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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ch 13

    So Long Becomes (4)

     

    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去Pittsburg,我现在已经记不太清我是出于怎样whimsical的一种情绪的指引而决定去Pittsburg。但是我在Pittsburg玩得居然还算挺开心,学校的人也确实花了很大力气去取悦interviewee们。晚上五六点钟,我坐着一个graduate student的车从机场高速公路下来,穿过一个tunnel,出来的时候一片downtown就尽收眼底。宽阔的河水,各式各样的桥,依山而建的城市显得线条感和层次感十足。我说:WOW。开车到校园里的一个小店去吃饭,吃 “very Pittsburg”food。她一边吃一边说,大学城里还有好几个像这样的小店,很受欢迎,专门卖非常“Pittsburg”的吃的。我终于好奇得不能忍:What do you mean by “very Pittsburg”? 她大笑:That means: very unhealthy! 然后就跟我解释,在Pittsburg的饭馆,如果你要一份全素的沙拉,端上来的时候根本看不见沙拉,被厚厚的一层炸薯条盖上了。

     

    吃完饭到旅馆check in,前台递给我大大的一个筐。这是我收到的最大的gift bag了,当然也是最~~~unhealthy的一个,全都是干果,油炸食品,和大块大块的巧克力(最夸张的是一个Chocolate-Peanut Butter Pie, 所谓的pie,其实一点儿面没有,厚厚一层巧克力生生裹着厚厚一层花生酱在里面,那个甜的恐怖啊)。

     

    面试安排在一天,算上早饭和午饭一共见了六个教授。Pittsburg的医院比较强大;和Carnegie Mellon的合作项目也是它的亮点(Carnegie自己是没有Neuro项目的),这个项目有不少猴子;其它就乏善可陈了。午饭时候又见识了一下非常Pittsburg的吃的,点了一个火鸡三明治,两片面包之间加了无数炸薯条和无比油腻腻又无比咸的一块火鸡肉。晚上和两个中国学生去吃泰国菜,倒是真正宗(我的意思是特别像我在中国吃的泰国菜,我不知道泰国的泰国菜是啥样子的),要了个ten in ten的辣度,确实很过瘾。不过服务生老是质疑我们的能力,一开始不停地问,你确定要ten吗,确定要ten吗;端上来之后又不停问,我给你端杯水吧,给你端杯水吧?

     

    Pittsburg的周边做的也超好,我买了相当Q的小帽子。原本还想去Mellon买点纪念品,后来看着天那么冷就犯懒了。坐在车上路过Mellon,感觉是很小很小的一个校园。有围墙。

     

    第三天,不早不晚的时候,校方安排了个很好的轿车送我去机场(司机穿西服带贝雷帽的那种)。我终于踏上了回Atlanta的路。So long it becomes. 在最开始的开始我还带着哭腔抱怨,oh this is too much. oh I can’t do it. oh I wish I didn’t come; this is such a bad idea. 所有那些self-doubt的场面还历历在目。而现在,在从PittsburgAtlanta的飞机上,我居然因为这一切的结束而有点失落了。我心不在焉地继续翻着Still Alice

     

    飞机接近Richmond的时候,底下是茫茫无际的一片白雪,在阳光下耀眼地闪烁。Alice对她的女儿说,你那么好,我是那么爱你。我真怕有一天我忘了我爱你。她女儿淡然,笑答道,那我就一遍一遍地告诉你,我每天在你的耳边告诉你,我爱你,你也爱我。

     

    飞机接近Atlanta的时候,又是一片夜色。我喜欢从飞机上看Atlanta的夜色,这个城市最安静而妩媚的一面。JohnAlice坐在Harvard的校园里吃冰激凌。他握着Alice的手,悲伤而严肃地问她:Alicedo you still want to be here? Alice不明白他的意思,只是单纯地看着他笑。她说当然啦,我喜欢这样坐在你的身边——再说,我的冰激凌还没吃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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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ce拿起来一本蓝色封皮的书,用手触摸着它的封面。“From Molecular to Mind”。她翻开那本厚厚的书,她已经读不懂那些句子的意思。可是她觉得熟悉。她努力地想。

    I think I have read this book. 她对身边的男人说。

    You did more than that. 男人转头看着她说。You wrote it. We wrote it together.

