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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6 心魔:红鞋(四)
你们记不记得王尔德曾经说过,他所在的那十九世纪对于写实主义的厌恶,就如同是恶人在镜中看见了自己的脸;而那十九世纪对浪漫主义的厌恶呢,就如同是恶人在镜中不见了自己的脸。 所以我一直在想,我想了又想:那些太爱或者太恨一篇字的人啊,你们究竟是放了太多还是太少的自己在字里。我知道我在我的每个字里,可你在哪里;我最亲切的陌生人们,你们都在哪里。 我,我是不灭的,我长在这些字里,我碎在这里。多少人愿望过将我拾捡起来,却割伤自己的手。你不如观望。
“我走了。”殷殷看看墙上的钟,又看看手机,又看看钟,然后看着雁子说。 “不送。”雁子非常迷离地看着她笑。屋子里全都是三五烟和Armani的味道,和着不知是哪个民谣女歌手的期期艾艾的乐音,正缓缓地升腾,给夏夜的空气带来一种不太常见的稠密和绝望。 “要不然我再呆会儿。”殷殷顿了顿脚,却又坐下了。 “德行。”雁子还是迷离地笑,“把你丫那破手机收起来,瞅着就心烦。烦。”她一边说一边用她那纤长,漂亮,又有点神经质的手把一根接一根的烟掐灭在烟缸里,“他不能消停一会儿吗,半天看不见你就会死了。” “啊呦不好意思,他只是关心我而已——还得请你谅解一下。”殷殷边说着还是边把手机放进包里去了。 “哦,关心!”雁子眯眯眼睛,“关心!我们不是真的要再讨论一遍这个问题吧?” “关于占有欲,标签论,弗洛伊德的马,佛洛姆的墙,以及卡伦霍妮的诉诸公正定理?”殷殷摆手,“哦不,不用了。我觉着世界上都不可能再有第二个人像我这么熟悉它们了。” “嗬,是啊,你总是读那些有的没的的鬼东西。”雁子撇撇嘴,“我告诉你多少遍了,爱情是一门实践科学。” “哦,真的!你实践出什么来了?” “我不早都说过了吗——”雁子仰着头,拖长了声音说,“所有关心都是假的,所有爱情都是自私的,所有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啊——” “雁子,你知道吗,”殷殷温柔地看着雁子说,“你总是在说一些坚强的,漂亮的,又酷又美好的,自己都不相信的鬼话。” “我信的。你怎么知道我不信?” “哦,我怎么知道你不信!”殷殷仿着雁子戏谑的语气,“我们不是真的要把所有证据再列举一遍吧?我数到明儿早上起来都未必数的完。” “你加紧着点儿数,没准儿还能赶上午饭。”雁子也笑了,“我没说不可以有爱情,我只说不能对爱情太高标准严要求。我只说我觉得那些感天动地你死我活的爱情都有点扯淡。” “也就是说,你对爱情不抱什么希望了?” “抱啊,我干嘛不抱,我二十几岁青春年少我干什么非要和我的荷尔蒙对着干?”雁子还是无所谓地笑,“还号称自己学科学的呢,一点儿也不科学。 “科学上来讲,”殷殷不理她,开始有点认真地说:“科学上来讲,与其说爱情是荷尔蒙,不如说它是一种成瘾。据说伏核或者VTA这类与药物依赖和成瘾高度相关的脑区也都与爱情相关。。。而荷尔蒙,荷尔蒙应该说是。。。是性欲吧。” “哦,性欲。”雁子用她那长长的手指拨弄着掉在桌上的一点点烟灰,半真半假地怅然道,“我一直以为性欲和爱情是一码事儿呢。” “不,你不是真那么以为。”殷殷毅然。 “怎么不是,我是的。”雁子幽幽。 “我就不明白,你要真这么想,”殷殷却好像越来越认真的样子,“你就该挨山沟里找一尼姑庵,青灯古佛孤老一生去;可我怎么总看你蹦达蹦达地活得还挺带劲儿的。” “大士隐于市。”雁子作高深莫测状。 “隐你个头啊!”