在我们对这世界的每一次感知和吮吸之间。所以说如王尔德这样的感官主义者实际上是最浪漫也最悲伤的纵欲主义者呢。
如果这日子是最后的日子,这歌是最后一首歌,这身边的人也正要给我最后一个吻。你猜我会怎样,我并不想怎样。我就想吃着我的草莓。我就想静静地,静静地靠在他身边。我就想淡淡地,淡淡地看着这世界。一吞一吐地呼吸它。在我的掌心里熄灭它。
April 03 四月四月
我们的四月。我的。你的。 我已不在。你也不等了。 你顿一顿脚,抖落时光。烟灰。上个冬天的雪尘。还有这个春天的片片桃花。 走了,你说。 我说不送。
上上个四月我在看荒原,上个四月我看张国荣。这个四月我在做什么,我看喜羊羊。我的团长。听郭德纲。我向着餐桌上方端端正正悬挂着的美利坚地图沾沾自喜地忧伤。甚嚣尘上。
甚嚣,尘上,我爱这小小的措辞。无比真实又无比肮脏,无比稳定又无比形象;这是北京的四月,这也是我的人生。我并没有说我历史性地进入了一个喜庆的四月——我从来不甘于喜庆,就像我不甘于寂寞、平凡、或者善良——此般种种感情都不免使人太安定,逐渐丢失了欲望,可我还正爱着我的欲望。我只说我进入了一个我所不太熟识的我,镇定而无畏,还有一点点充满重量的凝滞。凝滞也并非说我不在变化着了,这短暂的凝滞也不过是我众多变化中的一种而已。而我说着这每个我都是我,心里也就开始盘算着这一个我也快要走了,不见了,重新回到我心性的阴暗面了;我就含泪看着我,更觉得我美丽。
如果用一个词来总结这人生,我的人生,我所一手造就的这曲曲折折的人生的线路,甚嚣尘上倒真算得上是个恰切的选择。如果用一幅画来描绘这人生,我就要选四五年前我在我的第一本变态心理学教科书上所看到的一幅画——画的中央有一只大大的惊恐的眼睛,眼睛的四周布满无数鲜艳明亮、旋转着爆炸着的色彩。那是某个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自画像——诚然,我不分裂,我的精神坚强、健康、富有弹性,但是我太能体会那无休止的喧嚣所带来的慌张。
我一早说了我爱着每一个我,昭彰甚至是有点厚颜无耻地一一爱着。好与不好一并接受。可我没有说过的是,我内心里其实又巴望着他们一一寂静地死掉。巴望着自己走进某一个乖张的梦魇,有个无所不能的英雄如后羿一样拉满着爱与毁灭的弓箭,将我这骄傲的热烈的闪耀着的自我一一射落。然后在下一个清晨时分,我能够坐在床沿上若有所失然而又如释重负地凭吊片刻,随即就毅然决然站起身来,成为一个高大而稳定、完整而清晰的我。那样的一个我,想来她只穿黑色的衣服,只梳披肩发。只用一个牌子的香水,一辈子散发同一种味道。也只抽一个牌子的烟,翻来覆去听那么几张老旧的黑胶唱片,对着这繁华的世界镇定自若地笑。
所以对于我来说,这人生恒久的问题并非它太短暂,而是太漫长。总有明天。总有明年。总有另一根烟的时间。也总有下一次花开的日子。
难道不是吗,我淡淡地任性地反问。难道不是每一年的冬天都那么漫长,长得让我觉得不能够活着穿越;然而紧接着春天就不请自来了,披挂着它所有闹哄哄的繁华,那么实实在在,实在得就像它从来不曾离开。我爱着也恨着春天就像爱着恨着我自己,关于它的平凡它的伟大,它的柔顺它的任性,它不疲惫不厌倦的可能性的生长,以及它接下来那不停顿不回头的可能性的衰退与坍缩。是的,很多时候我觉得衰退与坍缩是更震撼也更可爱的,就如同夹在厚厚词典当中的一页植物标本——当你用指尖轻轻碰触它古老而疏松的枝脉,你所感受到的那种震颤是多么真实——可这震颤并不来源于它昔日的美丽,而是来源于那美丽时至今日的磨灭殆尽、荡然无存。
所以我说,如果只有一天,一支烟,一杯酒。春宵一刻。当怎样。花不落地,酒不醉,人也不老。一池春水不皱。当怎样。——当怎样。能怎样。该怎样。
我迎着这早春的微寒的风,那么样无畏地向前走。平稳地向下坠。冷静地剖析着从这柔软的温热的脑皮层当中正喷涌而出的充满着悲剧性与毁灭性的想法。我穿过一条街,我坚定地事不关己地高扬着我的头,世界从我的眼睛里流淌过去、折射开来,又在我的身后如水银一样优雅地破碎、沉默着聚合。我想要穿过这条街,这个春天,可是我看见一队蹦蹦跳跳走在春游路上的小孩子们,我远远观望着他们那不可思议的快乐——就如同站在隆冬腊月的寒风里瑟瑟抖着,却又用力地闭上眼睛要想象那七月的骄阳——你明知你经历过那些,就在不久以前,可现在的你倾尽全力却再不能够理解了。我想着我一定要穿过这条街,我从我稳健的步履中汲取着信心和力量,然而我又看见一对背着书包穿着青灰色校服的高中生,男孩拉着女孩的手向前跑着,在太阳底下跑——有这么一种想象,一个画面,一直以来你以为是这人生的大戏里最美的场景之一,是你说什么也不能错过的高潮——可是后来你一觉醒来,有人站在你的床边、看着你的眼睛告诉你说,你早已不适合这角色了因为你太老了。然而我依然固执地想要穿过这条街,我无畏地走着、安静地挣扎着、镇定地老了。我残酷而略带幸灾乐祸地质问自己,还有什么可盼望的;我搜遍了内心深处零落着的往昔白日梦的遗骸,发现单单只一个影像还没有幻灭。那样一个影像里面万物都很喧闹,欢腾;只有我安静。我穿着高雅的黑色,戴珍珠耳环。我烫着卷曲的短发,看上去是永远的二十八九岁。我坐在任一个旁人的婚宴上静静地抽烟。微笑着点头,礼貌地聆听,没有插话的欲望。这完整而稳定的形象在前面,无语,看着我笑;我无畏地向前走。
定格,定格,就这幅画面,这一分钟。这画里有急忙赶路的我,不属于此也不属于彼;画里有欢乐的孩子,有那初尝爱情果子的青涩情侣,有婴儿、少妇、老奶奶,也有秃顶的中年人不痛不痒地笑着。这一分钟折射在一万个人的眼睛里,被一万张嘴吞噬并且咀嚼,消化成一万种不一样的残渣然后被各自排泄。这太多的时间接踵而至,这太多的人们狼吞虎咽着——这世界,这人生的问题永远是太多,而不是太少。
而我,我应当从何说起呢。
我们的四月。天坛。北海。昆明湖。玉兰谢后去看樱树。 我们的四月。转身。停步。在歧路。想笑的时候泪却止不住。 我们的四月。维瓦尔第。这不差毫分的,这如约而至的,这众望所归的;竟然是如此平凡的以至于有些悲壮了。
March 13 So Long Becomes (4)
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去Pittsburg,我现在已经记不太清我是出于怎样whimsical的一种情绪的指引而决定去Pittsburg。但是我在Pittsburg玩得居然还算挺开心,学校的人也确实花了很大力气去取悦interviewee们。晚上五六点钟,我坐着一个graduate student的车从机场高速公路下来,穿过一个tunnel,出来的时候一片downtown就尽收眼底。宽阔的河水,各式各样的桥,依山而建的城市显得线条感和层次感十足。我说:WOW。开车到校园里的一个小店去吃饭,吃 “very Pittsburg”的food。她一边吃一边说,大学城里还有好几个像这样的小店,很受欢迎,专门卖非常“Pittsburg”的吃的。我终于好奇得不能忍:What do you mean by “very Pittsburg”? 她大笑:That means: very unhealthy! 然后就跟我解释,在Pittsburg的饭馆,如果你要一份全素的沙拉,端上来的时候根本看不见沙拉,被厚厚的一层炸薯条盖上了。
吃完饭到旅馆check in,前台递给我大大的一个筐。这是我收到的最大的gift bag了,当然也是最~~~unhealthy的一个,全都是干果,油炸食品,和大块大块的巧克力(最夸张的是一个Chocolate-Peanut Butter Pie, 所谓的pie,其实一点儿面没有,厚厚一层巧克力生生裹着厚厚一层花生酱在里面,那个甜的恐怖啊)。
面试安排在一天,算上早饭和午饭一共见了六个教授。Pittsburg的医院比较强大;和Carnegie Mellon的合作项目也是它的亮点(Carnegie自己是没有Neuro项目的),这个项目有不少猴子;其它就乏善可陈了。午饭时候又见识了一下非常Pittsburg的吃的,点了一个火鸡三明治,两片面包之间加了无数炸薯条和无比油腻腻又无比咸的一块火鸡肉。晚上和两个中国学生去吃泰国菜,倒是真正宗(我的意思是特别像我在中国吃的泰国菜,我不知道泰国的泰国菜是啥样子的),要了个ten in ten的辣度,确实很过瘾。不过服务生老是质疑我们的能力,一开始不停地问,你确定要ten吗,确定要ten吗;端上来之后又不停问,我给你端杯水吧,给你端杯水吧?
Pittsburg的周边做的也超好,我买了相当Q的小帽子。原本还想去Mellon买点纪念品,后来看着天那么冷就犯懒了。坐在车上路过Mellon,感觉是很小很小的一个校园。有围墙。
第三天,不早不晚的时候,校方安排了个很好的轿车送我去机场(司机穿西服带贝雷帽的那种)。我终于踏上了回Atlanta的路。So long it becomes. 在最开始的开始我还带着哭腔抱怨,oh this is too much. oh I can’t do it. oh I wish I didn’t come; this is such a bad idea. 所有那些self-doubt的场面还历历在目。而现在,在从Pittsburg回Atlanta的飞机上,我居然因为这一切的结束而有点失落了。我心不在焉地继续翻着Still Alice。
飞机接近Richmond的时候,底下是茫茫无际的一片白雪,在阳光下耀眼地闪烁。Alice对她的女儿说,你那么好,我是那么爱你。我真怕有一天我忘了我爱你。她女儿淡然,笑答道,那我就一遍一遍地告诉你,我每天在你的耳边告诉你,我爱你,你也爱我。
飞机接近Atlanta的时候,又是一片夜色。我喜欢从飞机上看Atlanta的夜色,这个城市最安静而妩媚的一面。John陪Alice坐在Harvard的校园里吃冰激凌。他握着Alice的手,悲伤而严肃地问她:Alice,do you still want to be here? Alice不明白他的意思,只是单纯地看着他笑。她说当然啦,我喜欢这样坐在你的身边——再说,我的冰激凌还没吃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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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ce拿起来一本蓝色封皮的书,用手触摸着它的封面。“From Molecular to Mind”。她翻开那本厚厚的书,她已经读不懂那些句子的意思。可是她觉得熟悉。她努力地想。 I think I have read this book. 她对身边的男人说。 You did more than that. 男人转头看着她说。You wrote it. We wrote it together. 哦,这是我写的书。Alice自己对自己说。一瞬间不知怎样一股无名的电流点亮所有沉寂的神经元。I remember. I remember I used to be smart. 她说。 Yes, Ali, you were the smartest person I had ever seen. 男人说。 Alice捧着这本书,也想起了更多的别的。她想起她曾经聪明,机敏,博学。她能毫不费力地记住每一篇自己读过的paper,在需要的时候援引它们的出处。她能在人群面前骄傲,自信地讲话。她被人尊敬,被人需要。她也想起了一直陪在她身边的陌生男人叫John,是她的丈夫。她爱他。她想把这一切说给他听,可是太多的思想还没有形成语言就被淹没在了日渐深邃的脑细胞的泥沼。 I miss myself. 她挑了最重要的一句话讲。 I miss you too, Ali. A lot. John说。 I didn’t plan to get this. I know.
在PF Chang绘声绘色地讲起这个故事,却似乎搅扰了男孩的食欲。木须肉剩下了半盘,而他就那么有点怔怔地看着我。我歉意地笑笑。
他常说我奇怪,怎么尽是找到一些明知会让自己不开心的东西。我说太开心的感觉总是让我觉得害怕,好像不好的事情马上就要发生了。每每听到这种言论,他就只一味看着我笑,不可置信地笑,像是要告诉我这开心还会长长久久下去的。
为了他写一篇字,却偏偏刻意不放他在里面。矫情如我也真是难得的品性了。其实那长长一篇字,二十八个日子,每一分每一秒,少了他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谁陪我沉默,谁听我唠叨。谁惹我发飙,谁逗我大笑。谁拽我去吃饭,谁陪我去逛街。谁背我背不动的行李,吃我吃不完的冰激凌,记那些我永远记不住的路。谁每次早早守在机场,等我走出大门的时候从后面给我一个结实的拥抱,小小地吓我一跳。他说他从没学会甜言蜜语,不会让人感动,可我每次听他说话、看他微笑、或在人群中远远瞥见他背影的时候,却要那么那么用力才不流下泪来。
嘿,我开始想他了。我恍然地对自己说。古老的边缘系统掀起不可遏止的波澜,脑皮层束手无策地观望。我这么地想他,想到写不下去一个字了。也快要不能呼吸。这些头脑里的神经元都是以怎样不可琢磨的方式神秘地联结着的啊,让我在这凝滞的空气里、刺眼的阳光里凭空想起他来了,想起他把我搂在怀里的感觉。
这一班飞机上莫名其妙地有很多小孩子,一路上哭哭闹闹地让人心烦。而就在现在,就在我打着这段字的时候,前座上的一个孩子——不知道男女,约莫一岁的年纪——居然扭着头、趴在椅背上看着我呢。我无奈地笑笑。她也对我笑。然后她咿咿呀呀地伸出手来握住我敲打键盘的手。
不夸张的,不扯淡的,这一刻我突然觉得内心里巨宁静。于是我冲动地决定把我这长长的长长的旅行的句号画在这陌生的、粉嫩的、握着我手的小手上。有何不可。
So Long Becomes (3)
非常考虑欠周地订了一班变态的飞机,导致自己在某个寒冷的早上咒骂着闹钟咒骂着自己,在一片寂静的凌晨四点半起了床,由Atlanta飞往Baltimore-Washington机场。
Maryland (College Park)是个什么样的地方,just too sleepy to remember a damn thing…只记得整个College park大得吓人(符合了我和Duke阿姨对于公立学校的讨论),stadium有四五个;building也都很大,很好看,风格也非常统一;而且由于是大学城,小饭馆、书店、超市,其它娱乐设施也应有尽有;还有巨大的草坪(据说有农场,农场上有奶牛,奶牛产的奶被做成冰激凌,校园里可以买得到)。一到吃午饭的时间,校园里人头攒动,比我所见的前几个大学都要壮观很多。虽然落在声名上来讲显然称不上强大的Maryland,我所拜访的这个教授(以前电话里聊得比较开心——能在一次面试里从毕生理想聊到宫保鸡丁再聊到维特根斯坦的情况毕竟是不多见吧——所以决定来看一下)确实看上去还比较强。是一个有趣的,聪明的,同时极端不靠谱儿的人。德国人。说话超快。每个周末去爬山。眼睫毛很长,像涂过睫毛膏。戴着好几个不一样颜色,不一样款式的耳环。只吃有机食品。开红色敞篷Mini-cooper,眼见着五十米外一红灯也非要踩下去这一脚油,给人造成不可逃避的推背感。对了,他还带我见了一个刚从Harvard搬来的做theoretical的教授,号称是旧时密友。长头发,也戴漂亮耳环,眼睫毛一样长。两个人周末一起去爬山。
趁着天还未全黑,我一心忐忑赶往传说中阴冷、绝望、犯罪率奇高的Baltimore。呵呵,Baltimore,百闻不如一见,with all due respect, you’re so~~~not my type.