    哦,这是我写的书。Alice自己对自己说。一瞬间不知怎样一股无名的电流点亮所有沉寂的神经元。I remember. I remember I used to be smart. 她说。

    Yes, Ali, you were the smartest person I had ever seen. 男人说。

    Alice捧着这本书,也想起了更多的别的。她想起她曾经聪明,机敏,博学。她能毫不费力地记住每一篇自己读过的paper,在需要的时候援引它们的出处。她能在人群面前骄傲,自信地讲话。她被人尊敬,被人需要。她也想起了一直陪在她身边的陌生男人叫John,是她的丈夫。她爱他。她想把这一切说给他听,可是太多的思想还没有形成语言就被淹没在了日渐深邃的脑细胞的泥沼。

    I miss myself. 她挑了最重要的一句话讲。

    I miss you too, Ali. A lot. John说。

    I didn’t plan to get this.

    I know.

     

    PF Chang绘声绘色地讲起这个故事,却似乎搅扰了男孩的食欲。木须肉剩下了半盘,而他就那么有点怔怔地看着我。我歉意地笑笑。

     

    他常说我奇怪,怎么尽是找到一些明知会让自己不开心的东西。我说太开心的感觉总是让我觉得害怕,好像不好的事情马上就要发生了。每每听到这种言论,他就只一味看着我笑,不可置信地笑,像是要告诉我这开心还会长长久久下去的。

     

    为了他写一篇字,却偏偏刻意不放他在里面。矫情如我也真是难得的品性了。其实那长长一篇字,二十八个日子,每一分每一秒,少了他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谁陪我沉默,谁听我唠叨。谁惹我发飙,谁逗我大笑。谁拽我去吃饭,谁陪我去逛街。谁背我背不动的行李,吃我吃不完的冰激凌,记那些我永远记不住的路。谁每次早早守在机场,等我走出大门的时候从后面给我一个结实的拥抱,小小地吓我一跳。他说他从没学会甜言蜜语,不会让人感动,可我每次听他说话、看他微笑、或在人群中远远瞥见他背影的时候,却要那么那么用力才不流下泪来。

     

    嘿,我开始想他了。我恍然地对自己说。古老的边缘系统掀起不可遏止的波澜,脑皮层束手无策地观望。我这么地想他,想到写不下去一个字了。也快要不能呼吸。这些头脑里的神经元都是以怎样不可琢磨的方式神秘地联结着的啊,让我在这凝滞的空气里、刺眼的阳光里凭空想起他来了,想起他把我搂在怀里的感觉。

     

    这一班飞机上莫名其妙地有很多小孩子,一路上哭哭闹闹地让人心烦。而就在现在,就在我打着这段字的时候,前座上的一个孩子——不知道男女,约莫一岁的年纪——居然扭着头、趴在椅背上看着我呢。我无奈地笑笑。她也对我笑。然后她咿咿呀呀地伸出手来握住我敲打键盘的手。

     

    不夸张的,不扯淡的,这一刻我突然觉得内心里巨宁静。于是我冲动地决定把我这长长的长长的旅行的句号画在这陌生的、粉嫩的、握着我手的小手上。有何不可。

     

     

     

    So Long Becomes (3)

     

    非常考虑欠周地订了一班变态的飞机,导致自己在某个寒冷的早上咒骂着闹钟咒骂着自己,在一片寂静的凌晨四点半起了床,由Atlanta飞往BaltimoreWashington机场。

     

