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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uary 09

    心魔:红鞋(五)(下)

     

     

    殷殷手里拿着一小杯淡蓝色的调酒,蹑手蹑脚地顺着墙根溜到座位上。雁子和她的乐队还正在台上排练,她不想打断。她想安安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听一会儿。

    雁子的乐队名叫“白色迷迭香的星光花园”(英文是“white rosemary starlit garden”,nice try。。。),据雁子自己号称是一个非常纯粹的女声歌特乐队,就像Nightwish或者Within Temptation,但是这个啰啰唆唆的名字怎么听怎么像一IndieEmo,或者朋克后摇。仿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里的那种穿梭时空的叙事手法的话,现在就可以说:三个月零十五天之后,当雁子一个人坐在Desperado的后台抽烟的时候,再想起来“白色迷迭香的星光花园”这个无比小资的名字,自己都禁不住哑然失笑了。

    雁子的乐队有着非常典型的配置:单女声主唱,双吉他,一贝司,一鼓,一键盘。主唱,主唱当然是雁子;主音吉他是朱朱,不久前变节,潜逃到了法国;另一个吉他叫朋子,长得有点小帅,兼职在一个乐器行教课;贝司手是李执,殷殷和雁子很长时间以来的密友,开了一个音像店,人有点憨憨的——不要一说到贝司手你就想到长头发和紧身皮裤之类的,李执二十年不变地剃一板儿寸,一般还是在家门口的地摊儿上剃的那种,穿的一身儿都是班尼路;剩下来就是大二,鼓手,长得高高大大,非常豪爽的一个人,岁数略大(实际上已经结婚了),不敲鼓的时候卖保险;最后就是键盘手叶杜杜,叶杜杜是个怪人,长头发,长得还挺体面,不过特别神经叨叨。据说有个犯罪心理学的博士学位。不知道平时都干嘛。只有在快演出的时候才出来排练。

    你的我的仅有的所有都交给了遗忘

    苦的甜的曾有的将有只徒增了心伤

    捧在手里只一行

    温热的泪啊

    曾经却是我全部的生命和时光。。。

    雁子正在清唱,慢板的,一首殷殷从来没听过的歌。想来是新近写好的。殷殷仰头看着台上的雁子,她随意挽着头发,穿一件粉色的吊带衫,淡的近乎于白的牛仔裤。这一个时刻就属于那些为数不多的,殷殷觉得她看到了一个真实的,可触摸的雁子的时刻。一个散发着宁静光辉的,让她羡慕的雁子;她觉得她可以逗留在这样的光辉里直到一辈子。

    恨比爱认真

    争相先转身

    那些我不爱的 你不放

    那些我不说的 你不问。。。

    雁子还在继续唱,殷殷觉得有歌可唱的人都是幸福的,至少在那个旋律和节拍响起的一瞬间是幸福的,绝对的幸福。每唱一首不同的歌的时候,就像是怀着一种不一样的心情,爱上一个不一样的男子,甚至是过着一种不一样的人生,这怎么能不幸福。道林·格雷说他爱上了一个戏子,那剧院里的女子;他说要爱就只能爱一个戏子,那是永远不会厌倦的爱:她今天是热情如火的朱丽叶,明天是愁容不展的奥菲利娅,后天兴许又变作那幽默感十足的海丽娜——也许,这毕竟是对的,因为我们每个人被锁在自己的人生里,这不能说是不可悲。

    也就是由此,殷殷才明白,她为什么一定要写。她要写别人,她要写自己,她尤其是要写那些她注定自己做不了的自己。她不会唱歌,不能吟咏莎士比亚,她不能在别处,假装做别人。有时候,她甚至觉得,她自己并没有自己的感觉,她只能借用别人的感觉。是的,她明白太多太多别人的感觉,并不是因为像潘伊廷那样孜孜不倦去分析的结果,她只是用心去感觉。她那么用力用心地去感觉别人的感觉,因为她体会不到自己的感觉。她不做惊天动地的事情,没有惊世骇俗的想法,她爱着恨着一个人的时候都觉得那么地模糊,不得要领。于是她只能仔细去看着别人的精彩,体会他们的刻骨铭心,并且替他们把记忆分门别类,装在好看的玻璃盒子里,细细地研磨,久久地品味。是的,这就是她为什么要写。不写的自己是一个如孤魂野鬼一般缥缈的存在。有着和谁也不相似的寂寞。

    她想要不寂寞啊,她多想要不寂寞,可是怎么才能不寂寞;一生要走多少路,听多少故事,假装自己是多少不同的人;要订着多少本时尚杂志,追着多少部美剧,等着多少个乐队的新专辑;才能确保自己没有片刻的闲暇,去寂寞。——雁子说,逃不开的东西你不如去享受,最起码也要让别人以为你在享受;如果生活真的能教会给你什么,就是教会了你去轻看生活——雁子坚定地甩一甩头,笑着说:鄙视它——想到这里,殷殷轻轻地笑了。

     

    排练完毕,雁子和乐队的其他几个人纷纷收拾东西,走下台来,坐在殷殷坐的这张桌子的周围。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雁子把今天白天“面试”过的那些吉他手的资料给殷殷看。

    “你今天一天就见了8个?这速度,赶上速配征婚的了。”殷殷一边翻着资料一边跟雁子说,“就没瞅见一个瞅对了眼的?”

    “我也不想啊,”雁子忙忙叨叨地梳头,补妆,“你是没看见,那水准。。。”

    “哎,这个看着还成啊,”殷殷冲她扬一扬一页有照片儿的A4打印纸,“长得还成,至少。。。也挺有经验似的。。。”

    “嘿,嘿,别急啊,你接着往下瞅啊。”雁子撇撇嘴,“瞅瞅‘最喜欢的乐队’那条儿,倒数第三行。”

    “啊哈,Bon JoviMichael learns to rock?”