先说这旅馆就极尽怪诞与诡异之所能。蓝绿色的墙,橘红色灯光,绛红色木板遮住所有窗子。墙壁上还挂着姿态扭曲的绿色裸体女人画像。旅馆的前台只有一个一直低头写字的女子,用没有升降调的语气回答我们所有的问题,从来不笑一下。再说我到了JHU的Brain Institute,先是教授迟到,又是面试的schedule有变,然后就接二连三碰上极其aggressive的教授,问古怪刁钻的问题(或者换言之,我前面遇到的人都太nice,把我惯着了),再然后就到了紧张又沉闷的seminar,在问问题的环节导师抢了作报告女学生的每句话。我只想快点逃。
在Baltimore最开心的——或者也许是唯一开心的了——就是见到山晓姐姐。晚上山晓姐姐带我们去Baltimore最fancy的——或者也许是唯一fancy的——harbor吃饭。闪着点点星光的平静的海面(如果在一双爱和客观公正的眼睛里的话)还是比较美好的。我们在临海的大饭馆里面点最有名的crabcake吃。服务生是一名同样不苟言笑的男子,常常如一阵风或一个幽灵一样无言穿梭在我们的身边。然后take order之后就彻底消失不见,整整四十五分钟。然后好不容易上了菜,没一会儿又走过来催我们结帐。This is your so-called crabcake? Oh please, crapcake! 我在心底里深深地咒骂。
我坐在山晓姐姐房间的地上,一边静静地说话,一边用手拨弄着她淡色的地毯花边。书桌上散乱着几本厚厚的书,和几个有细小花纹的可爱本子。灯光是让人心安的黄色。我恍然觉得我是在三四年前,在她在北大的小屋子。不知这屋里还有没有红酒。
Alice还是大学新生的时候,有一天她父亲开车带着她母亲和妹妹去学校看她。回去的路上出了车祸。母亲和妹妹都死了,酗酒成性的父亲却独自活下来,活了很久。Alice常常想念母亲和妹妹,也常常恨着她的父亲。她的脖子上一直带着一条镶着蓝色宝石的butterfly项链,是母亲留给她唯一的东西。她记得小时候,当她第一次知道一只butterfly的生命只有短短几天的时候,她坐在院子里放声大哭;母亲走过来轻轻地抱着她,安慰她说,this doesn’t mean that they don’t have a wonderful life. Alice想,如果有一天病重了,自己绝不想不死不活地苟存于这世上,徒增所爱的人的痛苦。她写了一份很详细的自杀计划,放在笔记本电脑里一个叫butterfly的文件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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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ago确实是一个有风味的城市,让我喜欢的城市——尽管面试时候我例行公事地问了好几个教授“how do you like the city?” 然后得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迟疑和叹息 (“Errr….” “well…” “You know…” “I know what I’m supposed to say…”)——诚然,Chicago天气太烂。我们只在那里呆了三天,风啊雾啊雨啊雪啊一样儿没落全赶上了。但是我依然觉得它美丽。尤其是站在观象台上俯览Michigan湖上面风雪飘飘,沿湖大道上大大小小的汽车匆匆穿梭于浓雾,旁边就是高耸的清瘦的林立着的现代建筑群的时候。我用手触着冷冰冰的窗玻璃,感觉空气里冻结着某个索尔·贝娄缓缓吐出的若有所思的烟圈。
Northwestern有一个大得令人发指的神经program,我面试的一天半之内见到中国人无数,五个从北大毕业,三个甚至是和我同一个实验室出来的。Program里不乏一些牛人,和一些酷酷的project。和我一起面试的学生有二十人左右,十七个是女生(和我在Emory的比例是一样的),有好几个人也是牛的把我吓到了。就说我同屋,极端朴实的一个女孩(有事实为证,没有化妆品没有护肤品,连护发素都不用,唯一的随身行李是一支睫毛膏,看上去还严重疑似是类似阿呀呀那种小店里买的)。生在New York,长在Boston,本科是MIT毕业的,面试过了MIT,Harvard,Stanford,CIT和UCSD。。。我这个自惭形秽。。。组里其它女生基本也都巨朴实,华丽点儿也有限。最蹦跳,最时尚,唯一围着色彩鲜艳的围巾的一个还是我三个星期前在Emory的interview里见过的。
Northwestern大体分为两个校区,以医学院为主的downtown校区是神经项目的主校区,有三分之二的实验室在这里。这个downtown真是如假包换的downtown,步行三分钟就上了Michigan Avenue,再走两分钟就推门进了Macy。另外一部分神经实验室在Evanston校区,本科生和很多文科的研究生也都在那里。事实上,出乎很多人(包括我自己)意料的,我倒是更喜欢Evanston校区,小小的安安静静的college town。餐馆里酒吧里很多人都低声谈论着science。面试总体来说不算太stressful,六个教授被分摊在了一天半的时间里。照例还是很多的吃的,更多的吃的。Chicago的大部分吃的都很油腻(You think you know “greasy”; wait until you get to Pittsburg!)面试之后我们也参观了校园,见了很多研究生;在酒馆里打台球、玩飞镖;还去看了一个show,据说很有名,但我基本totally at loss,尤其是他们开那些政治玩笑的时候。Show之后据传又有一个party,我毅然决然翘掉了。回旅馆睡了一个懒觉,第二天happy地去Michigan Ave.上shopping。
另一件值得一提的事是,在西北面试期间很多人聊起UT Austin的事(因为此前的一个周末是Austin的校园日,我没去成),据说他们带着学生在校园里划船和Barbecue,听上去十足有趣;这让我小小地悔恨了一些。况且西北的面试组里面千年不遇地有个帅哥,是从Texas来的呢。他笑着说“how about that”的样子真是讨人喜欢极了。
Alice一直盼着John完成了手头的工作,能take a sabbatical year。那也许是她和他在一起的最后的机会了。最后的,能躺在他的胸膛、呼吸他的气味、记得他的名字记得他的脸、并且记得她对他的爱的时日了。可是John接受了一份很有前途的在New York的工作,要Alice和他一起搬家;John说一年之后New York和Boston对Alice又还能有什么分别。我忽然想要狠狠地哭。Alice说你不能先休这一年的假,然后再去New York吗,他们不能给你保留这个位子吗。John说不行。Alice哀怨地看着他:Did you even ask? 我闭上眼睛想象着某一空荡荡的屋子,只我一个人,呆站在屋子的正中,我就很大很大声地哭。宛如被这世界上自己所最爱的人冤枉、抛弃之后那种绝望而又充满勇气的哭,表白的哭。Alice说我想长长久久在你身边,但是我不行,我不知这病何时要带我走;可你呢?你可以自己选择,可你看看你选择了什么?I have Alzheimer’s, what’s your fucking excuse? 我的心像是一下子和Alice的跳在了同一个节拍,四下的所有场电位欲罢不能地共振,我用Alice的眼睛哀怨地看着John,这于她而言世上最可留恋的东西,这最不想失去的一片记忆和联系,这似乎用尽了所有全力却依然显得有些苍白、懦弱地爱着她的男子。我不能不哭。
××××××××××××××××××××××××××××××××××××××× March 12 So Long Becomes (2)结束了Emory的面试我就去了Vanderbilt,投奔那一家超级超级nice的老教授,Vivien and Jim。Nashville给我的感觉是一个闪烁的,宁静的,又有点超现实地浪漫着的,童话一样的小城。每一幢房子都坐落在低矮的小山坡上,坐落在不知名的花丛里,站在dining room的窗户前面就可以看到底下的downtown里面点点星火。每一家都有自己的花园,都养着无数植物和可爱的动物。每一个人似乎都是音乐家。
第一天晚上和Vivien,Jim,Austy(他们的一个儿子),还有Anna和他的老公吃饭(没记住Anna老公的名字,是Vanderbilt的一个物理教授)。吃了好多好多的东西啊。。。现在回想起来整个美国之行的记忆坐标就是那些吃的东西啊,感觉自己每天不停地不停地吃,而那所有交流,讨论,客套和寒暄,那所有我听说的新闻,知识,有趣的故事和笑话,也都是在那些刀刀叉叉、杯杯盏盏的碰撞间传递的。Avocado的沙拉很好吃。甜点是甜奶油拌草莓,在吃撑了的情况下还是吃了很多。红酒也都很好。Austy有一只小狗叫Rocky,总是不停地往人身上扑,拽着我的围巾不撒手。Vivien有一只优雅的黑猫叫Whiney(because she whines a lot; she really does),看上去很害羞,每次我要走近她她就掉头跑了。
第二天发现自己的感冒变得巨严重,但是还是一整天的面试,也见了不少研究生。Vanderbilt是个比较紧凑的校园,建筑物风格比较统一。医学院很大。也有很多猴子。树也超级多,据说整个田纳西的所有树木种类都可以在Vanderbilt校园里找到。这一天坐了不少Vivien的车,是一辆Honda的小跑车,看着很酷坐着不舒服;Vivien自己还老说,Jim just hates this car(Jim更乐意开自己的皮卡);Vivien还说敞篷车在一个树木和鸟像Nashville这么多的地方利用率是很低的(crap…)。早上吃了Cinnamon apple什么什么的bagel(我实在是超乎常理地喜欢cinnamon啊),中午是(又是)Pizza,晚上和Vivien实验室的研究生在外面吃饭,我非常失败地点了什么芝士蓝莓沙拉,堪称一个月吃过的最难吃的东西。第三天还有面试,不过感冒略有起色,所以觉得轻松很多了。中午的时候和一个中国老师吃印度菜,有一种奇妙的甜点,是红色圆球状,非常中意,但是完全忘了名字。下午Vivien实验室的工作人员July带着我游了游Nashville城,去了帕特农庙(呵呵,美国的帕特农),July还在大厅里吹笛子给我听(July是一个超酷的女孩,会无数种乐器,家里养了三十只豚鼠和一匹马和两只驴)。然后回到实验室有一个小小的庆祝会(July的生日、两篇新接收的paper、以及一个新批下来的funding),喝香槟,吃蛋糕。晚饭也是在家吃,Vivien和Jim又请了另外一家子教授来吃饭,是一对中国夫妇带两个孩子。主菜是Jim做的威斯康星(似乎是Jim老家)香肠,甜点是Cheese Cake——always cheese cake, always irresistible to me. 饭后Vivien指导我拿着发刷给Whiney刷毛,Whiney一下子就变得巨温顺,巨撒娇,不住地在我身边绕来绕去,还舔我的手,实在是太~~~可爱了。隔天早上我出门前,Whiney还特意从里屋跑出来,在我身边蹭。
在送我去机场的路上,Jim问我说,Yao, what’s the most amazing thing you found in the US? 我笑着说,well, just the other day I learned that donuts and bagels are two completely different things, big surprise! Jim也笑,说,when I was in Beijing, the most amazing thing for me was how similar everything is. How much resemblance these big cities bear. Look around, these cars, streets, houses and shopping malls. We could be anywhere. 我点头。We could be anywhere. 我走在不一样的夜色里,醒在不一样的清晨里,坐在不一样的Coldstone里,就常常恍然,常常自己对自己笑着说,who knows,we could be anywhere.
当Alice在一次跑步的时候在Harvard校园里面——自己生活、工作了二十五年的地方——迷了路,她终于意识到自己身上正发生着什么令人害怕的变化。不久之后她在Boston医院确诊了自己的病。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记忆和心智——那自己身上最引以为骄傲的部分,那定义着自己是谁、在何处、又要往何处去的一切——变得越来越荒谬,不可预测,支离破碎。一夜一夜,她在床上展转,不愿睡去;她知道明早睁眼的时候这世界仍会在这里,却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理解它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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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跑到Durham,拖着我的大箱子,站在路边翘首以盼熊的大奥迪。从Raleigh-Durham机场开车去Duke旁边的小旅店,车里一直放着讨人喜欢的维瓦尔第和舒伯特(在我挨着盘儿地嘲笑过熊的口水歌CD之后);熊穿一西服外套,装得人模人样儿,我瞅着他就一个劲儿乐:“巨胖,你又胖了!你巨胖!”熊翻了翻眼睛,思考良久,恶狠狠地指着我说:“你,你巨瘦!”
由于把面试约在了中午,第二天睡了个难得的懒觉。起床的时候看看窗外,发现天气不是一般的好,万里无云,天空尽是那一片North Carolina明信片上面湛湛的蓝。我站在床上,望着那天空发了一会儿呆,还看见了Duke医院房顶上面停的小直升机。面试所在的楼是一座孤零零的建筑物,说不上丑,却也断然不美丽;离开主校园有一段的距离,却也不能算是在医学院里。吃了一顿午饭,见了四个教授,相对于Emory和Vanderbilt的经历而言简直是超低强度的劳动。见到最后一个教授(好像是program的director)的时候才只四点钟,心里高高兴兴地盘算着半小时搞定,太阳还没落下去,我就可以自己举着一张地图去参观传说中Duke美丽的校园——中午吃饭的时候只匆匆一瞥,确有惊艳的感觉——还能看看大花园,照照相,搞不好还有时间买几件纪念品。结果阿姨讲她的实验的时候我就不断地瞌睡或者跑神,一讲完我就坐直了,精神了,可是阿姨却并不想放我走的样子。问我是不是第一次来美国,对美国的印象怎么样,问我都去过哪些城市和学校(understandable,换谁都会问的,这是除了我的名字和我的实验之外我回答得最多的问题了);然后阿姨说,Oh, all in the south, 然后由此就聊到了南方和北方的天气,由此又聊到了南方和北方人的口音(最荒谬的是阿姨说我有英国口音,我说我这么烂的口语您还能听出口音来呢,真难为您了),然后说Boston的人有非常特别的口音(还给我学了一下),然后又回到天气(Boston很冷),然后又说学校的大小问题(大概的逻辑是Boston冷-Michigan冷-Michigan是很大的学校),然后是公立和私立学校的问题(教我从名字来辨别一个学校是公立还是私立),然后不记得,怎么就变到Obama了,然后又不记得,怎么就变到了她们家的小狮子狗(确实是非常可爱的狮子狗)。Well, what can I say, 推门出来的时候外面早就是一片昏暗了,校园和花园和纪念品当然都泡汤了。
第三天晚上的飞机回亚特兰大,白天都在城里开着车玩——看上去很闷的城市,难为熊知道这么多可玩的地方。于此严重严肃严厉地谢谢熊,并祝熊读着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开心地抱着自己的大offer了。
Alice的丈夫叫John,是Harvard大学Cellular&Molecular Biology的教授。两人从读研究生的时候认识,已经在一起很多年了。Alice很爱John,John也爱Alice;然而John总是太忙。总有一篇paper赶着要写,一个实验赶着要做,一个seminar赶着要去开。Alice让John陪她一起去跑步,说因为怕自己再忘了回家的路,而事实上她只是想要多一点时间和他在一起。Alice说我后悔,悔我们以前没有花足够的时间在一起。John吻她的额头,告诉她说我们是一直在一起呀,我一直在你的身边呢。Alice却苦笑着摇头:We are not living together. We are living next to each other, for a long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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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Long Becomes (1)So Long Becomes 28 Days in the US
万米高空之上,窗外是明晃晃的白。城市都变得很微小——微小却依然很清晰——清晰却不代表我能分辨。我不是渐渐不能分辨,我从没有努力去分辨。从开始到现在,一点点的攀升或旋转,每一个城市却无异于一组没有意义的色块,一幅随机产生的位图,一串喧嚣却安静的背景白噪音刺激。城市本身是包含着各种意义的,对此我并不怀疑;只是我没有读取这所有意义的感官和皮层。我也从没有努力去进化出这皮层来。
然而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我的文思就那样坐在那里了;端端正正,不苟言笑。坐在我旁边空着的位子上了;理所当然,不出所料。There she is. 穿着时间旅行者那样的黑色长外套,带着威利旺卡先生的帽子。手套,当然还有荒谬而不合时宜的手套,好像爱丽丝的兔子——有那么一个刹那,我几乎开始怀疑她就要从口袋里掏出怀表来了。 她说好久不见。 我说不如不见。
我总说,wow, one month, you know what, it doesn’t feel like one month. Absolutely not. 但是究竟是觉得更长还是更短暂了呢,自己又说不清楚。不知道停留过暂住过多少个城市,不知道搭乘过周转过多少次航班,不知道见过多少人挥过多少手做过多少个牵强的微笑,不知道面无表情地重复了多少遍自己那段平淡无奇的开场词。Hi, I’m Yao. I’m from Beijing, China. 有时候觉得真好笑——特别是那些明显睡眠不足的早上(which happened a LOT),在一片恼人的闹钟声中用尽全身力气闭上眼睛,想要试图弄明白自己身在何处——旅馆的名字,城市的名字,今天要见的所有教授的名字——那不仅仅是好笑,那是荒诞得简直可怕,我觉得一切的一切像是一场战斗,但是战斗的主题早已不再是关于我。在漫长的斗争的岁月中,有一些关乎灵魂的核心已经奇妙地丢失。或者从不存在。我像是俯瞰着旁人的故事,俯瞰着不一样的旅馆的落地窗前那些不一样城市的画面在浓雾中纠缠模糊成了一团。Hi, I’m Yao. I’m Yao. No wonder it doesn’t feel like one month. It doesn’t feel like anything. I DID NOT FEEL at all.
