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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30 命在琴弦(一)命在琴弦 幽幽续断,三两乱弹,那些爱啊恨啊早已几番番的不堪。 栖迟零落,十数散弦,却密不透风地织着你的我的人生。
第一曲就写写这Blackmore,非彼Blackmore,非此Blackmore,只单单是Blackmore’s Night里的Blackmore,超越了愤怒和张扬,甚至是超越了岁月带给自己的所有忧伤的Blackmore。你让我想起曾经停留在我掌心上的一只草蛉,红色的眼睛,纱似的翅,在一个阳光刚刚好的高三的下午。它那么细小,轻薄,微不足道,却又精巧,精巧得让我快要哭出声音来了。你捻一捻手掌它就要碎了,你眨一眨眼睛它就要飞去不见了,可是那时候它就停在那个地方,好像停了几千年;它在阳光下歌唱,在月亮底下翩翩地跳舞,它不停地唱啊跳啊而且笑,它对着宇宙的浩淼和自己的微小都是那么宁静而不动声色地笑。
第二曲描一描这妖艳的David Bowie,这华丽,放荡,又忧伤,而且永远自说自话着的戏子——却是我命里的小王子呢——是我逃不开也躲不过的,从第一眼就认定了的小王子呢。你的忧伤是古老的,你的华丽却又新鲜得太不合时宜,你活着的时候就已经像是一个幽怨的鬼——可是你是我命里的小王子呢——哪怕只为了间或回眸,那几个如水的眼神,穿过岁月撩拨早已鲁钝的心弦;哪怕你早已背叛了自己,我却觉得这背叛者也是注定的你,可爱,可恨,却不可忘记的你。你让我想起我曾经有的一件鲜红鲜红的裙子,飘飘地飘飘地掠过那老迈的园子,穿起一串一串亲切的脸。所有那些,徘徊在回忆里面的,不得不落下去的夕阳,不得不掉下来的眼泪,都泛起红红的红红的光亮好像我长长的裙。
然后说一说一个叫做声音碎片的乐队,一个平淡的乐队,写一些可有可无的歌,都有相差无几的调子。但是却是一个我常常要去听的乐队。这世界上有一种爱让你觉得想死,想毁灭,想成为一团壮烈燃烧着的光亮,然后在渐冷的飞灰里最后一次亲吻爱人的脸;这是伟大的。不过这里也还有另外一种爱,竟能够让你愿望着活,甚至愿望变老,和你的爱和爱人一起变老,变得虚弱、干瘪,甚至是有一点点荒唐可笑;这其实也是不错的。这歌声就像一幢曾经的老房子,白日里想不起,夜晚里却常梦见。房子有一扇冰冷但是沉静的窗,从窗里望出去,自己就好像真的变得无欲无求了,变成一个衰老但是勇敢的自己;明知道那外面的夜空里还漂浮着许多未知的,未名的,未曾触碰过的并且飞速流逝着的秘密,却发现自己接受了这一切的知与不知,自己正在沉静的窗前安详地变老。
我们还可以继续说一说夜空。还有一个经常让我想起夜空的乐队是Opeth,北回归线上面严峻而又美丽的月亮的花园。常听人说不理解一个死亡乐队怎么能叫这么浪漫的名字,我却总是不明白这么浪漫的一个乐队怎么能被归作死亡。Opeth确实让我觉得时间停止了,苦乐不重要了,甚至有时候整个世界都变了颜色了,但是这一切从不源于我想要死,而是我在歌声里变得更想要活,长长久久地活,活在那些最优雅最高贵的回忆的瞬间里。这回忆,在高潮部分,总是一遍一遍带领我回到山谷的夜空,反复播放那些房顶上的星星,亮晶晶的星星。我指着天边的一颗说,那光芒是我。
这夜空,星空,有月亮的天空,也还让我想到我的大爱之一,Dead Can Dance。Dead Can Dance永远给我一种穿越时空的感觉,就像古老而神秘的什么部族的巫师们,喊着拍子,打着手鼓,点起了篝火,围成一个圆圈旋转。旋转,旋转,夜的中心就出现了一个时间的缺口,空间的隧道,出现我自己的脸。我想起来的是教学楼门口的那棵大树,我想起来每次新年舞会结束的时候从拥挤、吵闹、充满了人的温热气息的大厅里走出来,走到清泠的冬天的夜里,我都会经过那棵树。我都觉得似曾相识。我好像每次都看见一个人,好像是同一个人,坐在树下的长凳上,阴影或者是长发遮着脸。手里有一点点火光,像是一根烟,照亮一点点鲜红的唇,和一个若有似无的不解的笑容。回首再想的时候,我总觉得那看着我的人不会是别人,正是我自己。