    Maryland (College Park)是个什么样的地方,just too sleepy to remember a damn thing…只记得整个College park大得吓人(符合了我和Duke阿姨对于公立学校的讨论),stadium有四五个;building也都很大,很好看,风格也非常统一;而且由于是大学城,小饭馆、书店、超市,其它娱乐设施也应有尽有;还有巨大的草坪(据说有农场,农场上有奶牛,奶牛产的奶被做成冰激凌,校园里可以买得到)。一到吃午饭的时间,校园里人头攒动,比我所见的前几个大学都要壮观很多。虽然落在声名上来讲显然称不上强大的Maryland,我所拜访的这个教授(以前电话里聊得比较开心——能在一次面试里从毕生理想聊到宫保鸡丁再聊到维特根斯坦的情况毕竟是不多见吧——所以决定来看一下)确实看上去还比较强。是一个有趣的,聪明的,同时极端不靠谱儿的人。德国人。说话超快。每个周末去爬山。眼睫毛很长,像涂过睫毛膏。戴着好几个不一样颜色,不一样款式的耳环。只吃有机食品。开红色敞篷Minicooper,眼见着五十米外一红灯也非要踩下去这一脚油,给人造成不可逃避的推背感。对了,他还带我见了一个刚从Harvard搬来的做theoretical的教授,号称是旧时密友。长头发,也戴漂亮耳环,眼睫毛一样长。两个人周末一起去爬山。

     

    趁着天还未全黑,我一心忐忑赶往传说中阴冷、绝望、犯罪率奇高的Baltimore。呵呵,Baltimore,百闻不如一见,with all due respect, you’re so~~~not my type.

     

    先说这旅馆就极尽怪诞与诡异之所能。蓝绿色的墙,橘红色灯光,绛红色木板遮住所有窗子。墙壁上还挂着姿态扭曲的绿色裸体女人画像。旅馆的前台只有一个一直低头写字的女子,用没有升降调的语气回答我们所有的问题,从来不笑一下。再说我到了JHUBrain Institute,先是教授迟到,又是面试的schedule有变,然后就接二连三碰上极其aggressive的教授,问古怪刁钻的问题(或者换言之,我前面遇到的人都太nice,把我惯着了),再然后就到了紧张又沉闷的seminar,在问问题的环节导师抢了作报告女学生的每句话。我只想快点逃。

     

    Baltimore最开心的——或者也许是唯一开心的了——就是见到山晓姐姐。晚上山晓姐姐带我们去Baltimorefancy的——或者也许是唯一fancy的——harbor吃饭。闪着点点星光的平静的海面(如果在一双爱和客观公正的眼睛里的话)还是比较美好的。我们在临海的大饭馆里面点最有名的crabcake吃。服务生是一名同样不苟言笑的男子,常常如一阵风或一个幽灵一样无言穿梭在我们的身边。然后take order之后就彻底消失不见,整整四十五分钟。然后好不容易上了菜,没一会儿又走过来催我们结帐。This is your so-called crabcake? Oh please, crapcake! 我在心底里深深地咒骂。

     

    我坐在山晓姐姐房间的地上,一边静静地说话,一边用手拨弄着她淡色的地毯花边。书桌上散乱着几本厚厚的书,和几个有细小花纹的可爱本子。灯光是让人心安的黄色。我恍然觉得我是在三四年前,在她在北大的小屋子。不知这屋里还有没有红酒。

     

    Alice还是大学新生的时候,有一天她父亲开车带着她母亲和妹妹去学校看她。回去的路上出了车祸。母亲和妹妹都死了,酗酒成性的父亲却独自活下来,活了很久。Alice常常想念母亲和妹妹,也常常恨着她的父亲。她的脖子上一直带着一条镶着蓝色宝石的butterfly项链,是母亲留给她唯一的东西。她记得小时候,当她第一次知道一只butterfly的生命只有短短几天的时候,她坐在院子里放声大哭;母亲走过来轻轻地抱着她,安慰她说,this doesn’t mean that they don’t have a wonderful life. Alice想,如果有一天病重了,自己绝不想不死不活地苟存于这世上,徒增所爱的人的痛苦。她写了一份很详细的自杀计划,放在笔记本电脑里一个叫butterfly的文件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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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cago确实是一个有风味的城市,让我喜欢的城市——尽管面试时候我例行公事地问了好几个教授“how do you like the city?” 然后得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迟疑和叹息 (“Errr….” “well…” “You know…” “I know what I’m supposed to say…”)——诚然,Chicago天气太烂。我们只在那里呆了三天,风啊雾啊雨啊雪啊一样儿没落全赶上了。但是我依然觉得它美丽。尤其是站在观象台上俯览Michigan湖上面风雪飘飘,沿湖大道上大大小小的汽车匆匆穿梭于浓雾,旁边就是高耸的清瘦的林立着的现代建筑群的时候。我用手触着冷冰冰的窗玻璃,感觉空气里冻结着某个索尔·贝娄缓缓吐出的若有所思的烟圈。