不过说完全没有feel也不现实,在一些非常特殊的、少有的、不冷也不刮风的、不忙也不困倦的下午,我还是睁着略好奇的眼睛真真切切地看到了身边的城市。右半球如梦初醒。我喜欢慢慢研究每一张陌生的菜单末尾那几个甜点的名字,想象它们复杂而丰盛的样子;有时候我也研究不一样的小日餐馆子里那些各式各样的Sushi Combo;我喜欢看南方城市里那些平静散漫的小湖,湖边总有成群结队的大雁,野鸭,或者什么别的叫不上名字的南下过冬的大鸟;我喜欢那些窗户大大的,卖很多信纸、贺卡和学校纪念品的Barnes&Noble;我还喜欢维多利亚旗下那个水水嫩嫩的小女生品牌,Pink,一走进去就死抱着每件小衣服不肯松手;我还非常一反常态地喜欢Starbuck的White Chocolate Mocha. White Chocolate Mocha,White Chocolate Mocha,can’t imagine what I’m gonna do without you. 手里握着那一点点欢乐的温度心里也就变得勇敢起来,转身毅然去面对那一张又一张长长的“interview schedule for Yaoguang Jiang”了。 White Chocolate Mocha, White Chocolate Mocha,can’t stop aching for you. 一定要满满的满满的一杯,临到终了让我觉得满足得有点厌烦了——然而下一次又会满载着欲望地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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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要写点什么,告诉自己说要写点什么——若要任由自己的性子放这五光十色的日子们在我骄傲的记忆里慢慢地褪色,任由所有那些曾几何时见证了欢乐痛苦的神经元们一一无声地衰老、死掉,直到斩断最后一段联结现世和过去的摇摇欲坠的桥梁——美好仍是不可腐坏的,仍兀自鲜活,但最终却只能在不可提取的记忆的深渊里寒冷和孤独着了——这终归还是让我有点惶惶然地愧疚。我要写,写这一切的五光十色;然而这一切的光影和颜色都是那么不停顿地流动,禁不住一眼的回眸。
Atlanta,呵呵,我要怎么说Atlanta。初初想起的时候隐约觉得它应该是个很大的城市,当那架坐了十几个小时的大飞机终于开始缓缓向下俯冲的时候也确实向我揭示开一片灯火辉煌的夜色,但是真正置身于其中却感觉不到任何大城市的呼吸。早上起来倒是会昭彰地堵车,高速公路上都堵;人们都睡眼惺忪地坐在车里喝星巴克,或者吃donuts,然后趁别人一个不防备就死打轮,猛超车。但是到了晚上十点多的时候街上就通常静的可怕了,只剩下间或几个身形和表情都十分可疑的黑人在街角兜着圈子。唯一的一次例外是情人节那天晚上,十一二点的时候街上仍满是fancy的小车,人们仍兴致盎然地在station的电影院门口排着队,很多女人都穿着鲜艳可喜的裙子。Atlanta有巨大的水族馆,我对着那些滚来滚去的海獭欢喜地简直要尖叫。有不太强也不是最烂的冰球队,我去看的时候还真(据说难得一见的)赶上他们赢了。吃的上面没有什么太特别,只记得有一天吃了还算很地道的中餐,被服务的阿姨用中文夸了半天漂亮(||――)。有一次要了很大,颜色很漂亮,还很便宜的一杯Margaret,后来由于没带身份证被服务员禁止喝了(||――||――居然还试图给人家出示北大校友卡来着)。天气确实温暖而美好,尤其是我们走在Olympic公园的那个中午,真是灿烂千阳,不知擦肩而过多少身着吊带短裙的美眉。二月啊。呵呵。
说起来美眉,自然而然让我过渡到Emory的话题。Emory是个充满美眉的学校。就说我所在的interviewee group,有一个保加利亚来的女孩,腿那个长,看上去简直就是从职业模特转行来的。还有一个小小的,五官长得像娃娃一样超级精致的女孩,直发,而且神情很安静,让人每天看见了就觉得欢喜。还有好几个非常典型的金发碧眼、皮肤白皙的美国女孩,围着色彩鲜艳的围巾,穿着飘飘的短裙子和高高的靴子。而且据传说整个学校的男女比例是1比4。神奇的国度。难怪听说Tech的理工男们经常成群结队坐在Emory的草坪上girl-watching。Emory还是个充满欢声笑语的学校,学生之间关系超好,师生之间也嘻嘻哈哈,他们的Seminar有我在别处从不曾感受到的欢庆气氛,人人见面一通大呼小叫,搂搂抱抱。学生们做科研也非常地开心,他们经常说,We’re the cool guys. Neuroscience is the Rock&Roll in Biology! 另外的一处佐证就是我得了offer之后上上下下无数人用congratulation letters淹没了我的信箱,其中很多人的名字我已经不太记得了,大概都是当时曾经陪我们逛过校园、参加过reception、听过orientation、开过Party、或者吃过饭的学生们。最后,Emory也是个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学校,校区之间曲曲折折的小路都掩映在无边无际的森林里,林里有湖,有各种鸟,有小房子,还有许多jogging或者遛狗的学生们。最后的最后,Emory有Yerkes。猴子无数。
我在Tech那家很大的Barnes&Noble里买了我的第一批原版书,大约四五本。抱着书口袋进了Starbuck,在一大杯White Chocolate Mocha边上坐下来,然后犹豫、思索了良久之后,第一本翻开来了Still Alice。白色的封皮上蓝色的字,“STiLL ALiCE”,下面画着两只蓝色的大蝴蝶。于是这本书也就成了一个月之内一直躺在我背包里的书,停留在过每一个旅馆的床头的书。终于我是在由Pittsburg——我的面试最后一站——回Atlanta的飞机上看完了它。这本书讲的是Alice,一个Harvard的Cognitive Psychology Professor,在50岁的时候被诊断出Early-onset Alzheimer’s Disease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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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09 心魔:红鞋(五)(下)
殷殷手里拿着一小杯淡蓝色的调酒,蹑手蹑脚地顺着墙根溜到座位上。雁子和她的乐队还正在台上排练,她不想打断。她想安安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听一会儿。 雁子的乐队名叫“白色迷迭香的星光花园”(英文是“white rosemary starlit garden”,nice try。。。),据雁子自己号称是一个非常纯粹的女声歌特乐队,就像Nightwish或者Within Temptation,但是这个啰啰唆唆的名字怎么听怎么像一Indie,Emo,或者朋克后摇。仿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里的那种穿梭时空的叙事手法的话,现在就可以说:三个月零十五天之后,当雁子一个人坐在Desperado的后台抽烟的时候,再想起来“白色迷迭香的星光花园”这个无比小资的名字,自己都禁不住哑然失笑了。 雁子的乐队有着非常典型的配置:单女声主唱,双吉他,一贝司,一鼓,一键盘。主唱,主唱当然是雁子;主音吉他是朱朱,不久前变节,潜逃到了法国;另一个吉他叫朋子,长得有点小帅,兼职在一个乐器行教课;贝司手是李执,殷殷和雁子很长时间以来的密友,开了一个音像店,人有点憨憨的——不要一说到贝司手你就想到长头发和紧身皮裤之类的,李执二十年不变地剃一板儿寸,一般还是在家门口的地摊儿上剃的那种,穿的一身儿都是班尼路;剩下来就是大二,鼓手,长得高高大大,非常豪爽的一个人,岁数略大(实际上已经结婚了),不敲鼓的时候卖保险;最后就是键盘手叶杜杜,叶杜杜是个怪人,长头发,长得还挺体面,不过特别神经叨叨。据说有个犯罪心理学的博士学位。不知道平时都干嘛。只有在快演出的时候才出来排练。 你的我的仅有的所有都交给了遗忘 苦的甜的曾有的将有只徒增了心伤 捧在手里只一行 温热的泪啊 曾经却是我全部的生命和时光。。。 雁子正在清唱,慢板的,一首殷殷从来没听过的歌。想来是新近写好的。殷殷仰头看着台上的雁子,她随意挽着头发,穿一件粉色的吊带衫,淡的近乎于白的牛仔裤。这一个时刻就属于那些为数不多的,殷殷觉得她看到了一个真实的,可触摸的雁子的时刻。一个散发着宁静光辉的,让她羡慕的雁子;她觉得她可以逗留在这样的光辉里直到一辈子。 恨比爱认真 争相先转身 那些我不爱的 你不放 那些我不说的 你不问。。。 雁子还在继续唱,殷殷觉得有歌可唱的人都是幸福的,至少在那个旋律和节拍响起的一瞬间是幸福的,绝对的幸福。每唱一首不同的歌的时候,就像是怀着一种不一样的心情,爱上一个不一样的男子,甚至是过着一种不一样的人生,这怎么能不幸福。道林·格雷说他爱上了一个戏子,那剧院里的女子;他说要爱就只能爱一个戏子,那是永远不会厌倦的爱:她今天是热情如火的朱丽叶,明天是愁容不展的奥菲利娅,后天兴许又变作那幽默感十足的海丽娜——也许,这毕竟是对的,因为我们每个人被锁在自己的人生里,这不能说是不可悲。 也就是由此,殷殷才明白,她为什么一定要写。她要写别人,她要写自己,她尤其是要写那些她注定自己做不了的自己。她不会唱歌,不能吟咏莎士比亚,她不能在别处,假装做别人。有时候,她甚至觉得,她自己并没有自己的感觉,她只能借用别人的感觉。是的,她明白太多太多别人的感觉,并不是因为像潘伊廷那样孜孜不倦去分析的结果,她只是用心去感觉。她那么用力用心地去感觉别人的感觉,因为她体会不到自己的感觉。她不做惊天动地的事情,没有惊世骇俗的想法,她爱着恨着一个人的时候都觉得那么地模糊,不得要领。于是她只能仔细去看着别人的精彩,体会他们的刻骨铭心,并且替他们把记忆分门别类,装在好看的玻璃盒子里,细细地研磨,久久地品味。是的,这就是她为什么要写。不写的自己是一个如孤魂野鬼一般缥缈的存在。有着和谁也不相似的寂寞。 她想要不寂寞啊,她多想要不寂寞,可是怎么才能不寂寞;一生要走多少路,听多少故事,假装自己是多少不同的人;要订着多少本时尚杂志,追着多少部美剧,等着多少个乐队的新专辑;才能确保自己没有片刻的闲暇,去寂寞。——雁子说,逃不开的东西你不如去享受,最起码也要让别人以为你在享受;如果生活真的能教会给你什么,就是教会了你去轻看生活——雁子坚定地甩一甩头,笑着说:鄙视它——想到这里,殷殷轻轻地笑了。
排练完毕,雁子和乐队的其他几个人纷纷收拾东西,走下台来,坐在殷殷坐的这张桌子的周围。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雁子把今天白天“面试”过的那些吉他手的资料给殷殷看。 “你今天一天就见了8个?这速度,赶上速配征婚的了。”殷殷一边翻着资料一边跟雁子说,“就没瞅见一个瞅对了眼的?” “我也不想啊,”雁子忙忙叨叨地梳头,补妆,“你是没看见,那水准。。。” “哎,这个看着还成啊,”殷殷冲她扬一扬一页有照片儿的A4打印纸,“长得还成,至少。。。也挺有经验似的。。。” “嘿,嘿,别急啊,你接着往下瞅啊。”雁子撇撇嘴,“瞅瞅‘最喜欢的乐队’那条儿,倒数第三行。” “啊哈,Bon Jovi和Michael learns to rock?” “嘿,这不撞枪口上了么。”朋子嘻笑道。雁子对流行摇滚乐队深恶痛绝,那简直是众人皆知的事实。如果让她列个“最嗤之以鼻的乐队”,倒是肯定忘不了这哥俩。 “操,这哥们儿,行不行啊。。。” “哎真的了,还能再没品味点儿么,我求求他了。。。” “怎不直接说周杰伦呢。。。” “哎你再看这个,这哥们儿也挺有乐儿的。。。” 其他几个人也纷纷凑过来,争相传阅雁子的“吉他手招聘资料”,一边儿看一边儿尽情地贫嘴。 “成了成了,别闹了,都还给我,”雁子作凶狠状,“散了散了!朋子关灯锁门儿,大二帮我拎包儿,李执送殷殷回家!”