殷殷若有所思地看着雁子,“有时候真是觉得有趣,看着一个唯心主义者怎么用悲观主义的前提推导出了彻头彻尾的脚踏实地的乐观主义的结尾。” “哈,乐观主义的结尾?你怎么知道。。。”雁子刚要开口争辩,桌上电话铃响了。她走过去看了看,迟疑了两秒钟,没接。然后铃声很倔强地响了将近一分钟。而殷殷只是笑着看她,不说话。 “雁子,你知道,昨儿晚上我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你一个也没回。”铃声终于安静下来的时候,殷殷开口说。 “。。。恩。” “恩?恩是什么意思?完全不像是个逻辑缜密的解释?” “你想要逻辑缜密的解释?”雁子抬头看着她,忽然给出一个大大的,大大的,故作纯洁的微笑,“我手机没电了。” “哦谢谢!这就好多了!”殷殷顿足,“再没有比这合理的解释了!” “你别急呀,别急。”雁子笑道,“我就是在楼下和肖熙聊了会儿天,忘了时间。” “哦对,我差点儿忘了,是肖熙送你回来的!”殷殷满脸的嘲讽,“相当有力地解释了为什么他昨儿晚上也不回我电话!” “我瞅刚才上来送快递那小伙儿长得挺帅。你觉得呢?”沉默半响,雁子忽然又很天真很打岔地说。 “。。。大姐,你行不行啊!”殷殷有点无语了,“成了不贫了,我真走了。”说着就站起了身。 “哦。”雁子抬头看她。 “哦什么哦,赶紧穿衣服,送我出门儿!”殷殷一边儿说一边儿径自往外走了。 “嘿,甭叫我姐,您是我亲姐姐。”雁子在她身后笑着叨咕。
当殷殷和雁子共同站在狭长而灯光昏暗的楼道里的时候,殷殷忽然转过头来说:“雁子,你有什么事都会告诉我的。” “我会的,”雁子几乎是满含着怜爱地紧握着殷殷的手,“殷殷我会的。”
“你看,你看这个故事。”殷殷咬着她那根画满Hello Kitty的彩色小铅笔,抬起头来对子昀说话。 “恩。”子昀坐在桌子的另一面,应声也抬起了头。 “这故事讲的是一只特美丽而且特深刻的狐狸。” “恩。”子昀把自己正在看的笔记本电脑合上,显出非常专注的样子,听着殷殷讲话。 “说这狐狸变成一个美女,和一个书生生活在一起。狐狸是很爱这个书生的,书生也爱她。可是书生是非常花心的,有了狐女还不满足,仍是日日早出晚归、寻花问柳。狐女有一天终于不能忍,就说拉住他说,妾是有本领的啊,妾可以幻化成各式各样的美女,你想什么样子妾就变成什么样子,岂不美哉,省得你再用千金买笑去了。” “嗬,这等好事情!”子昀乍舌,“不出门就逛遍了烟花巷。” “是啊。书生一开始也很高兴,可是过不多久就又渐渐觉得没意思,跟狐女说:你这种种美女吧,美是美,可究竟是幻化出来的,用起来总觉得差了那么一点意思。” “嘿,这么不知足的人就该让他去死。” “是撒,这书生巨猥琐。”殷殷叹气,“你知道狐女怎么答他的?” “恩?” “这段巨精彩,我就照原文念给你听了。”殷殷吸了一口气,很严肃地念到:“不然。声色之娱,本电光石火。岂特吾肖某某为幻化,即彼某某亦幻化也。岂特某某为幻化,即妾亦幻化也。即千百年来,名姬艳女,皆幻化也。白杨绿草,黄土青山,何一非古来歌舞之场。握雨携云,与埋香葬玉、别鹤离鸾,一屈伸臂顷耳。中间两美相合,或以时刻计,或以日计,或以月计,或以年计,终有诀别之期。及其诀别,则数十年而散,与片刻暂遇而散者,同一悬崖撒手,转瞬成空。倚翠偎红,不皆恍如春梦乎?即夙契原深,终身聚首,而朱颜不驻,白发已侵,一人之身,非复旧态。则当时黛眉粉颊,亦谓之幻化可矣,何独以妾肖某某为幻化也?”念罢,殷殷又细细品味良久。“说得多好。”她说。 “哇。。”子昀真诚而充满敬仰地,“果然是很深刻的狐狸。”他觉得殷殷读着一本书的时候眼睛里有那种安静又激动的光彩,显得非常的漂亮。虽然他没怎么在乎她读的那些东西,却很喜欢欣赏她的那种神采。 “恩,”殷殷点头,“你觉得怎么样?” “恩?