     

    Northwestern有一个大得令人发指的神经program,我面试的一天半之内见到中国人无数,五个从北大毕业,三个甚至是和我同一个实验室出来的。Program里不乏一些牛人,和一些酷酷的project。和我一起面试的学生有二十人左右,十七个是女生(和我在Emory的比例是一样的),有好几个人也是牛的把我吓到了。就说我同屋,极端朴实的一个女孩(有事实为证,没有化妆品没有护肤品,连护发素都不用,唯一的随身行李是一支睫毛膏,看上去还严重疑似是类似阿呀呀那种小店里买的)。生在New York,长在Boston,本科是MIT毕业的,面试过了MITHarvardStanfordCITUCSD。。。我这个自惭形秽。。。组里其它女生基本也都巨朴实,华丽点儿也有限。最蹦跳,最时尚,唯一围着色彩鲜艳的围巾的一个还是我三个星期前在Emoryinterview里见过的。

     

    Northwestern大体分为两个校区,以医学院为主的downtown校区是神经项目的主校区,有三分之二的实验室在这里。这个downtown真是如假包换的downtown,步行三分钟就上了Michigan Avenue,再走两分钟就推门进了Macy。另外一部分神经实验室在Evanston校区,本科生和很多文科的研究生也都在那里。事实上,出乎很多人(包括我自己)意料的,我倒是更喜欢Evanston校区,小小的安安静静的college town。餐馆里酒吧里很多人都低声谈论着science。面试总体来说不算太stressful,六个教授被分摊在了一天半的时间里。照例还是很多的吃的,更多的吃的。Chicago的大部分吃的都很油腻(You think you know “greasy”; wait until you get to Pittsburg!)面试之后我们也参观了校园,见了很多研究生;在酒馆里打台球、玩飞镖;还去看了一个show,据说很有名,但我基本totally at loss,尤其是他们开那些政治玩笑的时候。Show之后据传又有一个party,我毅然决然翘掉了。回旅馆睡了一个懒觉,第二天happy地去Michigan Ave.shopping

     

    另一件值得一提的事是,在西北面试期间很多人聊起UT Austin的事(因为此前的一个周末是Austin的校园日,我没去成),据说他们带着学生在校园里划船和Barbecue,听上去十足有趣;这让我小小地悔恨了一些。况且西北的面试组里面千年不遇地有个帅哥,是从Texas来的呢。他笑着说“how about that”的样子真是讨人喜欢极了。

     

    Alice一直盼着John完成了手头的工作,能take a sabbatical year。那也许是她和他在一起的最后的机会了。最后的,能躺在他的胸膛、呼吸他的气味、记得他的名字记得他的脸、并且记得她对他的爱的时日了。可是John接受了一份很有前途的在New York的工作,要Alice和他一起搬家;John说一年之后New YorkBostonAlice又还能有什么分别。我忽然想要狠狠地哭。Alice说你不能先休这一年的假,然后再去New York吗,他们不能给你保留这个位子吗。John说不行。Alice哀怨地看着他:Did you even ask? 我闭上眼睛想象着某一空荡荡的屋子,只我一个人,呆站在屋子的正中,我就很大很大声地哭。宛如被这世界上自己所最爱的人冤枉、抛弃之后那种绝望而又充满勇气的哭,表白的哭。Alice说我想长长久久在你身边,但是我不行,我不知这病何时要带我走;可你呢?你可以自己选择,可你看看你选择了什么?I have Alzheimer’s, what’s your fucking excuse? 我的心像是一下子和Alice的跳在了同一个节拍,四下的所有场电位欲罢不能地共振,我用Alice的眼睛哀怨地看着John,这于她而言世上最可留恋的东西,这最不想失去的一片记忆和联系,这似乎用尽了所有全力却依然显得有些苍白、懦弱地爱着她的男子。我不能不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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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ch 12