雁子把头发垂下来,把手插在裤兜里,把随身听开得很大很大声,但是她还是听得见。听见自己的高跟鞋一下一下,非常有节奏地敲打在那寂寥无人的街道上,那正是她最恨的声音。她总觉得,她总对自己说,如果寂寞有声音,寂寞会说话,这孤单单的高跟鞋敲打孤单单的水泥路的声音就实在像极了寂寞在说话。 穿过闪烁的霓虹灯,穿过七零八落的大街小巷,穿过夏的末尾那已然有点清泠的夜的空气,她一直走着。一直听着她自己的脚步声。只剩下了她自己的脚步声。她想着她的小时候,总是厌倦呆在同一个地方,过着同样的生活。于是她就想要走,想着就不回头,一直走,看看自己究竟能走多远。她就走啊走,走啊走,她一直是昂着头的;过了很久她才发现,当初以为是了不得的勇敢的决定,其实只是她命中注定的逃避。其实再没有什么比向前走要来得轻松了,回头——回头倒是需要一辈子的勇气。 勇气,说到勇气,其实勇气只是你想做成一件事情或者想到达一个地方的那种强烈的心愿。当它足够强烈的时候,就能让你忘记很多东西。但是也许,活下去也并不需要太多的勇气,活下去只是我们因循守旧顺理成章的逻辑;也许真的,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太多的苦难,你永远遭遇不到什么你所不能承受的东西,就像你体会不到那些你所理解不了的东西。但是,同理说来,这世上也就不可能有什么浪漫吧。美丽是有的,欢乐也在;但是说到浪漫,她并不相信浪漫。你给不了自己的东西,你拿什么给别人;你给不了别人的东西,又怎么希望别人能给你。浪漫只是一个人们以讹传讹的笑话吧。 她不知道别人,但是她觉得她自己的浪漫已经死了,不在了,被她超越了。事实上她不仅超越了所有那些对浪漫的希望,她甚至超越了那些希望破灭之后所带来的怨恨和忧伤。每当她看见嬉笑的恋人,依偎的情侣,相互追逐的孩子,甚至是,甚至是那些失恋之后红着眼睛走进理发店剪掉一头长发的清瘦高中生们,她都特别特别的平静。她不恨,不失落,她的眉毛都不会挑一挑;如果非说她还怀有着什么感觉,她只是觉得那一切离她真远。远得像有亿万个光年。——殷殷说光年是一个距离而不是时间的单位,但是在巨大的速度之下距离和时间竟可以是不分彼此的存在。多神奇,殷殷仰望着星空,无比天真地对她说,多神奇。——想到这里,雁子轻轻地笑了。
心魔:红鞋(五)(上)
“哦,城市。你可曾看见它那永无止尽的万千街道,你如何知道你将何去何从?选择何样的一个女子,一幢房子,何处是你终老一生的地方?你怎么能够选择?” 那部叫做1900的电影曾经有很多经典的台词,至今还在被人们不断地引用。我一直觉得客船上的1900是有几分像住在古堡里的剪刀手爱德华的,他们的生活都有着那么脆弱的前提假设。其实在很多时候,你知道,当你搭造了一个微妙的假设、恰切的舞台之后,美好的台词就会那么样自觉自愿地一一登台,如同是穿过你梦境的翩翩舞者。在那样的时候,那些为数不多的伟大的时刻,如荣格所说,你是微不足道的。是你的故事在创造你,是你的文字在书写着你,你被你所不能理解的力量选中了,它引领着你飞翔。
“恩,恩,你的意思是说可以把这种什么所谓。。。拓扑知觉理解为一种21世纪的新型格式塔理论。” McGill心理系教授的沉闷无趣的讲座结束之后,时间已经接近正午,殷殷和潘伊廷走出报告厅就直奔了食堂。这里的食堂倒是很能督促殷殷时不时地缅怀一下自己日渐远去但仍宛在昨日的大学生活——单调的菜单加上离谱的价格加上无休止的相互推搡的长队,人人脸上一副毅然决然的表情。而且您要是哪天一不留神儿,跑着跑着胶给跑忘了时间,再一看表,十二点半了,得了,您甭指望了,直接出门儿奔小拉面馆儿吧。这食堂,甭瞅质量不怎么样,可是见天见的恨不能不到十二点就人去楼空了,偶尔剩下的那俩烂菜,什么清炒豆芽之类的,到那会儿也一准儿是被扒拉得跟泔水似的啦。 “是呗,我就是这个意思。”潘伊廷推推秀气的黑边儿眼镜,笑得非常非常儒雅。——这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儒雅,放在这个民风彪悍的研究所里简直就是格格不入,殷殷常常这么想——而且,据她观察,潘伊廷可能是全所里面唯一一个有两条以上的牛仔裤,而且一天洗一次头的男生——多少有点另类吧? “这一点儿也不合理啊,”殷殷还是不住地摇头,“doesn’t make a damn bit of sense.” “wow,strong words,”潘伊廷亲切地看着她,继续笑,“我也没说他合理,我只是说我明白他想说什么意思了。”尤其当你考虑到,在短短半年以前,也就是在殷殷刚来到这个研究所不久的时候,潘伊廷就已经向她明确地示好——当然是委婉而不失风范地,但是同是也是十分明确无疑地——而殷殷也非常友好,但是明确地拒绝他了。当你考虑到这一点,就不能不更为潘伊廷现在的所有风度翩翩和谈笑风生暗暗叫好了。 “你怎么明白的?借助这么糟糕的比喻句?”殷殷无奈地摊摊手,“咱就先说格式塔,人家格式塔是多么符合直觉的心理物理定律啊。他这是个啥,完全反直觉。” “你觉得他反直觉是因为。。。”远远看见有个端着满满一盘红烧茄子的大哥横冲直撞走过来,盘子还没端平,直往下滴答酱油汤汤——对,这就是彪悍的具体表象之一——潘伊廷轻轻地拉拉殷殷的衣服,让她躲开,然后才接着说道,“因为反应时的尺度上不一样吗。拓扑知觉优先指的基本是阈限下的,难怪你一般感觉不到吗。” “恩恩。。。姑且就算是这样,”殷殷一脸不服气,“咱们再来说说他那几个模棱两可的脑成像结果。。。”
“我是说,谎言啊,虽然我不确定它进化上有什么意义,但是人有时候确实是有这个心理需求的。”当两个人都端着餐盘坐下来的时候,话题已经不知不觉地改变了。潘伊廷还是那么既温柔又充满自信地阐释着自己的观点。 “心理需求?”殷殷有点惊奇地看着他,“你是说有人不是需要撒谎的时候才撒谎,而是——只是因为想要撒谎所以才撒谎?” “恩。” “就像有的小偷,实际上是对于偷东西本身所带来的快感有一种成瘾?真有人这样吗?” “呵呵,不少有啊。”潘伊廷朝她点头,“你能想到有什么动机,比如说?” “撒谎吗。。。”殷殷略略思考了一下,说:“缺乏安全感。” “正解。”潘伊廷颇为赞许地说,“比如年少时代从父母那里没有得到足够多的关注和爱啊,于是对安全感过度渴求啊,然而内心深处的自卑感又不断对自己说,我不够好,我是不值得别人去爱的,所以就认为只有凭借一个接一个的谎言才能维系自己的亲密关系啊。。。” “活泼、坚强、喜欢热闹、其实存在感又很弱的人吧。。。”殷殷若有所思地说。 “恩。你想到什么了?” “唔。。。”沉吟良久,殷殷轻语,“比如。。。过把瘾里那个疯女人,杜梅?”而事实上她心里则一直琢磨着,雁子。 “恩,杜梅。。。”潘伊廷似乎并不是不明白殷殷此时此刻的所思所想,他却非常聪明地没有接话。 两人都沉默了片刻。 “还有什么?”殷殷略伤感地笑笑,自己岔开了话题。 “还有,比如。。。自我毁灭的欲望啊。” “类似于死本能?” “恩,或者指向内的攻击意识。” “还有什么?” “还有,恩。。。有时候是认知失衡后的自动调整吧?” “啊哈,所谓的阿Q精神。” “正是。” “还有吗还有吗?” “还有,我想想。。。表演性人格,算不算?” “恩,算一个。被你一说还真的很多啊。还有吗?” “还有。。。”潘伊廷微笑了,又推一推眼镜,然后上上下下打量起殷殷来,“还有人啊,就是为了逃避安逸啊。” “逃避安逸?这是什么意思?” “人生的不幸有两个本源,一曰痛苦而一曰安逸。。。” “hoho,hoho,slow down, 帅哥,”殷殷终于察觉了他的意思,大笑着将他打断,“为什么你要拿我的叔本华来教育我自己?” 潘伊廷也笑,不说话。 殷殷就看着他说:“第一,堂堂正正的,我就是个忍不得安逸的人,我也耐不得寂寞;我作,我乐意。谁提安逸我跟谁急。”潘伊廷忍俊。“第二,帅哥,”殷殷笑得非常灿烂,也非常漂亮:“引用叔本华是我的专利哦。”
展转再三,殷殷终于还是没有像原本打算的那样,在午饭期间邀请潘伊廷和她一起去看马格里特的画展。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她觉得伟大的艺术是禁不得分析的,分析起来都难免显得轻飘飘地可笑;而潘伊廷则显然是非常享受于分析身边一切可分析的东西。。。 “啊哈,又被我捉到了吧!”殷殷在楼梯口别了潘伊廷,懒懒散散地拖着步子正要上楼,被人叫住了。扭头看去,是小瑾。小瑾正在向她招手,而且无比狡黠地微笑着。狡黠而八卦地。 “有什么可捉的啊。”殷殷看着十分孩子气的小瑾,无奈地笑。小瑾长得不算太好看,不过当属非常“Q”的那一类;是殷殷实验室里面新来的技术员,小殷殷半岁——可能是因为家境特别地好,家里人又一直特别宠爱的缘故吧,小瑾的心理年龄好像总有点和这实际年龄不匹配似的。满脑子都是王子公主,骑士和魔女,Peter pan和Tinker Bell,还有好多好多其它不切实际的幻想。 “嘿嘿,大帅哥啊。”小瑾不理殷殷的话,只一味向走廊的尽头张望着潘伊廷远去的背影。 “也没有吧,还好吧。”殷殷使劲拽拽小瑾,她才非常不情愿地挪动脚步,跟她一起上楼了。 “多好看啊。”小瑾还在自顾自地叨叨。 “忒秀气。”殷殷含笑瞅着她特别卡通特别小女生的样子,无所谓地道,“有点女。” “皮肤多好啊。你看那白的。” “忒瘦。” “你再看人家穿衣服,多有品味啊。” “忒矮。” “我说殷殷,”小瑾拍一拍殷殷的肩膀,“求全责备啊。” “呵呵。”殷殷不置可否地笑。她觉得如果说她真有多喜欢潘伊廷吧,是有点儿夸张;可是要说她压根儿就完全瞅不上他吧,好像也有点扯淡——况且她说了也八成儿没人信。算了。 “你就站着说话不腰疼吧,”小瑾白了她一眼,继续说,“谁要给我一这样儿的——有这一半儿帅的,嘿,真的——我早就乐得屁颠儿屁颠儿的啦。”说着又做出那种两眼冒星星、非常花痴的卡通人物表情。 “那我给你介绍一下好了。”殷殷轻描淡写地说。 “那,那哪儿行啊。”小瑾却好像特别当真似的,一下子局促了。 “真的,别客气。反正我留着也没用,多浪费资源啊。” “不不不,没那事儿。”小瑾不住地摆手。 “不是,为什么呀?”殷殷有点好奇了,扭过头来看她,“你不想认识潘伊廷吗?” “想啊,我想,”小瑾半幻想半憧憬地微笑着说,“我想在一个又自然又浪漫的情景下认识他呢。”
December 26 心魔:红鞋(四)
你们记不记得王尔德曾经说过,他所在的那十九世纪对于写实主义的厌恶,就如同是恶人在镜中看见了自己的脸;而那十九世纪对浪漫主义的厌恶呢,就如同是恶人在镜中不见了自己的脸。 所以我一直在想,我想了又想:那些太爱或者太恨一篇字的人啊,你们究竟是放了太多还是太少的自己在字里。我知道我在我的每个字里,可你在哪里;我最亲切的陌生人们,你们都在哪里。 我,我是不灭的,我长在这些字里,我碎在这里。多少人愿望过将我拾捡起来,却割伤自己的手。你不如观望。
“我走了。”殷殷看看墙上的钟,又看看手机,又看看钟,然后看着雁子说。 “不送。”雁子非常迷离地看着她笑。屋子里全都是三五烟和Armani的味道,和着不知是哪个民谣女歌手的期期艾艾的乐音,正缓缓地升腾,给夏夜的空气带来一种不太常见的稠密和绝望。 “要不然我再呆会儿。”殷殷顿了顿脚,却又坐下了。 “德行。”雁子还是迷离地笑,“把你丫那破手机收起来,瞅着就心烦。烦。”她一边说一边用她那纤长,漂亮,又有点神经质的手把一根接一根的烟掐灭在烟缸里,“他不能消停一会儿吗,半天看不见你就会死了。” “啊呦不好意思,他只是关心我而已——还得请你谅解一下。”殷殷边说着还是边把手机放进包里去了。 “哦,关心!”雁子眯眯眼睛,“关心!我们不是真的要再讨论一遍这个问题吧?” “关于占有欲,标签论,弗洛伊德的马,佛洛姆的墙,以及卡伦霍妮的诉诸公正定理?”殷殷摆手,“哦不,不用了。我觉着世界上都不可能再有第二个人像我这么熟悉它们了。” “嗬,是啊,你总是读那些有的没的的鬼东西。”雁子撇撇嘴,“我告诉你多少遍了,爱情是一门实践科学。” “哦,真的!你实践出什么来了?” “我不早都说过了吗——”雁子仰着头,拖长了声音说,“所有关心都是假的,所有爱情都是自私的,所有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啊——” “雁子,你知道吗,”殷殷温柔地看着雁子说,“你总是在说一些坚强的,漂亮的,又酷又美好的,自己都不相信的鬼话。” “我信的。你怎么知道我不信?” “哦,我怎么知道你不信!”殷殷仿着雁子戏谑的语气,“我们不是真的要把所有证据再列举一遍吧?我数到明儿早上起来都未必数的完。” “你加紧着点儿数,没准儿还能赶上午饭。”雁子也笑了,“我没说不可以有爱情,我只说不能对爱情太高标准严要求。我只说我觉得那些感天动地你死我活的爱情都有点扯淡。” “也就是说,你对爱情不抱什么希望了?” “抱啊,我干嘛不抱,我二十几岁青春年少我干什么非要和我的荷尔蒙对着干?”雁子还是无所谓地笑,“还号称自己学科学的呢,一点儿也不科学。 “科学上来讲,”殷殷不理她,开始有点认真地说:“科学上来讲,与其说爱情是荷尔蒙,不如说它是一种成瘾。据说伏核或者VTA这类与药物依赖和成瘾高度相关的脑区也都与爱情相关。。。而荷尔蒙,荷尔蒙应该说是。。。是性欲吧。” “哦,性欲。”雁子用她那长长的手指拨弄着掉在桌上的一点点烟灰,半真半假地怅然道,“我一直以为性欲和爱情是一码事儿呢。” “不,你不是真那么以为。”殷殷毅然。 “怎么不是,我是的。”雁子幽幽。 “我就不明白,你要真这么想,”殷殷却好像越来越认真的样子,“你就该挨山沟里找一尼姑庵,青灯古佛孤老一生去;可我怎么总看你蹦达蹦达地活得还挺带劲儿的。” “大士隐于市。”雁子作高深莫测状。 “隐你个头啊!”殷殷若有所思地看着雁子,“有时候真是觉得有趣,看着一个唯心主义者怎么用悲观主义的前提推导出了彻头彻尾的脚踏实地的乐观主义的结尾。” “哈,乐观主义的结尾?你怎么知道。。。”雁子刚要开口争辩,桌上电话铃响了。她走过去看了看,迟疑了两秒钟,没接。然后铃声很倔强地响了将近一分钟。而殷殷只是笑着看她,不说话。 “雁子,你知道,昨儿晚上我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你一个也没回。”铃声终于安静下来的时候,殷殷开口说。 “。。。恩。” “恩?恩是什么意思?完全不像是个逻辑缜密的解释?” “你想要逻辑缜密的解释?”雁子抬头看着她,忽然给出一个大大的,大大的,故作纯洁的微笑,“我手机没电了。” “哦谢谢!这就好多了!”殷殷顿足,“再没有比这合理的解释了!” “你别急呀,别急。”雁子笑道,“我就是在楼下和肖熙聊了会儿天,忘了时间。” “哦对,我差点儿忘了,是肖熙送你回来的!”殷殷满脸的嘲讽,“相当有力地解释了为什么他昨儿晚上也不回我电话!” “我瞅刚才上来送快递那小伙儿长得挺帅。你觉得呢?”沉默半响,雁子忽然又很天真很打岔地说。 “。。。大姐,你行不行啊!”殷殷有点无语了,“成了不贫了,我真走了。”说着就站起了身。 “哦。”雁子抬头看她。 “哦什么哦,赶紧穿衣服,送我出门儿!”殷殷一边儿说一边儿径自往外走了。 “嘿,甭叫我姐,您是我亲姐姐。”雁子在她身后笑着叨咕。
当殷殷和雁子共同站在狭长而灯光昏暗的楼道里的时候,殷殷忽然转过头来说:“雁子,你有什么事都会告诉我的。” “我会的,”雁子几乎是满含着怜爱地紧握着殷殷的手,“殷殷我会的。”