什么怎么样?” “做我小说儿的题材呗。” “哦,对对,你的小说。”子昀恍然,“等我想想。。。你上次不是说要写。。。什么来着?” “一只孤独的流浪狗的故事。”殷殷继续咬着她的小铅笔,“它从垃圾箱里捡了一只玩具熊,和它成了好朋友。后来为了救玩具熊,流浪狗被汽车撞死了。” “挺好的故事啊,为什么不写了?” “我写了,没写下去。”殷殷摇头,“视角有问题。第三人称特别有距离感,还有点显得高高在上。而第一人称呢,当然会比较有力,但是显得很伪善——我是说,狗狗要是真的能够开口说话,怎么会说这些话呢——明明就是把人类的价值观强加给可怜的小动物,做廉价的卖点。” “。。。哦。那这个故事之前的故事呢?” “呃,老房客的那个?讲一个男的到城里去打工赚钱,因为种种原因跟妻儿失了联络;后来他已经很老很老了,终于带着很多钱回了家,可家里人已经不认得他了,以为他早就死了。当时他看天色已晚,就对自己的妻儿说想要在这儿借宿一晚,想着明早用个什么浪漫点的方式给他们惊喜。可是半夜的时候,妻子和孩子一合计,这外乡人初来乍到,举目无亲,看上去又很富有的样子,就来了个谋财害命。。。” “恩,这故事又有什么问题了?” “我不知道,”殷殷继续很可爱地咬着她可爱的铅笔,“如果我要是陀斯陀也夫斯基这故事也就能成为罪与罚了,可惜我不是。” “恩。。。那这个故事之前是什么?” “是几百年之后器官再造技术非常成熟,那时候人的脸就像现在的衣服一样,反应的只是这个人的品位,而不再是什么先天的、不可摆脱的属性了。而且每天都可以换不一样的脸。” “想法挺好的呀。” “后来觉得没什么可写的。”殷殷耸肩,“再说科幻也不是我强项。” “恩。。。那再之前的故事呢?” “再之前,再之前就应该是那个,说有个女孩儿单恋一个男孩儿,很痛苦,后来她听人家说把爱人的头发烧成灰吃下去就能永远得到他的灵魂,就照着做了。男孩立刻出现在她眼前了。没多久他们就结婚了,好多年都很幸福;不过后来她发现她做那个咒语的时候男孩就已经死了,很多年以来睡在她枕边的都是被咒语困在了人间的鬼魂而已。。。” “哦,我还真是不太fan这个类型的故事。”子昀微微皱眉,“这个故事后来怎么着了?” “这个,”殷殷自己笑了,“这个故事simply就是太扯了。” “呵呵,”子昀还是那么温柔而又支持地,“好的故事会来的,它来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是啊,就像对的人来的时候你也会自然而然知道的。”殷殷意味深长地看着他说。
雁子一个人站在书桌前,无言地盯着那个电话机;盯了很久之后才终于将它拿起来了。“对,是我。你是落我这儿了。那,我看看。。。下周五晚上?”在黑洞洞空荡荡的屋子里,她感觉她那小小的声音也有着大大的回响。
December 13 心魔:红鞋(三)上帝是一只拉普拉斯小妖,全知所以全能, 上帝在无限时空里无限的延展,水一样的温柔, 我一直以为上帝是不可以有一个具体形态的,也不能有清晰可见的逻辑;他充满了整个时空——他自己就是时空——而我们只占据时空当中小小的一点,眨一眨眼睛就流转不见了的一点。 所以人类并不是上帝之子,儿子和爸爸不能差距那么多个维度;人类最好也不过就是特定时空参数下给上帝取一维截面图后粗制滥造的近似。 所以如果上帝写了一本书,书里会写下所有人,但结果却没有一人能读懂——这就是为什么上帝常常都沉默。 可是我想今天是周末呢,周末是特殊的日子,上帝应该不介意在我这个欢乐的截面里多停留片刻吧;他也不介意在这个片刻只看着我的主角们,给他们每人多几个转身与亮相的机会。