    So Long Becomes (2)

     

    结束了Emory的面试我就去了Vanderbilt,投奔那一家超级超级nice的老教授,Vivien and JimNashville给我的感觉是一个闪烁的,宁静的,又有点超现实地浪漫着的,童话一样的小城。每一幢房子都坐落在低矮的小山坡上,坐落在不知名的花丛里,站在dining room的窗户前面就可以看到底下的downtown里面点点星火。每一家都有自己的花园,都养着无数植物和可爱的动物。每一个人似乎都是音乐家。

     

    第一天晚上和VivienJimAusty(他们的一个儿子),还有Anna和他的老公吃饭(没记住Anna老公的名字,是Vanderbilt的一个物理教授)。吃了好多好多的东西啊。。。现在回想起来整个美国之行的记忆坐标就是那些吃的东西啊,感觉自己每天不停地不停地吃,而那所有交流,讨论,客套和寒暄,那所有我听说的新闻,知识,有趣的故事和笑话,也都是在那些刀刀叉叉、杯杯盏盏的碰撞间传递的。Avocado的沙拉很好吃。甜点是甜奶油拌草莓,在吃撑了的情况下还是吃了很多。红酒也都很好。Austy有一只小狗叫Rocky,总是不停地往人身上扑,拽着我的围巾不撒手。Vivien有一只优雅的黑猫叫Whineybecause she whines a lot; she really does),看上去很害羞,每次我要走近她她就掉头跑了。

     

    第二天发现自己的感冒变得巨严重,但是还是一整天的面试,也见了不少研究生。Vanderbilt是个比较紧凑的校园,建筑物风格比较统一。医学院很大。也有很多猴子。树也超级多,据说整个田纳西的所有树木种类都可以在Vanderbilt校园里找到。这一天坐了不少Vivien的车,是一辆Honda的小跑车,看着很酷坐着不舒服;Vivien自己还老说,Jim just hates this carJim更乐意开自己的皮卡);Vivien还说敞篷车在一个树木和鸟像Nashville这么多的地方利用率是很低的(crap…)。早上吃了Cinnamon apple什么什么的bagel(我实在是超乎常理地喜欢cinnamon啊),中午是(又是)Pizza,晚上和Vivien实验室的研究生在外面吃饭,我非常失败地点了什么芝士蓝莓沙拉,堪称一个月吃过的最难吃的东西。第三天还有面试,不过感冒略有起色,所以觉得轻松很多了。中午的时候和一个中国老师吃印度菜,有一种奇妙的甜点,是红色圆球状,非常中意,但是完全忘了名字。下午Vivien实验室的工作人员July带着我游了游Nashville城,去了帕特农庙(呵呵,美国的帕特农),July还在大厅里吹笛子给我听(July是一个超酷的女孩,会无数种乐器,家里养了三十只豚鼠和一匹马和两只驴)。然后回到实验室有一个小小的庆祝会(July的生日、两篇新接收的paper、以及一个新批下来的funding),喝香槟,吃蛋糕。晚饭也是在家吃,VivienJim又请了另外一家子教授来吃饭,是一对中国夫妇带两个孩子。主菜是Jim做的威斯康星(似乎是Jim老家)香肠,甜点是Cheese Cake——always cheese cake, always irresistible to me. 饭后Vivien指导我拿着发刷给Whiney刷毛,Whiney一下子就变得巨温顺,巨撒娇,不住地在我身边绕来绕去,还舔我的手,实在是太~~~可爱了。隔天早上我出门前,Whiney还特意从里屋跑出来,在我身边蹭。

     

    在送我去机场的路上,Jim问我说,Yao, what’s the most amazing thing you found in the US? 我笑着说,well, just the other day I learned that donuts and bagels are two completely different things, big surprise! Jim也笑,说,when I was in Beijing, the most amazing thing for me was how similar everything is. How much resemblance these big cities bear. Look around, these cars, streets, houses and shopping malls. We could be anywhere. 我点头。We could be anywhere. 我走在不一样的夜色里,醒在不一样的清晨里,坐在不一样的Coldstone里,就常常恍然,常常自己对自己笑着说,who knowswe could be anywhere.