今天的最后一曲写写王三溥。你像我最优雅的秘密,最轻微的颤抖,最琢磨不透的一只黑色皮毛的宠物——生在冬天,琥珀色眼睛,步履里有最百转千回的惆怅。你像太多太多的东西,像用一个晚上的时间滚动放映在露天电影院的我的一生的足迹。如果我对我的忧伤——也不仅仅是忧伤,还有许多别的对于这又脆弱又美丽的世界所当有的情怀——能有什么希望,我希望它们像你一样旋律优美。优美而且轻盈。我希望它们绕梁三日,不死不灭,纪念我的存在,纪念我的消逝。
我听过很多人说起他们葬礼上将放的乐曲,我听过有人说Belborn,有人说Lacrimosa,当然还有太多人说Metallica的Fade to black,Radiohead的Creep,Nirvana的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以及其它诸种。哦对了,还有他,我可万万不能忘记的——我怕我这再一忘记,他将来真的要死得了无声息、无人问津的——他要Beatles的Yesterday。Yesterday, all my troubles seemed so far away. 后来我每次听起这首歌,就想着自己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赶回到这里,穿着黑色的衣服;想着自己躺在他的棺木里,呼吸着一个个生命的分子逐渐冷却、分解的味道,陪他听完这一首歌。有多少浪荡,有多少温柔,有多少路我不能陪他走,有多少话当初想着要说后来又笑笑作罢;所以我从很远很远的地方回到这里,陪他听完这一首歌。
不过,很高兴我自己还迟迟不能决定我的葬礼曲目,事实上我也不相信我最终能够决定。要多少歌者多少首歌,才能让我安心睡去;要多少天真多少单纯,才能叫我相信这挣扎又愤怒的、这喧嚣又厚重的、这我自以为了不起的人生,能被短短几个音符概括。况且我也太明白——那些含泪的眼睛所掩盖的木讷的心,那些白色手帕所遮挡的冷漠的脸,还有黑色西服所包裹的一具具昏昏欲睡的肉质的尸体——是的,我们都是尸体,只不过一些躺在了这里而另一些还在外面继续行走——我太明白这所有的心不在焉和不知所以,我太明白我的歌从来就没什么人真正在听。
未。 完。 待。 续。
(葬礼,呵呵。 不如,我们下次说说婚礼上的歌罢。 我会说的。我能的。 我也听欢乐或者温暖的歌的。我听的。 偶尔听的。)
October 07 机器猫机器猫
为什么人可以华丽地去死,却不能华丽地老去呢?——能吗?
我不记得我第一次觉得机器猫悲伤是什么时候,大概和第一次发现它美好是同一个时候。是我老去的第一个坐标。当然,小时候是不会觉得机器猫美好的,就像不会觉察美人鱼的凄凉和白雪公主的幽怨;小时候看童话会笑,会聚精会神,会觉得有趣;但是不想、不问,不会觉察它的温柔、美好与太过脆弱。大概那时候并不觉得什么事真的不能发生——虽则今天不发生、明天不发生、不在我身上发生、不在我身边发生,但依然没有理由相信它永远不发生——况且,什么叫做永远呢?这个概念怕也是没有的——那年代不是心怀梦想,只是全然不懂得现实。
现在都懦弱得多了,很多东西明知是梦却还要做,依然做,不得不做,又生怕被别人戳破,于是日日夜夜忐忑。共君一梦,共君一梦。梦的优雅在于它的虚假,梦的悲伤却不在于它的将要醒来。梦的悲伤在于它等了那么那么久之后,才会醒来。直等到谎话千遍,栩栩如生,我竟要信以为真了;直等到万水千山,历历在目,然后又让我看透它的虚无。
所以常常说回忆好像梦,是一层眼泪做的窗户,把曾有的所有分割映照成伤心的模样。我恨这窗户,就像电影院的大屏幕两侧总会滚动出现的那些“保持安静”,“禁止吸烟”,“请关闭手机”等等如是的词条,是温柔梦境里面丑陋的脸,总能够非常精准地引领我们回到坚硬的现实地面;它们刺耳地叫着刺耳地跳,提醒我们说眼前所见都是虚妄,不可触碰,更不值得落泪。所以,不知道有关大雄是严重精神病患者以及机器猫根本不存在以及静香早就嫁给了初木杉这个结尾的前因后果,但是一直痛恨第一次编纂并且散布这说法的人。多么残酷的人呢——这么呕心沥血地编纂,然后轻描淡写地撕碎——万一,我说万一,这世上真有什么东西是永远的,我相信这种反差所带来的伤害就是永远的。所以再看见霸王别姬、看见纵横四海会流泪,那些悲伤惹我伤神,快乐的却更令我恸哭;所以自从NANA第某卷里那个站在窗边看烟花的场面之后,就虚弱地逃避那刻意残忍的漫画直到现在;所以尤其不能忍受几乎每个机器猫剧场版都结尾于一个渐拉远的镜头,和几个遥远而又清脆的童声。
呵呵,正是,我如此钟爱着回忆,却害怕任何一种现实——哪怕是虚构的现实——沦为回忆——是吗?