“Sweet home Alabama。。。” “又是?” “Dude looks like a lady。。。” “还是?” “My girl, my girl, don’t lie to me。。。” “哦不是吧!” “You don’t care about us。。。” “哦真的啊!” “嘿,嘿,别摆弄我的CD机啦,亲爱的,”殷殷闭着眼睛,头朝后仰,把自己埋在毛绒绒的Hello Kitty椅垫子里,“你对它有啥意见么。” “哦你不知道我对它有啥意见么!”子昀叹气了,“殷殷,给我一个不吸毒,不自杀,而且不是同性恋的,千禧年之后的乐队呗?!” “嘿,你要求好苛刻啊,”殷殷转了转眼珠,“等我想想。。。那就应该是。。。花儿??!” “呃。。。”子昀无奈了,“也成啊。” “成你个头啊!”殷殷捶胸顿足,做更无奈状,“反语,反语你听不出来吗?好像我车上真的会有这么没营养的CD一样??!” “。。。”子昀无语了,关上CD机继续开车。 “哥哥,你知道人家啦。。。人家就是很怀旧啦。”殷殷见不得子昀沉默的样子,又轻言细语调戏起他来,“哥哥你表生气啦?”一边说还一边去摸子昀的头发。子昀的头发总是梳得那么整整齐齐的,而殷殷则总是试图把它们弄乱。 “恩?你怀旧?”子昀平静地问道——殷殷却没听出这平静之下潜藏的意味。“你不觉得吗?”她笑着反问他。 “你是指70年代的摇滚乐和80年代的小说和吸血鬼的黑白电影儿?”子昀依然很平静,眼睛看着前面的路,“别的呢?” “什么别的啊?”殷殷扭过头来看着他了。 “没有什么啦。”子昀耸耸肩膀。 “没有什么啦?” “没有啦。 “真的没有啦?” “只是。。。只是我以为怀旧的人都应该特喜欢叨叨自己过去的事儿呢。” “哦!”殷殷睁大了眼睛,露出恍然的表情,这时候她才清楚地看到了子昀想要将谈话引向的方向——可她却并不想随着他去。“个体差异喽。”她淡淡地事不关己地说。 “我觉得我像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不知道你的过去的人呢。”子昀却显出一点点的固执,继续着他自己的话题,“完全不知道。” “我很老啦,我的过去是长得吓人的,”殷殷半真半假地调侃,“我这不是还没得工夫说呢吗。” “半年了,”子昀像是有意的,一直没有看殷殷,只把目光投向车窗外静静的夜色,“你和我在一起已经有半年啦。” “哦,都半年啦?”殷殷依然绵绵地微笑,让人看不到她真实的想法,“那真的是很长啦。对我来说是很长啦。” 可子昀依然不放弃:“我不是真的想问些什么,你知道我不是的。我只是很奇怪你为什么从来不会主动说起来,你的过去?” “你说什么过去,这么优雅的措辞,”殷殷有点恼怒于他的固执了,语气还是淡淡的却多了些许嘲讽,“无非是。。。是雁子吧,又是雁子?我一猜就是?永无休止地在那儿扯淡我的那些所谓前男友——哦,前男友们?” “谁说的不是关键问题,”子昀咬咬他的嘴唇,“反正你是不打算对我讲的喽?” “有什么可讲的呢,讲了对谁有好处呢。”殷殷的声音忽而又变得温柔了,那个轻咬嘴唇的样子在一瞬间提醒她想起来这个男孩的所有令人愉快的幼稚和可爱。“从来只听说过有人生气,是因为女朋友总喋喋不休讲她的前男友,讲的人心烦的;还没听说过谁因为女朋友不提前男友——前男友们——而生气的呢。”她一边说一边温柔又真诚地看着子昀的脸。 “是,我理解你的意思,”子昀也看着她了,“这其实也不是最关键的问题。” “哦,那最关键的问题是什么?”殷殷这次很顺从,很配合地进行着对话。 子昀又咬咬嘴唇,执拗但是可爱地:“关键是。。。” “是什么呀?”殷殷很鼓励的样子。 “如果我们分手了,你也再不会提起我的名字了吗?和谁都不会了?”子昀深吸了一口气,很用心也很用力地说,“那,你会想吗?” “。。。我们。。。不会分手的。” “如果,虚拟语气。” “。。。