     

    Alice在一次跑步的时候在Harvard校园里面——自己生活、工作了二十五年的地方——迷了路,她终于意识到自己身上正发生着什么令人害怕的变化。不久之后她在Boston医院确诊了自己的病。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记忆和心智——那自己身上最引以为骄傲的部分,那定义着自己是谁、在何处、又要往何处去的一切——变得越来越荒谬,不可预测,支离破碎。一夜一夜,她在床上展转,不愿睡去;她知道明早睁眼的时候这世界仍会在这里,却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理解它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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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跑到Durham,拖着我的大箱子,站在路边翘首以盼熊的大奥迪。从RaleighDurham机场开车去Duke旁边的小旅店,车里一直放着讨人喜欢的维瓦尔第和舒伯特(在我挨着盘儿地嘲笑过熊的口水歌CD之后);熊穿一西服外套,装得人模人样儿,我瞅着他就一个劲儿乐:“巨胖,你又胖了!你巨胖!”熊翻了翻眼睛,思考良久,恶狠狠地指着我说:“你,你巨瘦!”

     

    由于把面试约在了中午,第二天睡了个难得的懒觉。起床的时候看看窗外,发现天气不是一般的好,万里无云,天空尽是那一片North Carolina明信片上面湛湛的蓝。我站在床上,望着那天空发了一会儿呆,还看见了Duke医院房顶上面停的小直升机。面试所在的楼是一座孤零零的建筑物,说不上丑,却也断然不美丽;离开主校园有一段的距离,却也不能算是在医学院里。吃了一顿午饭,见了四个教授,相对于EmoryVanderbilt的经历而言简直是超低强度的劳动。见到最后一个教授(好像是programdirector)的时候才只四点钟,心里高高兴兴地盘算着半小时搞定,太阳还没落下去,我就可以自己举着一张地图去参观传说中Duke美丽的校园——中午吃饭的时候只匆匆一瞥,确有惊艳的感觉——还能看看大花园,照照相,搞不好还有时间买几件纪念品。结果阿姨讲她的实验的时候我就不断地瞌睡或者跑神,一讲完我就坐直了,精神了,可是阿姨却并不想放我走的样子。问我是不是第一次来美国,对美国的印象怎么样,问我都去过哪些城市和学校(understandable,换谁都会问的,这是除了我的名字和我的实验之外我回答得最多的问题了);然后阿姨说,Oh, all in the south, 然后由此就聊到了南方和北方的天气,由此又聊到了南方和北方人的口音(最荒谬的是阿姨说我有英国口音,我说我这么烂的口语您还能听出口音来呢,真难为您了),然后说Boston的人有非常特别的口音(还给我学了一下),然后又回到天气(Boston很冷),然后又说学校的大小问题(大概的逻辑是Boston冷-Michigan冷-Michigan是很大的学校),然后是公立和私立学校的问题(教我从名字来辨别一个学校是公立还是私立),然后不记得,怎么就变到Obama了,然后又不记得,怎么就变到了她们家的小狮子狗(确实是非常可爱的狮子狗)。Well, what can I say, 推门出来的时候外面早就是一片昏暗了,校园和花园和纪念品当然都泡汤了。

     

    第三天晚上的飞机回亚特兰大,白天都在城里开着车玩——看上去很闷的城市,难为熊知道这么多可玩的地方。于此严重严肃严厉地谢谢熊,并祝熊读着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开心地抱着自己的大offer了。

     

    Alice的丈夫叫John,是Harvard大学Cellular&Molecular Biology的教授。两人从读研究生的时候认识,已经在一起很多年了。Alice很爱JohnJohn也爱Alice;然而John总是太忙。总有一篇paper赶着要写,一个实验赶着要做,一个seminar赶着要去开。AliceJohn陪她一起去跑步,说因为怕自己再忘了回家的路,而事实上她只是想要多一点时间和他在一起。Alice说我后悔,悔我们以前没有花足够的时间在一起。John吻她的额头,告诉她说我们是一直在一起呀,我一直在你的身边呢。Alice却苦笑着摇头:We are not living together. We are living next to each other, for a long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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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 Long Becomes (1)