“你看,你看这个故事。”殷殷咬着她那根画满Hello Kitty的彩色小铅笔,抬起头来对子昀说话。 “恩。”子昀坐在桌子的另一面,应声也抬起了头。 “这故事讲的是一只特美丽而且特深刻的狐狸。” “恩。”子昀把自己正在看的笔记本电脑合上,显出非常专注的样子,听着殷殷讲话。 “说这狐狸变成一个美女,和一个书生生活在一起。狐狸是很爱这个书生的,书生也爱她。可是书生是非常花心的,有了狐女还不满足,仍是日日早出晚归、寻花问柳。狐女有一天终于不能忍,就说拉住他说,妾是有本领的啊,妾可以幻化成各式各样的美女,你想什么样子妾就变成什么样子,岂不美哉,省得你再用千金买笑去了。” “嗬,这等好事情!”子昀乍舌,“不出门就逛遍了烟花巷。” “是啊。书生一开始也很高兴,可是过不多久就又渐渐觉得没意思,跟狐女说:你这种种美女吧,美是美,可究竟是幻化出来的,用起来总觉得差了那么一点意思。” “嘿,这么不知足的人就该让他去死。” “是撒,这书生巨猥琐。”殷殷叹气,“你知道狐女怎么答他的?” “恩?” “这段巨精彩,我就照原文念给你听了。”殷殷吸了一口气,很严肃地念到:“不然。声色之娱,本电光石火。岂特吾肖某某为幻化,即彼某某亦幻化也。岂特某某为幻化,即妾亦幻化也。即千百年来,名姬艳女,皆幻化也。白杨绿草,黄土青山,何一非古来歌舞之场。握雨携云,与埋香葬玉、别鹤离鸾,一屈伸臂顷耳。中间两美相合,或以时刻计,或以日计,或以月计,或以年计,终有诀别之期。及其诀别,则数十年而散,与片刻暂遇而散者,同一悬崖撒手,转瞬成空。倚翠偎红,不皆恍如春梦乎?即夙契原深,终身聚首,而朱颜不驻,白发已侵,一人之身,非复旧态。则当时黛眉粉颊,亦谓之幻化可矣,何独以妾肖某某为幻化也?”念罢,殷殷又细细品味良久。“说得多好。”她说。 “哇。。”子昀真诚而充满敬仰地,“果然是很深刻的狐狸。”他觉得殷殷读着一本书的时候眼睛里有那种安静又激动的光彩,显得非常的漂亮。虽然他没怎么在乎她读的那些东西,却很喜欢欣赏她的那种神采。 “恩,”殷殷点头,“你觉得怎么样?” “恩?什么怎么样?” “做我小说儿的题材呗。” “哦,对对,你的小说。”子昀恍然,“等我想想。。。你上次不是说要写。。。什么来着?” “一只孤独的流浪狗的故事。”殷殷继续咬着她的小铅笔,“它从垃圾箱里捡了一只玩具熊,和它成了好朋友。后来为了救玩具熊,流浪狗被汽车撞死了。” “挺好的故事啊,为什么不写了?” “我写了,没写下去。”殷殷摇头,“视角有问题。第三人称特别有距离感,还有点显得高高在上。而第一人称呢,当然会比较有力,但是显得很伪善——我是说,狗狗要是真的能够开口说话,怎么会说这些话呢——明明就是把人类的价值观强加给可怜的小动物,做廉价的卖点。” “。。。哦。那这个故事之前的故事呢?” “呃,老房客的那个?讲一个男的到城里去打工赚钱,因为种种原因跟妻儿失了联络;后来他已经很老很老了,终于带着很多钱回了家,可家里人已经不认得他了,以为他早就死了。当时他看天色已晚,就对自己的妻儿说想要在这儿借宿一晚,想着明早用个什么浪漫点的方式给他们惊喜。可是半夜的时候,妻子和孩子一合计,这外乡人初来乍到,举目无亲,看上去又很富有的样子,就来了个谋财害命。。。” “恩,这故事又有什么问题了?” “我不知道,”殷殷继续很可爱地咬着她可爱的铅笔,“如果我要是陀斯陀也夫斯基这故事也就能成为罪与罚了,可惜我不是。” “恩。。。那这个故事之前是什么?” “是几百年之后器官再造技术非常成熟,那时候人的脸就像现在的衣服一样,反应的只是这个人的品位,而不再是什么先天的、不可摆脱的属性了。而且每天都可以换不一样的脸。” “想法挺好的呀。” “后来觉得没什么可写的。”殷殷耸肩,“再说科幻也不是我强项。” “恩。。。那再之前的故事呢?” “再之前,再之前就应该是那个,说有个女孩儿单恋一个男孩儿,很痛苦,后来她听人家说把爱人的头发烧成灰吃下去就能永远得到他的灵魂,就照着做了。男孩立刻出现在她眼前了。没多久他们就结婚了,好多年都很幸福;不过后来她发现她做那个咒语的时候男孩就已经死了,很多年以来睡在她枕边的都是被咒语困在了人间的鬼魂而已。。。” “哦,我还真是不太fan这个类型的故事。”子昀微微皱眉,“这个故事后来怎么着了?” “这个,”殷殷自己笑了,“这个故事simply就是太扯了。” “呵呵,”子昀还是那么温柔而又支持地,“好的故事会来的,它来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是啊,就像对的人来的时候你也会自然而然知道的。”殷殷意味深长地看着他说。
雁子一个人站在书桌前,无言地盯着那个电话机;盯了很久之后才终于将它拿起来了。“对,是我。你是落我这儿了。那,我看看。。。下周五晚上?”在黑洞洞空荡荡的屋子里,她感觉她那小小的声音也有着大大的回响。
December 13 心魔:红鞋(三)上帝是一只拉普拉斯小妖,全知所以全能, 上帝在无限时空里无限的延展,水一样的温柔, 我一直以为上帝是不可以有一个具体形态的,也不能有清晰可见的逻辑;他充满了整个时空——他自己就是时空——而我们只占据时空当中小小的一点,眨一眨眼睛就流转不见了的一点。 所以人类并不是上帝之子,儿子和爸爸不能差距那么多个维度;人类最好也不过就是特定时空参数下给上帝取一维截面图后粗制滥造的近似。 所以如果上帝写了一本书,书里会写下所有人,但结果却没有一人能读懂——这就是为什么上帝常常都沉默。 可是我想今天是周末呢,周末是特殊的日子,上帝应该不介意在我这个欢乐的截面里多停留片刻吧;他也不介意在这个片刻只看着我的主角们,给他们每人多几个转身与亮相的机会。
“Sweet home Alabama。。。” “又是?” “Dude looks like a lady。。。” “还是?” “My girl, my girl, don’t lie to me。。。” “哦不是吧!” “You don’t care about us。。。” “哦真的啊!” “嘿,嘿,别摆弄我的CD机啦,亲爱的,”殷殷闭着眼睛,头朝后仰,把自己埋在毛绒绒的Hello Kitty椅垫子里,“你对它有啥意见么。” “哦你不知道我对它有啥意见么!”子昀叹气了,“殷殷,给我一个不吸毒,不自杀,而且不是同性恋的,千禧年之后的乐队呗?!” “嘿,你要求好苛刻啊,”殷殷转了转眼珠,“等我想想。。。那就应该是。。。花儿??!” “呃。。。”子昀无奈了,“也成啊。” “成你个头啊!”殷殷捶胸顿足,做更无奈状,“反语,反语你听不出来吗?好像我车上真的会有这么没营养的CD一样??!” “。。。”子昀无语了,关上CD机继续开车。 “哥哥,你知道人家啦。。。人家就是很怀旧啦。”殷殷见不得子昀沉默的样子,又轻言细语调戏起他来,“哥哥你表生气啦?”一边说还一边去摸子昀的头发。子昀的头发总是梳得那么整整齐齐的,而殷殷则总是试图把它们弄乱。 “恩?你怀旧?”子昀平静地问道——殷殷却没听出这平静之下潜藏的意味。“你不觉得吗?”她笑着反问他。 “你是指70年代的摇滚乐和80年代的小说和吸血鬼的黑白电影儿?”子昀依然很平静,眼睛看着前面的路,“别的呢?” “什么别的啊?”殷殷扭过头来看着他了。 “没有什么啦。”子昀耸耸肩膀。 “没有什么啦?” “没有啦。 “真的没有啦?” “只是。。。只是我以为怀旧的人都应该特喜欢叨叨自己过去的事儿呢。” “哦!”殷殷睁大了眼睛,露出恍然的表情,这时候她才清楚地看到了子昀想要将谈话引向的方向——可她却并不想随着他去。“个体差异喽。”她淡淡地事不关己地说。 “我觉得我像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不知道你的过去的人呢。”子昀却显出一点点的固执,继续着他自己的话题,“完全不知道。” “我很老啦,我的过去是长得吓人的,”殷殷半真半假地调侃,“我这不是还没得工夫说呢吗。” “半年了,”子昀像是有意的,一直没有看殷殷,只把目光投向车窗外静静的夜色,“你和我在一起已经有半年啦。” “哦,都半年啦?”殷殷依然绵绵地微笑,让人看不到她真实的想法,“那真的是很长啦。对我来说是很长啦。” 可子昀依然不放弃:“我不是真的想问些什么,你知道我不是的。我只是很奇怪你为什么从来不会主动说起来,你的过去?” “你说什么过去,这么优雅的措辞,”殷殷有点恼怒于他的固执了,语气还是淡淡的却多了些许嘲讽,“无非是。。。是雁子吧,又是雁子?我一猜就是?永无休止地在那儿扯淡我的那些所谓前男友——哦,前男友们?” “谁说的不是关键问题,”子昀咬咬他的嘴唇,“反正你是不打算对我讲的喽?” “有什么可讲的呢,讲了对谁有好处呢。”殷殷的声音忽而又变得温柔了,那个轻咬嘴唇的样子在一瞬间提醒她想起来这个男孩的所有令人愉快的幼稚和可爱。“从来只听说过有人生气,是因为女朋友总喋喋不休讲她的前男友,讲的人心烦的;还没听说过谁因为女朋友不提前男友——前男友们——而生气的呢。”她一边说一边温柔又真诚地看着子昀的脸。 “是,我理解你的意思,”子昀也看着她了,“这其实也不是最关键的问题。” “哦,那最关键的问题是什么?”殷殷这次很顺从,很配合地进行着对话。 子昀又咬咬嘴唇,执拗但是可爱地:“关键是。。。” “是什么呀?”殷殷很鼓励的样子。 “如果我们分手了,你也再不会提起我的名字了吗?和谁都不会了?”子昀深吸了一口气,很用心也很用力地说,“那,你会想吗?” “。。。我们。。。不会分手的。” “如果,虚拟语气。” “。。。如果,我们分手了。。。?” “对,如果。” “不想。嘿,谁会张口闭口把前男友挂嘴边儿上啊,你不觉得好像掘地三尺掘出来了你自家的祖坟一样,特亵渎?” “殷殷,别开玩笑。” “。。。如果,我们分手了,不开玩笑的说。。。?” “恩。” “不想。” 子昀忧伤地看着殷殷,那是一种类似于孩子被大人的现实与世故所伤害的时候所露出来的不解的忧伤。 “我的亲爱的,”殷殷动容了,她觉得这样的忧伤让呼吸都变得困难了,“过去太重了,有时候重得翻不动了。这却让人反倒可以安心了。”她轻轻摸摸子昀的脸,在这个时刻她真心地希望所有痛苦永远不要写在这张年轻的脸上,“至于你这恼人的问题呢,到了将来——到你该问这问题的时候——你又反倒不再想问了。” 子昀想了一会儿,然后握住她的手。没说话。
“你知道,卡夫卡写过一个女人,在三十岁之前就把这辈子要说的话都说完了。然后就下决心做哑巴了。”过了很久,殷殷忽然轻松而打岔地说。 “嘁,”一直沉默的子昀也不禁莞尔了,“扯淡。”
时日已迫近了正午,窗外的天却还是灰蒙蒙的。正是雁子最恨的阴天。 雁子坐在床头,点起了一根烟。她散乱着头发,身上披的衣服也有点皱皱的,她的床更是一副明显的凌乱不堪的样子。但是床是空的。屋子也是空的。除了雁子以外并没有第二个人了。她就扭头看着自己的床,一边看着一边吸她的烟,并且把烟灰弹在地板上。她静静地、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很重很重地吐出来,重得几乎像是一声叹息。但是一直笑,一直闹,一直上着浓妆一直跳舞的雁子会停下来叹息吗?雁子是不会承认自己在叹息的。 她掐灭了这根烟之后,拿起了自己的手机。 “殷殷,咱去西单走走吧。”她说。
而殷殷睡得更迟;实际上她正是被这个电话铃声所叫醒的。殷殷已经养成了在子昀的房子过周末的习惯,而睡在子昀的床上又总是给她一种很安全很无所畏惧的感觉,所以她在星期六的早上通常都会起得很晚的。她揉揉眼睛,接起了雁子的电话;雁子的话说得很轻快、简洁,雁子的声音也显得平稳、欣快,可是殷殷很明白,今天的雁子一定是又陷入某种困苦的情绪中了。困苦对于雁子来说是非常稀有的情绪,所以大部分时候它一旦真的来临了雁子就是束手无策的。但是她有一个很小很简单的习惯,她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想去西单走走。而且通常都是叫殷殷陪着她的。所以,久而久之的,“陪我去西单走走”就好像成了“我心情不好,你来安慰安慰我”的代名词了吧。于是殷殷就会花一个下午的时间呆在雁子身边,一起逛街,喝茶,试衣服,从同一个碗里挖冰激凌吃,或者坐在咖啡厅靠窗的座位上看来来往往的帅哥。 “没问题,两点见。”殷殷一边讲电话,一边从床上跳下来,开始四处找子昀,“对对,还是君太门口儿见。” “好勒,好勒,到时候见啊宝贝儿。”挂上电话的时候,殷殷已经走到了客厅,她远远地似乎看见子昀在子昊的屋子里,坐在沙发上发呆。 “子昊走了。” 殷殷进屋的时候,子昀抬起头来告诉她说。于是殷殷带着不可置信的表情看过去,看见了书桌上赫然放着那个还是很新很新的白色iPhone——那是子昊前两天刚买的;下面压了一张很小很小的字条。
“子昊走了?!你没开玩笑吧?” “好笑吗?”殷殷摇摇头,欠起身来把菜单递给雁子,“就这么样,什么也没说就走了。就说谁也别找他。搞得子昀忧心忡忡的样子。” “得了,我瞅苏子昀同学可能打生下来就那么一张忧心忡忡的脸。”雁子不以为然地说,“我是想说子昊走了,他把他的Desperado怎么办了?” “哎呀,那个呀,他会找人搞定的啦。苏子昊同学在所有不靠谱儿的人里还算比较有分寸的。”殷殷挤了挤眼睛,也摆出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 雁子从厚厚的菜单本里抬起头来,微笑着瞪她一眼:“苏子昊同学好得很,不要说苏子昊同学的坏话,雁子同学会很生气的。” “呵呵,”殷殷端起玻璃杯,一点一点地啜着柠檬水,“你最近忙什么呢?” “我们得另招一吉他手了。”雁子埋头继续翻菜单,“朱朱说丫在法国呆定了,不回来了。” “从良了?”殷殷的眼前浮现出那个身材矮胖五指短粗却特别违反力学定律地弹了一手好吉他的憨厚男孩儿,不禁微笑了,“学画画儿?” “恩,学画画儿——好像那玩意儿也真用学一样?” “恩?难道不用吗?” “艺术,艺术啊。”雁子一边玩弄着自己右手食指上面那个很大很歌特的八角形戒指,一边若有所思地说,“艺术是因为自然因为原始所以才有力量的对爱与美丽的渴望,和探索。”然后她抬起来画着重重紫色眼影和长长睫毛的大眼睛看着殷殷,慢慢地说,“需要学习的艺术都是伪君子的艺术。” “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殷殷欣然点头。“那你打算招一什么样儿的吉他手?” “长得帅的,特帅的。帅的过分的,帅的发指的,帅的丧尽天良的。”雁子一脸的坚毅。 殷殷大笑,“成,我看成,我看特别成。您就原封不动把这给写在招聘启事的第一条儿上。” 雁子也笑了,“矫枉就必需过正。再说了,你知道朱朱那张大脸有多挡镜头吗,你肯定不知道。你又没跟他一起拍过MV。” “是呀,换一长得顺心的吧,弹得差点儿也无所。”殷殷轻轻慨叹,“永远别高估了观众的音乐品位。不过——你们还拍过MV呢?” “多新鲜。”雁子笑骂道。
“雁子,你为什么心情不好?”殷殷只有跟雁子说话的时候非常直来直去,从来不借助暧昧的微笑和深奥的名人名言兜圈子,“是因为阴天吗?” “嗯啊,很大程度上是的。”雁子用叉子在盛酸奶沙拉的盘子里拨来拨去,良久,叉起了一块香蕉,放进嘴里去。“当然也有别的原因啦。我是很复杂的啦。” “你的潜意识里肯定是把阴天和什么负性情绪的刺激关联了,”学科学的殷殷非常科学地说,“你赶明儿应该找人给你催眠一下儿,没准儿能想起来。” “甭介甭介,催眠干嘛啊,怪吓人的。”雁子继续翻着香蕉,“我记得是因为什么。” “哦,你记得啊?” “我倒想不记得呢,”雁子叹道,“我记性好着呢。” “那到底是因为什么呀?”殷殷闪着善良而求知的大眼睛。她只有在雁子面前造作的时候才不觉得自己造作。 “我爸。” “。。。你爸。”殷殷一下子安静了,有点伤感的看着雁子。 “恩,我爸,”雁子自己却还是很平静地,甚至摆出了一个微笑——但是却是一个明显有点仓皇的微笑。“我小时候身体不是不好吗,我爸那时候给我煲一种汤——很香的汤呢,要煲很长很长的时间啊。” “恩。” “那一年北京的雨水特别特别的多啊,”雁子的眼神开始变得有点幽幽的,“我就总记着在这种阴沉沉的下午,整个房间都是昏暗的,但是每一个角落里都有那种很香很暖的汤的味道啊。” “恩。” “那个汤的味道那么厚,那么浓的呢,就好像钻到我的鼻子里就再也赶不走了,”雁子怅然,“我一到阴天的时候就好像整个人都被泡在那种味道里呢。” “很浪漫哦,就像那块马德兰小点心一样。” “恩,你知道为什么似水年华那么长,单单那块儿破点心那么有名儿吗?”雁子点了一根烟,非常打岔地说——她的打岔比殷殷还要技高一筹,总是如此的自然,随意,天衣无缝,又无可争辩:“因为大家都只看过第一本儿。后面儿的都没看下去。”