做多了想多了我们这门所谓神经科学,难免都自以为有点看穿,以X光EEGPETfMRI电极阵列膜片钳或者双光子的眼睛一点点一片片穿越那些心灵的窗户和门,然后昂然下了结论说,万事万物都逃不开那最终的崩裂与消解,万事万物都逃不开死。万事万物都通过短暂的因果的关联闪烁它们的意义。现代的科学家总是一百万个小心,生怕探究的思考陷入了联结主义的污泥,我却觉得这个美丽的坑洞、绝望的陷阱乃是世上最自然的东西,最纯洁的人类逻辑的衍生物,我看不出为何我们不能大大方方承认了,科学是一门试图抽丝剥茧,寻找复杂事物里的简单联结的科学,是头脑简单灵魂纯粹的自然人、高尚人的崭新信仰。一门快乐的信仰。
人和人关联,人和事关联,欢笑和眼泪就是一丛丛一簇簇满载多巴胺,5-羟色胺,内啡肽或者肾上腺素的关联,而每一首歌的每一个音符又都因为,只因为,关联着某一个笑或哭泣才显得顺理成章。一个世代的人他们只能和一个或者几个故事共同地变老,但是这种有限是非常幸福的、有关他们存在的证据——我的意思是说,你可以一星期看完一二十季辛普森,花半个月时间集齐四十三本机器猫,但是你不能和他们所延伸占据的那十几年岁月一起老去。你只能老去一次。所以唯一重要的就是在这一次里面你做了什么梦、见了什么人、掉落过什么样年轻而可笑的眼泪。是的,一滴眼泪的背后总有一个温度,一片树叶的背后也有一张脸,我们不是逃不开,而是从来就不想逃。
那么,我的关联是什么,在哪里?——在吗?
还记得可怜的伊壁鸠鲁是怎么说的?他说心灵之所以较之身体而强大,乃是因为它懂得欣赏快乐而不欣赏痛苦。我倒觉得心灵的强大就在于它学会了欣赏痛苦呢,像欣赏快乐一样由衷地欣赏痛苦,还又多了一份安然。世上应该有那么一两样东西,你可以为它去死的;也就是说你若不知自己的脆弱所在,也从来不会真的坚强。同理,全然没有痛苦的快乐,又怎么能是切肤的快乐。王尔德说这世界若不是早学会了嘲笑自己的痛苦,它就决不可能承受下来这些痛苦直到今日。我想这不是勇敢或者达观,而只是因为太欢喜那些欢喜,才能连痛苦都一并爱了。我想起了那老孩子说的话,他说让我们只记着那些好,不记得不好,于是大家都不会老。那时候如果有机会,我应当告诉他有两件事他不知道:第一,他老了,早已经老了;第二,那些记他最深的正是那些记他不好的。
人是在反复的述说中表现自己,同时也捏造自己;不说的人不一定不想,不说的人却不太容易看清自己的人生。我以为我生如我文,所以也要字字华丽,却不知它要怎样一分一秒活过去。当我说了我不再张狂,我不再飞扬,我卸去了蛊惑人心的浓浓夜妆,我还要面对怎样的人生,和什么人事有着什么样的关联?
大概,接受缺憾拥抱不满之后,我仍可以有一种颜色的,或者一种香氛。我想我会是那暖暖的暖暖的回忆的水,默默地流过,深深地回望,在明天的明天的路上。我会明白,有人真的情愿变成回忆,如果他坚信着将来有人记得。是的,说定了,我是你明天的回忆,我是下一个月圆时候的潮汐,到死也只为着你一人唱歌。
“有好多的愿望呀,这样的那样的愿望呀,快来帮我实现吧~~~我最喜欢哆啦A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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