如果,我们分手了。。。?” “对,如果。” “不想。嘿,谁会张口闭口把前男友挂嘴边儿上啊,你不觉得好像掘地三尺掘出来了你自家的祖坟一样,特亵渎?” “殷殷,别开玩笑。” “。。。如果,我们分手了,不开玩笑的说。。。?” “恩。” “不想。” 子昀忧伤地看着殷殷,那是一种类似于孩子被大人的现实与世故所伤害的时候所露出来的不解的忧伤。 “我的亲爱的,”殷殷动容了,她觉得这样的忧伤让呼吸都变得困难了,“过去太重了,有时候重得翻不动了。这却让人反倒可以安心了。”她轻轻摸摸子昀的脸,在这个时刻她真心地希望所有痛苦永远不要写在这张年轻的脸上,“至于你这恼人的问题呢,到了将来——到你该问这问题的时候——你又反倒不再想问了。” 子昀想了一会儿,然后握住她的手。没说话。
“你知道,卡夫卡写过一个女人,在三十岁之前就把这辈子要说的话都说完了。然后就下决心做哑巴了。”过了很久,殷殷忽然轻松而打岔地说。 “嘁,”一直沉默的子昀也不禁莞尔了,“扯淡。”
时日已迫近了正午,窗外的天却还是灰蒙蒙的。正是雁子最恨的阴天。 雁子坐在床头,点起了一根烟。她散乱着头发,身上披的衣服也有点皱皱的,她的床更是一副明显的凌乱不堪的样子。但是床是空的。屋子也是空的。除了雁子以外并没有第二个人了。她就扭头看着自己的床,一边看着一边吸她的烟,并且把烟灰弹在地板上。她静静地、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很重很重地吐出来,重得几乎像是一声叹息。但是一直笑,一直闹,一直上着浓妆一直跳舞的雁子会停下来叹息吗?雁子是不会承认自己在叹息的。 她掐灭了这根烟之后,拿起了自己的手机。 “殷殷,咱去西单走走吧。”她说。
而殷殷睡得更迟;实际上她正是被这个电话铃声所叫醒的。殷殷已经养成了在子昀的房子过周末的习惯,而睡在子昀的床上又总是给她一种很安全很无所畏惧的感觉,所以她在星期六的早上通常都会起得很晚的。她揉揉眼睛,接起了雁子的电话;雁子的话说得很轻快、简洁,雁子的声音也显得平稳、欣快,可是殷殷很明白,今天的雁子一定是又陷入某种困苦的情绪中了。困苦对于雁子来说是非常稀有的情绪,所以大部分时候它一旦真的来临了雁子就是束手无策的。但是她有一个很小很简单的习惯,她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想去西单走走。而且通常都是叫殷殷陪着她的。所以,久而久之的,“陪我去西单走走”就好像成了“我心情不好,你来安慰安慰我”的代名词了吧。于是殷殷就会花一个下午的时间呆在雁子身边,一起逛街,喝茶,试衣服,从同一个碗里挖冰激凌吃,或者坐在咖啡厅靠窗的座位上看来来往往的帅哥。 “没问题,两点见。”殷殷一边讲电话,一边从床上跳下来,开始四处找子昀,“对对,还是君太门口儿见。” “好勒,好勒,到时候见啊宝贝儿。”挂上电话的时候,殷殷已经走到了客厅,她远远地似乎看见子昀在子昊的屋子里,坐在沙发上发呆。 “子昊走了。” 殷殷进屋的时候,子昀抬起头来告诉她说。于是殷殷带着不可置信的表情看过去,看见了书桌上赫然放着那个还是很新很新的白色iPhone——那是子昊前两天刚买的;下面压了一张很小很小的字条。