November 29 心魔:红鞋(二)第一章
如果你看透了时间,却穿不过时间,你会有什么样的感觉。 如果你看到了结局,却走不到结局,你是会悔恨还是庆幸。 我一直以为有一些事是命定的,有一些命是确定的,就像第十三个女巫和金纺车和小王子的吻对于睡美人来讲都是确定的,就像阁楼上的鸽子和南瓜和十二点落在了身后的水晶鞋对于灰姑娘也都是确定的。交错,纠结,缺一不可。
灯光,灯光一向是我头等在意的布景。殷殷的卧室里有很多灯,但是现在她开着的只有一盏,床头的那一盏。灯光是有点浅粉色的。殷殷和子昀半卧在床上,温柔地接吻。温柔的意思并不是说没有欲望,但是这时候的欲望似乎也是浅粉色的。
“殷殷,你看看几点了?咱们是不是该。。。?”子昀用一只手搂着殷殷的肩膀,抽出另一只手来想看一看表。 “不,不是现在。”殷殷用手搂着他的脖子,然后慢慢,慢慢地仰起头,用如水的眼神看着他:“不是现在。”她又一遍轻轻地说,她的语气也像她的眼神一样,如水。如梦。 子昀忍不住,又俯下身去亲她,感觉着自己的手指穿过她柔顺细密的头发。头发不知道什么时候散开了,散发着清洁的味道。头发也是如水的。让人很想一饮而尽。 “我爱你。”子昀吻着殷殷的脸的时候,听见她咬着他的耳朵说,“我爱你。” “再说一遍。”子昀笑了,捧起她的脸。 “不,”殷殷却把头扭过去了,也笑:“可遇不可求的。你等下次吧。” “又等下次??那,再给我亲一下。。。”
这时候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在子昀听来非常诡异的某种旋律。“殷殷,是不是你电。。。” 他话还没说完,只见殷殷已经蹭地一下从床上坐起来,抄起了电话,飞速扫一眼号码,然后就非常大声地嚷嚷了起来: “死人!你死哪里去了!求求你,别告诉我你又要迟到了!” “堵你妈个头!九点半,东五环?您那不是堵车,您那是什么灵异事件?!” “我?劳您惦记着!我步行五分钟就到了。你呢,你甭废话了,你给我赶紧着。。。”
子昀无语。冷汗。上述种种如水如梦如痴如醉皆如肥皂泡一般,忽而就碎开来。北京女孩,恩,果然是如传说中一样神奇,他想,忽而就温婉娴淑,忽而就风情万种,忽而就。。。呃,就很北京。可自己呢?自己虽说也是当之无愧、如假包换的五尺男儿、北方汉子,虽说也是生于兹长于兹玩耍在这四九城的响当当的大少爷,可。。。可怎么就总觉着还是差点儿什么呢?差什么呢?。。。 “谁让你好端端的跑到广州去上学了。”殷殷这时候已经挂了电话,笑吟吟地看着他说。 “什么,我?”子昀显然被小小地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我。。。?” “我怎么知道你在想啥?”殷殷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哎,这也太陈词滥调了。每次你坐在旁边儿听我讲电话,就那么沉着个脸,手足无措,就好像。。。好像你恨不得用特大号儿黑体字儿印在脑门儿上,‘我咋觉得我不是北京人,我咋觉得我融不进这团体,我咋觉得个人的性情和信仰在如此深刻的文化隔阂面前是显得如此的苍白无力’。。。之类之类的。” “。。。”子昀继续无语,良久:“殷殷,这个。。。一眼就看透别人的能力,让你觉得很快乐吗?” “不,完全不,我觉得超痛苦。”殷殷绽开一个大大的,能够点亮夜空的笑容。
“盒子”是一个酒吧,不太大的酒吧,座落于灯红酒绿的三里屯儿就显得非常微不足道的一个酒吧。甚至是有点过分文静。但是“盒子”是这一票男男女女最常混的酒吧——他们自己愿意称其为“混”,说“混”是一个时代感与沧桑感并存的,特有分量的词儿,尽管所谓的“混”的意思可能只是——我不知道,很多很多的红塔山,很多很多的冰红茶兑芝华士,以及更多更多的废话?您不能再指望什么更多的了——毕竟,说到底,他们还都是乖孩子呢。
作为首次参与到这个例行聚会的新人,子昀很快就意识到了自己先前的紧张完全都没有什么必要。没有冷场,没有尴尬的笑话,没有殷殷的各类“闺密”对他穿戴举止的挑三拣四,评头论足,或者指桑骂槐——人们只是很简单——甚至是很礼貌地——忽略他。 “亲爱的,来,我想让你见个人呢。”殷殷在他身边坐下来,挽起他的胳膊。 “哦?传说中的雁子哈?我终于有幸见到了哈?”子昀牵起殷殷的手,轻轻亲了一下。 “恩,我看看她在哪儿呢。。。”殷殷刚要站起身来,听见身后有个声音——听起来非常欢快,欢快得有点儿夸张了的声音——“哎亲爱的!”——这就是传说中的雁子。雁子扑过来,一把就抱住殷殷,异常亲昵地在她身边蹭来蹭去,“你听我们那新小样儿了么?混音过的那个?有没有点within temptation的味道?” “没有亲爱的,我本着对你全心全意的真诚的爱护,负责任地对你说,一点儿也没有。”殷殷笑着把她往一边儿推,“而且我第一万次恳求你,别喷CK了,呛得人想死。而且Anna sui的手链儿一点儿也不适合你。而且我警告过你不许在我男朋友面前穿低胸装。而且你能不从我杯子里喝酒了吗,你干嘛不自己找个杯子去。” “哦!”听了殷殷的话,雁子忽而有点收敛她那不太文静的笑容,欠起身子看了苏子昀一眼——让人感觉是非常漫不经心地一眼——“子昊他哥?你长得就比他显得有文化。” “呃。。。”对于这个有点儿突兀的评价,子昀不知何以应答,一时稍稍语塞,“我是。你就是。。。” “哈,是我,传说中的雁子,殷殷青梅竹马朝夕相伴走到天涯海角也甩不开的美女雁子。” “你真烦人。”殷殷笑骂道。
“哎我跟你说,弟弟你坐好了我跟你说。”酒席过半,雁子起身,咣啷把酒杯往肖熙面前一撂,胳膊肘支在桌角上,伸手就去拍他的脸蛋。 “姐姐,姐姐我听着呢,”肖熙非常见怪不怪地笑了,捉住她的手放回去。 “这事儿我得好好跟你说说。我就这么一弟弟,我可真得好好跟你说说。”雁子在他身边坐下来了。 “您说。”肖熙很自然地帮她点了一根烟,递给她,“虽然我早知道您要说什么了。” “你那乡下媳妇儿!你也知道我非说不可啊,你还有点儿尚未泯灭的自觉性!真不是姐姐我挑眼。。。” “真是您在这儿挑呢,不是您是谁啊,没别人儿。”肖熙眯着眼睛,笑着,看她抽烟的样子。 “你还真别说别人儿啊,是个人他就受不了您那位啊。你不信。。。你不信你问殷殷。”说到后半句,雁子就提高了声音,并且向殷殷坐的那边看过去。其时殷殷正在和潘伊廷低声研究什么学术问题,貌似完全回归了淑女的样子。 “哦对,实际上这事儿是我拜托雁子跟你说的。”殷殷转身,也高声嚷了一句,然后又回过头去继续和潘伊廷讲话了。 “what?!”肖熙做了一个非常无奈的手势。 “说真的,弟弟,我不喜欢那女生,我们都不喜欢。”雁子轻拍肖熙的腿,一字一顿地说,“忒、俗、了。” “我觉着我自己就俗人一个;我觉着您也挺俗的。我觉着咱大家都是普通人不是?”肖熙开始有点认真地争辩了。 “我不一样,我俗得有性格。有品位。”雁子灿然。
苏子昀沉默看着这个不属于自己的世界,不知道目光要放在什么地方才好;终于还是不由自主地追随着殷殷的一举一动。 “殷殷,下周一那讲座你看见通知了么,感兴趣么?” “大报告厅?McGill的那个?还行吧,我还没想好去不去呢。。。你想去啊?” “殷殷,你说的那本儿Kierkegaard我给你找着了,你哪天上我这儿取一下儿呗?” “哇太好了,我简直爱死你了!下周咱们找哪天一起吃饭?” “殷殷,你知道这礼拜Gossip Girl第二季回归了吧?我昨儿看了第一集,挺不错。。。” “啊真的?那说起来,是不是CW所有都回归了?那我们家Supernatural呢?。。。” “殷殷,你看这期Vogue了吗?我特喜欢娇兰那个新粉扑,叫什么。。。” “金钻系的那个?那好是好,可是有点儿夸张了啊,你不觉得么?除非你是去夜店。。。” 苏子昀觉得不止自己不属于这个世界,眼前的这个女孩也一样不属于。她知道太多的事情,她有无穷尽的话题,她和五花八门的人驾轻就熟地玩笑谈天,但是她觉得孤独。她知道自己和他们并不相同。她也知道她的快乐并不在这里。可是如果不在这里,她的快乐又应该在哪里呢,她真的知道吗——像她自己以为的那样?可也不仅仅是她,难道我们所有人之中有谁真的知道吗?
聚会已接近尾声,人们纷纷开始散了的时候,林平南走到了殷殷身旁:“有那么一画展,是那个。。。塞尚吧,要不然就是勃朗宁?。。。你知道我老把他俩给搞混了。。。” “少来,你敢跟我说说这哥俩有什么相同点么?”殷殷笑了。 “都让我看着就犯困呗!” “你。。。” “哎是我,我在这儿呢。不闹了。”林平南笑笑,从他那老旧厚重的大衣兜儿里掏出来两张票,“其实是马格里特,你不是特喜欢他么。没记错吧?” “哦,你什么时候记错过。”殷殷轻描淡写地说,“两张票。。。也就是说?” “你随意。”林平南还是笑得非常谦恭且与世无争的样子,说:“实在找不着人了就给我打电话。”
November 21 心魔(最后的):红鞋红鞋
我是小美。我说过我要写一部书。 关于我的书,关于我们的书。 我的时间不多,可是我正在写。我希望你们也都正在读着。 在星星里,在月亮里,在清风里读着。 那所有我不在的地方,都是你们可以想我的地方。
引子 圆形舞台的中央有一盏灯,暗黄色的灯;试着跟我一起想像这盏灯。 想像你们都站在灯光的下面,温柔的阴影抚摸着你们年轻的脸。你们的身体挨得很近,轻薄的衣衫相互摩擦着。窗外是夏天的风。 开场之前我想要安排一个自我介绍,短暂的,即兴的,非正式的自我介绍。 每人一分钟的时间。 开始。
苏子昀:不,等会儿。。。我是说。。。什么,一分钟已经开始了吗?为什么是我第一个说呢,为什么总是我呢?而且这一切有什么意义?有什么意义是可能被理解的吗?是真实的吗,还是梦境呢?我是睡着了,或者是疯了?我在哪里——我在吗?还有小美,你为什么在这里?不,别理解错了,我真高兴看见你。。。我只是不明白。。。你说这是你写的一本书,是吗?我是你书里的人物吗?你自己又是在书里还是书外呢?我是在说话吗,我听见了我说话的声音;可是我是在说我想说的话呢,还是在表演着你设计好的台词呢?
苏子昊:呵呵,小美,别理我哥哥,从来就那个自己跟自己较劲儿的傻样子。而我,我可没有什么话好说;你知道一分钟的时间对我来说太长了,太费劲儿,我填不满。不如我到楼道里去抽根儿烟,你把剩下的时间匀给那些有话可说的——我看他们都想说着呢——你说怎么样?
安安:当然要说,有些话不能不说。每座舞台上都有一盏灯,每个童话里都住着一个小王子,就像每一种青春都不能停止舞蹈。当你站在岁月的长廊的尽头,回首再看去,人与乐声都早已不见了,那动荡的舞步所激起的尘土却还在阳光下诗意地飘舞。如果岁月停止,这阳光也永远不暗下去,你们就都能看清我的脸,我这所有色彩鲜艳的衣服。我就是这部书里的小王子,我是所有美丽和脆弱的核心,优雅和悲伤的所在,我是看过一眼就不能被忘记的。我轻看世上的人,可是我是为他们而活;我玩耍人们的爱,可是我知道我最终要被爱毁灭。不过我觉得这一切是注定的,所以何妨欣赏。
高钦:你没有真的欣赏,你还不够从容。来,小美,过来,坐在我的膝盖上,让我亲你一下,轻轻地亲一下。还有什么别的重要呢,能有什么重要。你要是活得足够久——或者死了足够久?谁知道?我觉得是一码事情——你总会明白这道理的。你得笑着,你不能再责备生活了,因为你真的从没错过什么重要的,所有重要的都是骗人的。来,小美,小美最听话,我所说的你不懂,但是你会听我的话;让我轻轻地亲一下,亲在你的额头上,这才是最真实又最紧要的事情呢。
潘伊廷:是的,哪里有什么真实!巴门尼德说,能被我想到的,就是可存在的;而爱丽丝说,我是存在的,所以我不是旁人梦里的景物。维特根斯坦说,我解决了语言,也就攻陷了所有思想的悖论;而慧能说,我可以没有语言,却也照旧洞见思想的明月。叔本华说,往痛苦还是往无聊去呢,苍白恐惧的灵魂是没有第三条路可走的;可是哈姆雷特却觉得向左或向右,追逐或转身,那是关乎爱恨生死的了不得的大命题呢。真的,不相信是我唯一可以相信的真理,不确定是我唯一可以确定的信仰;思想,思想和其它所有凄凉的故事一样,从不会有答案,却终要有结局。
雁子:楼上的真有文化,真的,我有时候自己都好奇我怎么认得这么多这么有文化的人。算了我也不说了,还说什么呀,我也出去待会儿去。我补妆去了。你这屋里忒热,出汗出得厉害。呃——最后一句话,你这故事干嘛叫红鞋啊,就是安徒生那个红鞋吧?那故事多邪恶啊,而且要多不吉利有多不吉利。
小陶:哼哼,装,装,怎么烦人怎么装。我不知道你们别人,我是太了解燕子了,有时候了解得让我自己都有点害怕了。她太在乎了,在乎到什么都不肯说了,好像不说就不会失去了。我可要满满地说,满满地做,我太爱这世界上的语言和事件了,因为它们总是错的,一出来就是错的。我就要在这一秒钟说,大大方方地、高高兴兴地说,然后用剩下的长长的长长的一辈子的时间好好地恨。我总是这么用力活着,用力感受着我的存在;谈什么灵魂,我不谈灵魂,这飞速代谢的青春的土壤上并不利于灵魂的生长。
殷殷:唉,是啊,一辈子的时间太长了,长得真是怵目惊心呢。长得让我们看不见结局,长得让我们记不住承诺,长得让我们不敢独自走过。于是我们就不得不忍受别的灵魂停滞在我们的心田,慢慢地靠近,缓缓地展开,每一道皱纹都那么清晰;我们还要忍受他们的衰老,下坠,和腐坏——哦不,事实上我们将和他们一起腐坏——烂在了一处,终老了一生。这才是结局呢,所有结局的结局;我们从没有代谢,我们只是随着我们的每一口呼吸逼近着死亡。可是我们不改初衷,我们依然开心地笑、真心地吻、痴心地等;而我,我像是唯一一个还在为此而悲伤的傻子。
萦萦:悲伤是好事情,因终有一天你会超越你的悲伤的;留有东西要去超越总是好事情。我不说太多的话,因为本性宁静。也因太了解此时此地我所在的角色。我是淡淡的背景——也许诚然是美丽的,我是美丽的,但也一定是遥远的——我是淡蓝的幕布上沉默着的舞者,那带着白色面具的哑剧演员,或一滴轻轻落下的雨。我是爱着的,爱这一切,但我知我终不属于。
(还没完呢,且没完呢,这是连载,逢周五更新。 城池一座,梦里花落,咱这次也写一又臭又长的。欢迎大家监督。 PS.这(zhei)文章里的所有这(zhei)字儿您得读成这(zhei)样儿。)
October 30 命在琴弦(一)命在琴弦 幽幽续断,三两乱弹,那些爱啊恨啊早已几番番的不堪。 栖迟零落,十数散弦,却密不透风地织着你的我的人生。
第一曲就写写这Blackmore,非彼Blackmore,非此Blackmore,只单单是Blackmore’s Night里的Blackmore,超越了愤怒和张扬,甚至是超越了岁月带给自己的所有忧伤的Blackmore。你让我想起曾经停留在我掌心上的一只草蛉,红色的眼睛,纱似的翅,在一个阳光刚刚好的高三的下午。它那么细小,轻薄,微不足道,却又精巧,精巧得让我快要哭出声音来了。你捻一捻手掌它就要碎了,你眨一眨眼睛它就要飞去不见了,可是那时候它就停在那个地方,好像停了几千年;它在阳光下歌唱,在月亮底下翩翩地跳舞,它不停地唱啊跳啊而且笑,它对着宇宙的浩淼和自己的微小都是那么宁静而不动声色地笑。
第二曲描一描这妖艳的David Bowie,这华丽,放荡,又忧伤,而且永远自说自话着的戏子——却是我命里的小王子呢——是我逃不开也躲不过的,从第一眼就认定了的小王子呢。你的忧伤是古老的,你的华丽却又新鲜得太不合时宜,你活着的时候就已经像是一个幽怨的鬼——可是你是我命里的小王子呢——哪怕只为了间或回眸,那几个如水的眼神,穿过岁月撩拨早已鲁钝的心弦;哪怕你早已背叛了自己,我却觉得这背叛者也是注定的你,可爱,可恨,却不可忘记的你。你让我想起我曾经有的一件鲜红鲜红的裙子,飘飘地飘飘地掠过那老迈的园子,穿起一串一串亲切的脸。所有那些,徘徊在回忆里面的,不得不落下去的夕阳,不得不掉下来的眼泪,都泛起红红的红红的光亮好像我长长的裙。