    So Long Becomes

    28 Days in the US

     

    万米高空之上,窗外是明晃晃的白。城市都变得很微小——微小却依然很清晰——清晰却不代表我能分辨。我不是渐渐不能分辨,我从没有努力去分辨。从开始到现在,一点点的攀升或旋转,每一个城市却无异于一组没有意义的色块,一幅随机产生的位图,一串喧嚣却安静的背景白噪音刺激。城市本身是包含着各种意义的,对此我并不怀疑;只是我没有读取这所有意义的感官和皮层。我也从没有努力去进化出这皮层来。

     

    然而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我的文思就那样坐在那里了;端端正正,不苟言笑。坐在我旁边空着的位子上了;理所当然,不出所料。There she is. 穿着时间旅行者那样的黑色长外套,带着威利旺卡先生的帽子。手套,当然还有荒谬而不合时宜的手套,好像爱丽丝的兔子——有那么一个刹那,我几乎开始怀疑她就要从口袋里掏出怀表来了。

    她说好久不见。

    我说不如不见。

     

    我总说,wow, one month, you know what, it doesn’t feel like one month. Absolutely not. 但是究竟是觉得更长还是更短暂了呢,自己又说不清楚。不知道停留过暂住过多少个城市,不知道搭乘过周转过多少次航班,不知道见过多少人挥过多少手做过多少个牵强的微笑,不知道面无表情地重复了多少遍自己那段平淡无奇的开场词。Hi, I’m Yao. I’m from Beijing, China. 有时候觉得真好笑——特别是那些明显睡眠不足的早上(which happened a LOT),在一片恼人的闹钟声中用尽全身力气闭上眼睛,想要试图弄明白自己身在何处——旅馆的名字,城市的名字,今天要见的所有教授的名字——那不仅仅是好笑,那是荒诞得简直可怕,我觉得一切的一切像是一场战斗,但是战斗的主题早已不再是关于我。在漫长的斗争的岁月中,有一些关乎灵魂的核心已经奇妙地丢失。或者从不存在。我像是俯瞰着旁人的故事,俯瞰着不一样的旅馆的落地窗前那些不一样城市的画面在浓雾中纠缠模糊成了一团。Hi, I’m Yao. I’m Yao. No wonder it doesn’t feel like one month. It doesn’t feel like anything. I DID NOT FEEL at all.

     

    不过说完全没有feel也不现实,在一些非常特殊的、少有的、不冷也不刮风的、不忙也不困倦的下午,我还是睁着略好奇的眼睛真真切切地看到了身边的城市。右半球如梦初醒。我喜欢慢慢研究每一张陌生的菜单末尾那几个甜点的名字,想象它们复杂而丰盛的样子;有时候我也研究不一样的小日餐馆子里那些各式各样的Sushi Combo;我喜欢看南方城市里那些平静散漫的小湖,湖边总有成群结队的大雁,野鸭,或者什么别的叫不上名字的南下过冬的大鸟;我喜欢那些窗户大大的,卖很多信纸、贺卡和学校纪念品的Barnes&Noble;我还喜欢维多利亚旗下那个水水嫩嫩的小女生品牌,Pink,一走进去就死抱着每件小衣服不肯松手;我还非常一反常态地喜欢StarbuckWhite Chocolate Mocha. White Chocolate MochaWhite Chocolate Mochacan’t imagine what I’m gonna do without you. 手里握着那一点点欢乐的温度心里也就变得勇敢起来,转身毅然去面对那一张又一张长长的“interview schedule for Yaoguang Jiang”了。 White Chocolate Mocha, White Chocolate Mochacan’t stop aching for you. 一定要满满的满满的一杯,临到终了让我觉得满足得有点厌烦了——然而下一次又会满载着欲望地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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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要写点什么,告诉自己说要写点什么——若要任由自己的性子放这五光十色的日子们在我骄傲的记忆里慢慢地褪色,任由所有那些曾几何时见证了欢乐痛苦的神经元们一一无声地衰老、死掉,直到斩断最后一段联结现世和过去的摇摇欲坠的桥梁——美好仍是不可腐坏的,仍兀自鲜活,但最终却只能在不可提取的记忆的深渊里寒冷和孤独着了——这终归还是让我有点惶惶然地愧疚。我要写,写这一切的五光十色;然而这一切的光影和颜色都是那么不停顿地流动,禁不住一眼的回眸。