“子昊走了?!你没开玩笑吧?” “好笑吗?”殷殷摇摇头,欠起身来把菜单递给雁子,“就这么样,什么也没说就走了。就说谁也别找他。搞得子昀忧心忡忡的样子。” “得了,我瞅苏子昀同学可能打生下来就那么一张忧心忡忡的脸。”雁子不以为然地说,“我是想说子昊走了,他把他的Desperado怎么办了?” “哎呀,那个呀,他会找人搞定的啦。苏子昊同学在所有不靠谱儿的人里还算比较有分寸的。”殷殷挤了挤眼睛,也摆出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 雁子从厚厚的菜单本里抬起头来,微笑着瞪她一眼:“苏子昊同学好得很,不要说苏子昊同学的坏话,雁子同学会很生气的。” “呵呵,”殷殷端起玻璃杯,一点一点地啜着柠檬水,“你最近忙什么呢?” “我们得另招一吉他手了。”雁子埋头继续翻菜单,“朱朱说丫在法国呆定了,不回来了。” “从良了?”殷殷的眼前浮现出那个身材矮胖五指短粗却特别违反力学定律地弹了一手好吉他的憨厚男孩儿,不禁微笑了,“学画画儿?” “恩,学画画儿——好像那玩意儿也真用学一样?” “恩?难道不用吗?” “艺术,艺术啊。”雁子一边玩弄着自己右手食指上面那个很大很歌特的八角形戒指,一边若有所思地说,“艺术是因为自然因为原始所以才有力量的对爱与美丽的渴望,和探索。”然后她抬起来画着重重紫色眼影和长长睫毛的大眼睛看着殷殷,慢慢地说,“需要学习的艺术都是伪君子的艺术。” “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殷殷欣然点头。“那你打算招一什么样儿的吉他手?” “长得帅的,特帅的。帅的过分的,帅的发指的,帅的丧尽天良的。”雁子一脸的坚毅。 殷殷大笑,“成,我看成,我看特别成。您就原封不动把这给写在招聘启事的第一条儿上。” 雁子也笑了,“矫枉就必需过正。再说了,你知道朱朱那张大脸有多挡镜头吗,你肯定不知道。你又没跟他一起拍过MV。” “是呀,换一长得顺心的吧,弹得差点儿也无所。”殷殷轻轻慨叹,“永远别高估了观众的音乐品位。不过——你们还拍过MV呢?” “多新鲜。”雁子笑骂道。
“雁子,你为什么心情不好?”殷殷只有跟雁子说话的时候非常直来直去,从来不借助暧昧的微笑和深奥的名人名言兜圈子,“是因为阴天吗?” “嗯啊,很大程度上是的。”雁子用叉子在盛酸奶沙拉的盘子里拨来拨去,良久,叉起了一块香蕉,放进嘴里去。“当然也有别的原因啦。我是很复杂的啦。” “你的潜意识里肯定是把阴天和什么负性情绪的刺激关联了,”学科学的殷殷非常科学地说,“你赶明儿应该找人给你催眠一下儿,没准儿能想起来。” “甭介甭介,催眠干嘛啊,怪吓人的。”雁子继续翻着香蕉,“我记得是因为什么。” “哦,你记得啊?” “我倒想不记得呢,”雁子叹道,“我记性好着呢。” “那到底是因为什么呀?”殷殷闪着善良而求知的大眼睛。她只有在雁子面前造作的时候才不觉得自己造作。 “我爸。” “。。。你爸。”殷殷一下子安静了,有点伤感的看着雁子。 “恩,我爸,”雁子自己却还是很平静地,甚至摆出了一个微笑——但是却是一个明显有点仓皇的微笑。“我小时候身体不是不好吗,我爸那时候给我煲一种汤——很香的汤呢,要煲很长很长的时间啊。” “恩。” “那一年北京的雨水特别特别的多啊,”雁子的眼神开始变得有点幽幽的,“我就总记着在这种阴沉沉的下午,整个房间都是昏暗的,但是每一个角落里都有那种很香很暖的汤的味道啊。” “恩。” “那个汤的味道那么厚,那么浓的呢,就好像钻到我的鼻子里就再也赶不走了,”雁子怅然,“我一到阴天的时候就好像整个人都被泡在那种味道里呢。” “很浪漫哦,就像那块马德兰小点心一样。” “恩,你知道为什么似水年华那么长,单单那块儿破点心那么有名儿吗?”雁子点了一根烟,非常打岔地说——她的打岔比殷殷还要技高一筹,总是如此的自然,随意,天衣无缝,又无可争辩:“因为大家都只看过第一本儿。后面儿的都没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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