然后说一说一个叫做声音碎片的乐队,一个平淡的乐队,写一些可有可无的歌,都有相差无几的调子。但是却是一个我常常要去听的乐队。这世界上有一种爱让你觉得想死,想毁灭,想成为一团壮烈燃烧着的光亮,然后在渐冷的飞灰里最后一次亲吻爱人的脸;这是伟大的。不过这里也还有另外一种爱,竟能够让你愿望着活,甚至愿望变老,和你的爱和爱人一起变老,变得虚弱、干瘪,甚至是有一点点荒唐可笑;这其实也是不错的。这歌声就像一幢曾经的老房子,白日里想不起,夜晚里却常梦见。房子有一扇冰冷但是沉静的窗,从窗里望出去,自己就好像真的变得无欲无求了,变成一个衰老但是勇敢的自己;明知道那外面的夜空里还漂浮着许多未知的,未名的,未曾触碰过的并且飞速流逝着的秘密,却发现自己接受了这一切的知与不知,自己正在沉静的窗前安详地变老。
我们还可以继续说一说夜空。还有一个经常让我想起夜空的乐队是Opeth,北回归线上面严峻而又美丽的月亮的花园。常听人说不理解一个死亡乐队怎么能叫这么浪漫的名字,我却总是不明白这么浪漫的一个乐队怎么能被归作死亡。Opeth确实让我觉得时间停止了,苦乐不重要了,甚至有时候整个世界都变了颜色了,但是这一切从不源于我想要死,而是我在歌声里变得更想要活,长长久久地活,活在那些最优雅最高贵的回忆的瞬间里。这回忆,在高潮部分,总是一遍一遍带领我回到山谷的夜空,反复播放那些房顶上的星星,亮晶晶的星星。我指着天边的一颗说,那光芒是我。
这夜空,星空,有月亮的天空,也还让我想到我的大爱之一,Dead Can Dance。Dead Can Dance永远给我一种穿越时空的感觉,就像古老而神秘的什么部族的巫师们,喊着拍子,打着手鼓,点起了篝火,围成一个圆圈旋转。旋转,旋转,夜的中心就出现了一个时间的缺口,空间的隧道,出现我自己的脸。我想起来的是教学楼门口的那棵大树,我想起来每次新年舞会结束的时候从拥挤、吵闹、充满了人的温热气息的大厅里走出来,走到清泠的冬天的夜里,我都会经过那棵树。我都觉得似曾相识。我好像每次都看见一个人,好像是同一个人,坐在树下的长凳上,阴影或者是长发遮着脸。手里有一点点火光,像是一根烟,照亮一点点鲜红的唇,和一个若有似无的不解的笑容。回首再想的时候,我总觉得那看着我的人不会是别人,正是我自己。
今天的最后一曲写写王三溥。你像我最优雅的秘密,最轻微的颤抖,最琢磨不透的一只黑色皮毛的宠物——生在冬天,琥珀色眼睛,步履里有最百转千回的惆怅。你像太多太多的东西,像用一个晚上的时间滚动放映在露天电影院的我的一生的足迹。如果我对我的忧伤——也不仅仅是忧伤,还有许多别的对于这又脆弱又美丽的世界所当有的情怀——能有什么希望,我希望它们像你一样旋律优美。优美而且轻盈。我希望它们绕梁三日,不死不灭,纪念我的存在,纪念我的消逝。
我听过很多人说起他们葬礼上将放的乐曲,我听过有人说Belborn,有人说Lacrimosa,当然还有太多人说Metallica的Fade to black,Radiohead的Creep,Nirvana的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以及其它诸种。哦对了,还有他,我可万万不能忘记的——我怕我这再一忘记,他将来真的要死得了无声息、无人问津的——他要Beatles的Yesterday。Yesterday, all my troubles seemed so far away. 后来我每次听起这首歌,就想着自己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赶回到这里,穿着黑色的衣服;想着自己躺在他的棺木里,呼吸着一个个生命的分子逐渐冷却、分解的味道,陪他听完这一首歌。有多少浪荡,有多少温柔,有多少路我不能陪他走,有多少话当初想着要说后来又笑笑作罢;所以我从很远很远的地方回到这里,陪他听完这一首歌。
不过,很高兴我自己还迟迟不能决定我的葬礼曲目,事实上我也不相信我最终能够决定。要多少歌者多少首歌,才能让我安心睡去;要多少天真多少单纯,才能叫我相信这挣扎又愤怒的、这喧嚣又厚重的、这我自以为了不起的人生,能被短短几个音符概括。况且我也太明白——那些含泪的眼睛所掩盖的木讷的心,那些白色手帕所遮挡的冷漠的脸,还有黑色西服所包裹的一具具昏昏欲睡的肉质的尸体——是的,我们都是尸体,只不过一些躺在了这里而另一些还在外面继续行走——我太明白这所有的心不在焉和不知所以,我太明白我的歌从来就没什么人真正在听。
未。 完。 待。 续。
(葬礼,呵呵。 不如,我们下次说说婚礼上的歌罢。 我会说的。我能的。 我也听欢乐或者温暖的歌的。我听的。 偶尔听的。)
October 07 机器猫机器猫
为什么人可以华丽地去死,却不能华丽地老去呢?——能吗?
我不记得我第一次觉得机器猫悲伤是什么时候,大概和第一次发现它美好是同一个时候。是我老去的第一个坐标。当然,小时候是不会觉得机器猫美好的,就像不会觉察美人鱼的凄凉和白雪公主的幽怨;小时候看童话会笑,会聚精会神,会觉得有趣;但是不想、不问,不会觉察它的温柔、美好与太过脆弱。大概那时候并不觉得什么事真的不能发生——虽则今天不发生、明天不发生、不在我身上发生、不在我身边发生,但依然没有理由相信它永远不发生——况且,什么叫做永远呢?这个概念怕也是没有的——那年代不是心怀梦想,只是全然不懂得现实。
现在都懦弱得多了,很多东西明知是梦却还要做,依然做,不得不做,又生怕被别人戳破,于是日日夜夜忐忑。共君一梦,共君一梦。梦的优雅在于它的虚假,梦的悲伤却不在于它的将要醒来。梦的悲伤在于它等了那么那么久之后,才会醒来。直等到谎话千遍,栩栩如生,我竟要信以为真了;直等到万水千山,历历在目,然后又让我看透它的虚无。
所以常常说回忆好像梦,是一层眼泪做的窗户,把曾有的所有分割映照成伤心的模样。我恨这窗户,就像电影院的大屏幕两侧总会滚动出现的那些“保持安静”,“禁止吸烟”,“请关闭手机”等等如是的词条,是温柔梦境里面丑陋的脸,总能够非常精准地引领我们回到坚硬的现实地面;它们刺耳地叫着刺耳地跳,提醒我们说眼前所见都是虚妄,不可触碰,更不值得落泪。所以,不知道有关大雄是严重精神病患者以及机器猫根本不存在以及静香早就嫁给了初木杉这个结尾的前因后果,但是一直痛恨第一次编纂并且散布这说法的人。多么残酷的人呢——这么呕心沥血地编纂,然后轻描淡写地撕碎——万一,我说万一,这世上真有什么东西是永远的,我相信这种反差所带来的伤害就是永远的。所以再看见霸王别姬、看见纵横四海会流泪,那些悲伤惹我伤神,快乐的却更令我恸哭;所以自从NANA第某卷里那个站在窗边看烟花的场面之后,就虚弱地逃避那刻意残忍的漫画直到现在;所以尤其不能忍受几乎每个机器猫剧场版都结尾于一个渐拉远的镜头,和几个遥远而又清脆的童声。
呵呵,正是,我如此钟爱着回忆,却害怕任何一种现实——哪怕是虚构的现实——沦为回忆——是吗?
做多了想多了我们这门所谓神经科学,难免都自以为有点看穿,以X光EEGPETfMRI电极阵列膜片钳或者双光子的眼睛一点点一片片穿越那些心灵的窗户和门,然后昂然下了结论说,万事万物都逃不开那最终的崩裂与消解,万事万物都逃不开死。万事万物都通过短暂的因果的关联闪烁它们的意义。现代的科学家总是一百万个小心,生怕探究的思考陷入了联结主义的污泥,我却觉得这个美丽的坑洞、绝望的陷阱乃是世上最自然的东西,最纯洁的人类逻辑的衍生物,我看不出为何我们不能大大方方承认了,科学是一门试图抽丝剥茧,寻找复杂事物里的简单联结的科学,是头脑简单灵魂纯粹的自然人、高尚人的崭新信仰。一门快乐的信仰。
人和人关联,人和事关联,欢笑和眼泪就是一丛丛一簇簇满载多巴胺,5-羟色胺,内啡肽或者肾上腺素的关联,而每一首歌的每一个音符又都因为,只因为,关联着某一个笑或哭泣才显得顺理成章。一个世代的人他们只能和一个或者几个故事共同地变老,但是这种有限是非常幸福的、有关他们存在的证据——我的意思是说,你可以一星期看完一二十季辛普森,花半个月时间集齐四十三本机器猫,但是你不能和他们所延伸占据的那十几年岁月一起老去。你只能老去一次。所以唯一重要的就是在这一次里面你做了什么梦、见了什么人、掉落过什么样年轻而可笑的眼泪。是的,一滴眼泪的背后总有一个温度,一片树叶的背后也有一张脸,我们不是逃不开,而是从来就不想逃。
那么,我的关联是什么,在哪里?——在吗?
还记得可怜的伊壁鸠鲁是怎么说的?他说心灵之所以较之身体而强大,乃是因为它懂得欣赏快乐而不欣赏痛苦。我倒觉得心灵的强大就在于它学会了欣赏痛苦呢,像欣赏快乐一样由衷地欣赏痛苦,还又多了一份安然。世上应该有那么一两样东西,你可以为它去死的;也就是说你若不知自己的脆弱所在,也从来不会真的坚强。同理,全然没有痛苦的快乐,又怎么能是切肤的快乐。王尔德说这世界若不是早学会了嘲笑自己的痛苦,它就决不可能承受下来这些痛苦直到今日。我想这不是勇敢或者达观,而只是因为太欢喜那些欢喜,才能连痛苦都一并爱了。我想起了那老孩子说的话,他说让我们只记着那些好,不记得不好,于是大家都不会老。那时候如果有机会,我应当告诉他有两件事他不知道:第一,他老了,早已经老了;第二,那些记他最深的正是那些记他不好的。
人是在反复的述说中表现自己,同时也捏造自己;不说的人不一定不想,不说的人却不太容易看清自己的人生。我以为我生如我文,所以也要字字华丽,却不知它要怎样一分一秒活过去。当我说了我不再张狂,我不再飞扬,我卸去了蛊惑人心的浓浓夜妆,我还要面对怎样的人生,和什么人事有着什么样的关联?
大概,接受缺憾拥抱不满之后,我仍可以有一种颜色的,或者一种香氛。我想我会是那暖暖的暖暖的回忆的水,默默地流过,深深地回望,在明天的明天的路上。我会明白,有人真的情愿变成回忆,如果他坚信着将来有人记得。是的,说定了,我是你明天的回忆,我是下一个月圆时候的潮汐,到死也只为着你一人唱歌。
“有好多的愿望呀,这样的那样的愿望呀,快来帮我实现吧~~~我最喜欢哆啦A梦啦!~~~”
August 28 若则他日若则他日
如果有一天,我生气,别哄我——那乱发脾气的我,孩子气的我,不许你和别人出去玩的我,逼着你做你不喜欢的事情的我——我最恨那样的我,我也不许你去纵容她。
如果有一天,我很乖,别夸我——那善解人意的我,温顺的我,静静陪在你身边的,看你一个眼神就了解你想要什么的我——我怕你给她太多赞扬,让她听了会骄傲。
如果有一天,我惹你生气,告诉我——一首你不喜欢的歌,一道你吃不惯的菜,一件你觉得不合我的裙子——世上那么多人,多到无可计数,他们的想法我左右不了;而眼前只一个你,让你开心是我应该努力去做的。
如果有一天,我让你感动,瞒着我——某件不期而至的礼物,小小一张卡片,只字片语热切的情话——感动有那么多种,眼泪有那么多美妙的用处,你不该轻易觉得满足的;而我,我应该学习更多的,我能够给你更好的。
如果有一天,我开始靠近你,缠着你,太依赖你,记住,你要躲开我——我喜欢你,喜欢那所有令你为你的东西;喜欢上你,于是想要跟你在一起;可是跟你在一起,就会令你令我去做那些毁坏你之为你,以及我之为我的东西,终于毁了你也毁了我——是的,你爱我,我爱你,但是我对你的爱并不能代替你对你自己的爱,这才是令你为你的爱。不要爱到亲密无间,不要无所保留,你知道无所保留的灵魂是多么可悲,覆水难收;不要爱到如胶似漆,不要难分难解,如果有一天要分开——倘若我们终于注定会分开——让每个人都多带走一点东西,让彼此的灵魂更完整而饱满,而不是把所有存在的意义都有勇无谋地浪掷在那荒唐的青春。
如果有一天,我误会了你,你别辩解。善良如你怎么能被误会,要多么邪恶的人才能把你歪曲、误会;你该摇一摇头,淡淡嘲笑我,我马上就能觉察到自己的不明事理了。
如果有一天,我责备了你,你别慌张。温柔如你怎么能被责备,要多么蛮横的人才能将你指摘、责备;你该停一停脚步,等我追上来,我就要咬着嘴唇告诉你说是我错了。
如果有一天,我说我待你好,胜过你待我的好,你别指出我的错。我何尝不知道我的错,哪会有谁的好胜过你的好。我只是小小的贪心,想求你对我更好一点点。
如果有一天,我说我爱你深,深过你对我的爱,你别深究我措辞。那无论是谁,无论如何努力也不能超越的,你对我的爱,输给它也并不算是我严重的失败。
如果有一天,我开始怀念,憧憬,煞有介事地回忆,或者义正词严地盟誓,记住,你要制止我——那些活着的东西是不需要被回忆的,那些真实的东西也不需要拿来盟誓。我总幻想要从平淡里看出浪漫来,幻想被打碎的时候就以为是爱情死了,是死了的爱情荒芜了我的浪漫,却全然不觉得是我这不切实际的对浪漫的幻想刺痛了我真实的爱情。梦可以做,做得高山流水,天马行空;我们的命却要我们一天一天活过去,不能三言两语轻薄了它的分量。如果我们走到了最后——倘若我们真能走到了最后——平淡无言,闭上我的眼,那才是我最惊心动魄的浪漫——说尽了所有要对你说的话,付清了所有该对你付出的爱。
如果有一天,我不再珍惜你,惜你惜过我生命中的一切珍奇,你就足够凶狠地转身吧。美好如你,你的好该让想看的人都看到;不再赞赏你的,就把她留在黑暗里吧。
如果有一天,我不再看重你,重你重过我岁月里的所有拥有,你就头也不回地离开吧。真心如你,你的心担当得起更高贵的爱;不再真爱你的,就给她所有的寂寞吧。
如果有一天,我忘记了你,记住,踩灭内心里我所有的影子。别想起我,别纪念,我的哭我的笑都通通不要;忘记你的人怎可还被你想着,用无谓的痛苦霸占你那理应幸福的人生。
如果有一天,我伤害了你,记住,否定回忆里我所有的美好。别给我原谅,别给希望,纵然我将多么需要那自欺欺人的安慰;伤害你的人不配被你原谅,纵然是你最爱的我。
如果有一天,我不再写了,这些美丽的忧伤的张狂的字都不再写了,记住,那个我会是真的我,虽则让我自己多少失望。离我而去的并不是任何动人的字句、优雅的措辞、惊世骇俗的想法,离我而去的只是我在美丽文字背后苦苦捏造多年的我的姿态和装扮——那狂躁的、深邃的、冰冷的、媚惑的——那漫不经心我行我素着的,却又处心积虑取悦着他人的——那揉捏着悲伤,酿造着甜蜜,总是幻想着飞翔在一片他人所不能抵达的天空的——已不能写、不想再写;不会演、也演不下去了。她不走了、不飞了、不再想着取悦任何人了。她是你的。
July 30 哲学的自杀哲学的自杀
我总是在连续几日不分黑夜白昼的实验之后,走上阳台去抽烟。 没有力气,于是也没有情绪。 当你分不清黑夜和白昼的时候,很多别的存在也不再那么泾渭分明了。 所以我就闭上眼睛,真正相信起来,相信自己已逃离开了这世界。我觉得这个城市的尘土和风有了海浪的气息,我觉得脚下的霓虹像山谷里面湿漉漉的眼睛。我知道我这一根烟,一段温暖,燃在一切的时空,只是我不能将它一一分辨。 是的,谁能一一分辨呢,每根烟都有它自己的故事——和什么人一同抽起,用着什么样的火机,其时闲谈着什么样的话题——而岁月竟是它们唯一的标签。
为什么我们不自杀? 不,我不是说我们应该自杀,我只是说我们应该思考我们为什么不自杀——如果我们能够,并且愿望思考的话。
现在的世人,你们太热衷于怀疑和鄙视了,好像恨总要显得比爱坚强一样。可是你们为什么不思考自杀的问题呢,不包纳自杀的怀疑的学说显得多么虚伪啊!难道有哪一种怀疑的尽头不指向我们存在的无意义吗! 无知、无德、不懂感恩的孩子们,你们用不屑的嘲笑吞噬这世界所有的意义。真的吗,真的如你们所说的这样吗,所有爱、崇敬、正直和希望都是无所谓的吗,你们不为着任何的美好而活吗,那你们真的需要回答我这问题了,是什么支撑你们苟活于这浊世呢!为什么不干脆告别了这一切无所谓的呢! 需得承认,曾几何时我也像你们一样。学着无所谓,学着玩世不恭和插科打诨,学着披挂温顺而和蔼的面具,混同在贱众的队伍里,跟着他们一起鄙视我的大爱――而且还生怕自己的刻薄话说得不比他人那样漂亮呢!