     

    Atlanta,呵呵,我要怎么说Atlanta。初初想起的时候隐约觉得它应该是个很大的城市,当那架坐了十几个小时的大飞机终于开始缓缓向下俯冲的时候也确实向我揭示开一片灯火辉煌的夜色,但是真正置身于其中却感觉不到任何大城市的呼吸。早上起来倒是会昭彰地堵车,高速公路上都堵;人们都睡眼惺忪地坐在车里喝星巴克,或者吃donuts,然后趁别人一个不防备就死打轮,猛超车。但是到了晚上十点多的时候街上就通常静的可怕了,只剩下间或几个身形和表情都十分可疑的黑人在街角兜着圈子。唯一的一次例外是情人节那天晚上,十一二点的时候街上仍满是fancy的小车,人们仍兴致盎然地在station的电影院门口排着队,很多女人都穿着鲜艳可喜的裙子。Atlanta有巨大的水族馆,我对着那些滚来滚去的海獭欢喜地简直要尖叫。有不太强也不是最烂的冰球队,我去看的时候还真(据说难得一见的)赶上他们赢了。吃的上面没有什么太特别,只记得有一天吃了还算很地道的中餐,被服务的阿姨用中文夸了半天漂亮(||――)。有一次要了很大,颜色很漂亮,还很便宜的一杯Margaret,后来由于没带身份证被服务员禁止喝了(||――||――居然还试图给人家出示北大校友卡来着)。天气确实温暖而美好,尤其是我们走在Olympic公园的那个中午,真是灿烂千阳,不知擦肩而过多少身着吊带短裙的美眉。二月啊。呵呵。

     

    说起来美眉,自然而然让我过渡到Emory的话题。Emory是个充满美眉的学校。就说我所在的interviewee group,有一个保加利亚来的女孩,腿那个长,看上去简直就是从职业模特转行来的。还有一个小小的,五官长得像娃娃一样超级精致的女孩,直发,而且神情很安静,让人每天看见了就觉得欢喜。还有好几个非常典型的金发碧眼、皮肤白皙的美国女孩,围着色彩鲜艳的围巾,穿着飘飘的短裙子和高高的靴子。而且据传说整个学校的男女比例是14。神奇的国度。难怪听说Tech的理工男们经常成群结队坐在Emory的草坪上girl-watchingEmory还是个充满欢声笑语的学校,学生之间关系超好,师生之间也嘻嘻哈哈,他们的Seminar有我在别处从不曾感受到的欢庆气氛,人人见面一通大呼小叫,搂搂抱抱。学生们做科研也非常地开心,他们经常说,We’re the cool guys. Neuroscience is the Rock&Roll in Biology! 另外的一处佐证就是我得了offer之后上上下下无数人用congratulation letters淹没了我的信箱,其中很多人的名字我已经不太记得了,大概都是当时曾经陪我们逛过校园、参加过reception、听过orientation、开过Party、或者吃过饭的学生们。最后,Emory也是个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学校,校区之间曲曲折折的小路都掩映在无边无际的森林里,林里有湖,有各种鸟,有小房子,还有许多jogging或者遛狗的学生们。最后的最后,EmoryYerkes。猴子无数。

     

    我在Tech那家很大的Barnes&Noble里买了我的第一批原版书,大约四五本。抱着书口袋进了Starbuck,在一大杯White Chocolate Mocha边上坐下来,然后犹豫、思索了良久之后,第一本翻开来了Still Alice。白色的封皮上蓝色的字,“STiLL ALiCE”,下面画着两只蓝色的大蝴蝶。于是这本书也就成了一个月之内一直躺在我背包里的书,停留在过每一个旅馆的床头的书。终于我是在由Pittsburg——我的面试最后一站——回Atlanta的飞机上看完了它。这本书讲的是Alice,一个HarvardCognitive Psychology Professor,在50岁的时候被诊断出Early-onset Alzheimer’s Disease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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