为什么你们愿意恨呢,因为自觉出爱的不永恒。是的,我要承认你们的聪明,不能自欺欺人地拥抱所谓爱的永恒。 如果恨,愤懑,或者诅咒,能够长长久久活下去,久过爱情的轮回、你们的生死,它也真不失为一种浪漫。然而却不足以依赖。 真的,如果爱不过是种耻辱的依赖,恨又何尝不是呢?难道太过依赖着爱就暴露我们灵魂的脆弱,而依赖着恨的就尽是些命运的勇士们么? 依赖——允许我动用一个既冷静又动情的,既科学又文艺的,对于依赖的定义——在开始的开始,用了它会开心;在最后的最后,不用它会难过。戒不掉的并不是毒瘾,而是我们这可鄙的趋利避害的人性。 而我们思考,不是为了不受伤害,不是为了去听凭这广布的人性的摆布。亿万个脑细胞,不可计数的联结和发放,总有一些能够,而且应该,令我为我,而不再混同于众生。
所以,为什么我们不自杀? 解决这个问题,在此之前不存在别的可能性,没有别的问题可思考——难道哲学家们天生喜欢思考这个问题吗,怎奈它挡在其它所有问题的前面呢!
我也有我的爱,我的愿望。 我愿活得满,长得茂盛。长成一棵树,或者一墙的蔓藤。 身在心,而心在土;不能离开我的所在,却要极尽我的可能。
每个我呀,也都是我。我是向着美的,向着爱,可是那卑微的肉欲的挣扎的苦痛的不也都是我吗,也是这创造了神圣思想的我的身体所一并创造的呀;而我这身体的每一面,完美的或者残缺的面,不也都是拜那至善至美的神所赐吗,不也都因着同一个真理而堂皇地存在着吗?柏拉图呀,不要唾弃鄙视这给你一切的你的身体吧,不要如此迫不及待地摆脱掉它,就像尼采挥一挥手想要赶开生养哺育他的大众——蠢笨、愚钝也是这世界的一部分呀,也是你自己的一部分,否则你要向着谁举起你思想的尖刀,对着谁去播洒你超人的微笑呢? 我就是一棵树,我需得先接受,否则超越也不过是妄念。我爱我曾经的每一片落叶,如同我爱这蓬勃的身体里面喷张的血脉。
我永远不要站在此地而想着彼岸,又虚弱地安慰自己说不知者不痛。不,我要痛,我宁愿痛,痛也是这人生中预留的一味;我要走,我要生长,我要看看彼岸的样子——是的,我强过一颗沙砾,一只虫,并不因为我对世界有更多的意义,而只因世界对我有更多的意义,就如同到与不到彼岸并不改变彼岸的风景,却颠倒我内心的声色。 我永远不要住在苍白生活等美丽的故事,那是可悲的缺乏想象力的表现。你们不能送给我的故事,由我讲给你们听吧;我也要用你们未曾学会的爱去爱你们。我显得孤独,却不因为寂寞,我只是不偷盗虚妄的希望填充自我的空白;我看上去沉静,却不因为冷漠,我正在我的头脑中活过所有的春秋与风霜。
如果说我有什么欲求,我想要一座充满黑暗的大房子。点思想做烛光,放文字和音乐在里面跳舞。
我不知道,我只是那么想。 实际上,我没那么尽情地活过,我想那么活一定很美,美的就像是死了。 对,我觉得痛苦的时候人才最清醒不过,洞见前生来世所有虚妄;而美的感觉却让人分不清死活,不在乎地狱或天堂。
我不知道,可是我的所谓尽情,却真的是一种安详。 当思想成了唯一的欲望,怎样的风霜也就都成了安详。 且让我停顿居留于如此这样的角落,观赏片刻。让夏夜的风抖落我裙上的灰,让谁人的眼泪灭了我的烟蒂,而我就这么一直观赏,这灯,这光,这人生的大戏——心不在焉,却又全力以赴,我已演过几多的轮回;倾情投入,然后粉身碎骨,我已演过那么久,我演得那样用力。 戏子,戏子,对酒当歌吧,对饮这苦涩的做戏的酒,相互优雅地唱歌吧;戏子,戏子,曲终人散吧,杯空了曲也就该终了,曲终了你们就毅然四散吧。 而我现在只想看着了。
永恒,如果真有一种永恒的话,它一定活在时空之外——其实它也活在这个“活“字,这个描述它的句子之外。就像我在你们之外。
July 22 Ending of EndlessnessEnding of Endlessness
All in all Oscar Wilde has written nine fairy tales, which were published separately in two collections, namely ‘A House of Pomegranates’ and ‘The Happy Prince and Other Tales’. These tales, written in 19th century English in its purest and noblest form, and designed with all his willful delicacy, gained him great reputation.
‘A House of Pomegranates’ is composed of four stories, all of which are, comparatively speaking, a little more depressive and obscure than ‘The Happy Prince’ ones. Among these four I like ‘The Birthday of the Infanta’ best, and often feel lost at ‘The Fisherman and his Soul’.
The first story, ‘The Young King’, sounds perfectly like a traditional fairy story with a traditional happy ending, except that it discusses a lot about poverty and death, the insatiable desires of the rich and the irrevocable tragedy of the poor. The young king, brought up as a common country lad and then all of a sudden confronted with all his fortunes and powers, once lost his belief in pursuing the beauties and wonders of life, and then his dreams instructed him that beauties were shameful if they were drenched with tears of the poor. Indeed, hearts aching for beauties go astray easily, but I shall always perceive it as a test rather than a curse.
And in this story the lines touch me most are, surprisingly, the reproaches from the stranger, who jumped out of the jesting crowd and made a claim (with the perfect paradoxical tone of Oscar) that “to toil for a hard master is bitter, but to have no master to toil for is more bitter still”; and the hypocritical sermons from the Bishop, who excused himself with the exclaim that “is not He who made misery wiser than thou art?” Why be, why not be? Why have, why have not? Why all these pains, sorrows, losses and misunderstandings? Alas, the tragedy of life is not that we can not think, and dare not to face the answers, but that there won’t be any answers to be found at all!
‘The Birthday of the Infanta’ tells us about a dwarf who, when accidentally bumping into a mirror, made a fatal discovery about himself—his ugliness and his hopelessness—and thus cried himself to death, for the love he would never get and the laughs he had always got. The little dwarf was pathetic, mainly because of his all-time not-knowing (through his life) and all-of-sudden knowing (towards his death). Why, the little dwarf was pathetic because he embodied all the pains of our own life—not knowing who we are; struggling to find out who we are; taught by tough lessons of life, over and over again, until finally realizing in tears who we actually are—and merely are. All these pains were designed perfectly beforehand, hidden between the lines, and yet we are not meant to decipher them until we come to the end of the journey. Ay, this journey, the one and only journey, which comes for no reason and leads to nowhere! There are flowers on the road, but they mock at us for our uncomeliness; there are birds singing in the sky, but they always depart us before a song is finished; there are even princes and princesses—yes there are, why not—but they always turn out to be no better than a bubble of childish fantasy.
By the way, the end of this story is impressive, quite impressive, crashing with it the last remains of tenderness in one’s heart. Hearing that the dwarf could never get up and dance for her, since his heart had been broken, the beautiful infanta ‘frowned, and her dainty rose-leaf lips curled in pretty disdain. “For the future let those who come to play with me have no hearts,” she cried, and she ran out into the garden.’
Then, ‘The Star-Child’. The star-child was of noble birth (actually a prince, it turned out to be), and with awesome beauty; yet he was somewhat wicked, too proud to have sympathy in any other living things. Thus he was put to a test, and he went through it—with great difficulty, of course—and was finally approved by his parents, who crowned him as the new king. This was truly a story with a morality, which didn’t leave for me much to say.
Now, ‘The Fisherman and His Soul’. I do not want to (and I’m not able to) analyze its whole set of complicated metaphors, with all the historical and religious subtleties seemingly involved. Simply put, it is a story about the struggle between a man’s heart and soul, when he fell in love with someone that wasn’t supposed to be loved. Oscar seemed to believe that it was the heart that helped to prevent the soul’s corruption, but I know the majority tend to think just the opposite. Hence,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story, the Priest educated our young fisherman that it was an evil thing to love at the price of one’s soul, since souls were priceless. And hence, at the end of the story, the Priest was educated by those “strange flowers” growing on the lonely grave, which were “strange to look at, and of curious beauty”, and made him feel glad without knowing why.
See, fairy tales. That’s the very reason for their long-time existence: creating endings, mysteriously beautiful endings, for all the losses in reality that cannot be compensated in any other ways.
Ay, fairy tales. We need fairy tales, because reality sucks. Here nothing changes; here nothing stays. Here everybody has a predetermined role, but nobody plays it wisely. Think about Oscar Wilde himself—it isn’t hard to picture him in his cold, conservative upper-class society—another corrupted man, ill-disposed writer, sipping the best wine, smoking the best tobacco, sharing the best seat in theatre and driving out with dozens of handsome young boys, while messing up his own family life, and thus making all those who love him heartbroken, gone with whom was his painfully gained reputation.
Similarly, both ‘The Happy Prince’ and ‘The Nightingale and the Rose’, the two main tales that Oscar was famous for, are sad stories—sad because of the out-of-tune purity and kindness of their chief characters—but the former ended more beautifully (and thus less strongly) than the later.
The swallow who, out of innocent love and respect, companied the Happy Prince to the end of the days, has always been my favorite. Also I love the nightingale, of course, but she was, you know, too romantic (and correspondingly dramatic) to be true. In other words, the swallow was more like we common people—common enough to be pathetic—and yet, within his last few seconds in this world, life suddenly burst into a brilliant blossom; and the nightingale, on the other hand, tended to resemble an opera queen, who came to the stage to die nobly.
In the end, the swallow tarried around too long to escape the winter, and join his folks in Egypt, the holiday destination he was never destined to make. ‘“Goodbye, dear prince!” he murmured, “will you let me kiss your hand?” “I am glad that you are going to Egypt at last, little swallow,” said the prince, “you have stayed too long here; but you must kiss me on the lips, for I love you.” “It is not to Egypt that I am going,” said the swallow. “I am going to the House of Death. Death is the brother of Sleep, is he not?”’
That was really a sad scene; even seeing the Happy Prince, once shiny and glorified and now shabby from head to toe, standing lonely at the square in his own country couldn’t make one feel any sadder. There were days when I somewhat loathed the prince, for it was his fault, it seemed to me, that the swallow died a poor death. Selfish he was. But then is there any love that isn’t labeled with obstinacy and selfishness? Why, the prince did love the little swallow, and hence it was fortunate for the swallow to meet this doomed prince.
There are people born soft, and there are also others trained to be so. The Happy Prince obviously belonged to the former, and that’s why I should say he was doomed to be a tragedy. As to the swallow, sure enough, he was the latter, and it was love that trained him this way. He knew not the good and the evil, he knew not pains, he knew not all those sorrows filling the prince’s heart and wetting his eyes, but he did feel sure about his love, and thus he stayed. Love makes one soft, and share noble tears. That’s exactly the reason why, in the end, God said that “in my garden of Paradise this little bird shall sing for evermore, and in my city of gold the Happy Prince shall praise me.”
Now we turn to “The Nightingale and the Rose”. Both are frequently used characters in fairy tales. People say roses are of romantic personality, always. Ardent, proud, and of everlasting liveliness. Nightingales are, on the other hand, tragically kind-hearted—guess so melodic a voice combined with so tiny and insignificant a body automatically creates a sense of pity in us. Over this bird I have spread so many words of love, and flowers of mourning, and over that cold, silent, senseless body I have almost cried my heart out, that nowadays I more or less doubt if anyone could really understand my complexes about her.
“Love is better than life”, thus she cried. And thus she believed. But as a matter of fact there wasn’t, and never will be, anything that is more precious than life because life, this cheap, vulgar, pathetic life, is all that we really have. It is a touching scene to die for something that one cares, but our nightingale died for an illusion of her own, namely that love defeats life in meaningfulness. Admittedly the best part of this tale is the end, where the red rose, stained with the pure, sacred blood of the nightingale, was thrown into the gutter. And into the gutter also was that so called ‘true lover’, who decided at last that philosophy books were a lot more trustworthy than love.
Nay, I don’t detest the student in any sense. The dead are dead, completely and helplessly. Yet for the living life has to be continued—and, after a while, to be enjoyed once again. We live this life because we can bear this life (and, by bearing it, most of us mean that we manage to find some little secrets of pleasure in it), and thanks to this simple-minded robustness we human beings gather enough guts to live on this destined-to-perish life.
But I do feel sorry for the bird. He who dies for the beauty in life dies nobly (all other sacrifices are little better than mere imprudence), and roses bloom in his glory long after his light of life fades away.
As for “The Devoted Friend’, I’ve already scribbled something about it before. And I need not reemphasize my complicated hatred combined with pity towards those who hurt others without realizing it themselves. And I’m sure that among those who shed truthful tears for our little Hans there are some big Hughs, but again they don’t realize it themselves. There are flowers in their life that they steal with lies, there are friends in their life that they make use of without shame, and there are promised wheelbarrows that never come true and there are shabby lanterns that they wouldn’t share with. This cannot be helped. All I want to mention is that—words kill. Deeds kill many, indeed; but words kill a lot more, and in a bitterer way—especially beautiful words. So kind folks, be sure you watch out for beautiful words.
And “The Remarkable Rocket”, what should I say about him? Surprisingly I don’t find him—with all his arrogance and ignorance—funny. Not at all. But pathetic he wasn’t, either. In fact he died before hard experience of life shattered every piece of his dream (as it has done to so many of us), and that was indeed something we could call luckiness. There has to be some time in life, I say some time, that we need to believe that “something is different because of me”—some people cry for me, and others laugh when thinking of me, and that’s really a comforting thing—even hatred and resentment might strengthen my sense of existence.
Finally we come to the tale of “The Selfish Giant”. A beautifully written one, and also said to be Oscar Wilde’s favorite one. Through out the history of fairy tales giants do not have so good a reputation, and “rough”, “evil”, “simple-minded” are the words most frequently referred when tales talk about them. Yet Wilde described a rough figure with a tender heart, who put on for us a play of pure beauty, and grand splendor. And, above all, this story has a charming manner unraveled by all the others: it is simple. Its design is simple, and simple is its implications. The giant hated the children—the giant loved the children—a child kissed the giant—the giant missed the child—and, after many years passed, when the child finally returned to the garden, and revealed himself as God, saying to the old giant that “You let me play once in your garden, to-day you shall come with me to my garden, which is Paradise”, oh lo, you’ll find your face drenched with hot tears without knowing why!
This is the end of stories; this is the end of this essay.
Prince, my dear, dear prince, too fragile to touch and too dignified to kiss on, you shall always be my shadow of dream. Catch me by the hand, and lead me to the end. Point for me the end, oh lo, where is the end? ‘And then, the prince and the princess lived together, happily’, thus written the fairy tales. Oh pray, this is not the end, but merely a beginning of the end, or an end of the beginning. The true end, the end of the end, is where everybody dies.
Should we die, at this overwhelming moment, with our love singing aloud at its peak of ecstasy? Or should we live, for another thousand of years, till there is no one to share our memories with? Neither, my dear, dear prince, we shall do neither, and we go nowhere, since in your misty eyes I could linger and to your soft touch I will surrender, for ever.
(自知写得过长了,没耐心看的千万别跟自己较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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