    “嘿,这不撞枪口上了么。”朋子嘻笑道。雁子对流行摇滚乐队深恶痛绝,那简直是众人皆知的事实。如果让她列个“最嗤之以鼻的乐队”,倒是肯定忘不了这哥俩。

    “操,这哥们儿,行不行啊。。。”

    “哎真的了,还能再没品味点儿么,我求求他了。。。”

    “怎不直接说周杰伦呢。。。”

    “哎你再看这个,这哥们儿也挺有乐儿的。。。”

    其他几个人也纷纷凑过来,争相传阅雁子的“吉他手招聘资料”,一边儿看一边儿尽情地贫嘴。

    “成了成了,别闹了,都还给我,”雁子作凶狠状,“散了散了!朋子关灯锁门儿,大二帮我拎包儿,李执送殷殷回家!”

     

    雁子把头发垂下来,把手插在裤兜里,把随身听开得很大很大声,但是她还是听得见。听见自己的高跟鞋一下一下,非常有节奏地敲打在那寂寥无人的街道上,那正是她最恨的声音。她总觉得,她总对自己说,如果寂寞有声音,寂寞会说话,这孤单单的高跟鞋敲打孤单单的水泥路的声音就实在像极了寂寞在说话。

    穿过闪烁的霓虹灯,穿过七零八落的大街小巷,穿过夏的末尾那已然有点清泠的夜的空气,她一直走着。一直听着她自己的脚步声。只剩下了她自己的脚步声。她想着她的小时候,总是厌倦呆在同一个地方,过着同样的生活。于是她就想要走,想着就不回头,一直走,看看自己究竟能走多远。她就走啊走,走啊走,她一直是昂着头的;过了很久她才发现,当初以为是了不得的勇敢的决定,其实只是她命中注定的逃避。其实再没有什么比向前走要来得轻松了,回头——回头倒是需要一辈子的勇气。

    勇气,说到勇气,其实勇气只是你想做成一件事情或者想到达一个地方的那种强烈的心愿。当它足够强烈的时候,就能让你忘记很多东西。但是也许,活下去也并不需要太多的勇气,活下去只是我们因循守旧顺理成章的逻辑;也许真的,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太多的苦难,你永远遭遇不到什么你所不能承受的东西,就像你体会不到那些你所理解不了的东西。但是,同理说来,这世上也就不可能有什么浪漫吧。美丽是有的,欢乐也在;但是说到浪漫,她并不相信浪漫。你给不了自己的东西,你拿什么给别人;你给不了别人的东西,又怎么希望别人能给你。浪漫只是一个人们以讹传讹的笑话吧。

    她不知道别人,但是她觉得她自己的浪漫已经死了,不在了,被她超越了。事实上她不仅超越了所有那些对浪漫的希望,她甚至超越了那些希望破灭之后所带来的怨恨和忧伤。每当她看见嬉笑的恋人,依偎的情侣,相互追逐的孩子,甚至是,甚至是那些失恋之后红着眼睛走进理发店剪掉一头长发的清瘦高中生们,她都特别特别的平静。她不恨,不失落,她的眉毛都不会挑一挑;如果非说她还怀有着什么感觉,她只是觉得那一切离她真远。远得像有亿万个光年。——殷殷说光年是一个距离而不是时间的单位,但是在巨大的速度之下距离和时间竟可以是不分彼此的存在。多神奇,殷殷仰望着星空,无比天真地对她说,多神奇。——想到这里,雁子轻轻地笑了。

     

     

    心魔:红鞋(五)(上)

     

    “哦,城市。你可曾看见它那永无止尽的万千街道,你如何知道你将何去何从?选择何样的一个女子,一幢房子,何处是你终老一生的地方?你怎么能够选择?”

    那部叫做1900的电影曾经有很多经典的台词,至今还在被人们不断地引用。我一直觉得客船上的1900是有几分像住在古堡里的剪刀手爱德华的,他们的生活都有着那么脆弱的前提假设。其实在很多时候,你知道,当你搭造了一个微妙的假设、恰切的舞台之后,美好的台词就会那么样自觉自愿地一一登台,如同是穿过你梦境的翩翩舞者。在那样的时候,那些为数不多的伟大的时刻,如荣格所说,你是微不足道的。是你的故事在创造你,是你的文字在书写着你,你被你所不能理解的力量选中了,它引领着你飞翔。

     

     

    “恩,恩,你的意思是说可以把这种什么所谓。。。拓扑知觉理解为一种21世纪的新型格式塔理论。”

    McGill心理系教授的沉闷无趣的讲座结束之后,时间已经接近正午,殷殷和潘伊廷走出报告厅就直奔了食堂。这里的食堂倒是很能督促殷殷时不时地缅怀一下自己日渐远去但仍宛在昨日的大学生活——单调的菜单加上离谱的价格加上无休止的相互推搡的长队,人人脸上一副毅然决然的表情。而且您要是哪天一不留神儿,跑着跑着胶给跑忘了时间,再一看表,十二点半了,得了,您甭指望了,直接出门儿奔小拉面馆儿吧。这食堂,甭瞅质量不怎么样,可是见天见的恨不能不到十二点就人去楼空了,偶尔剩下的那俩烂菜,什么清炒豆芽之类的,到那会儿也一准儿是被扒拉得跟泔水似的啦。

    “是呗,我就是这个意思。”潘伊廷推推秀气的黑边儿眼镜,笑得非常非常儒雅。——这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儒雅,放在这个民风彪悍的研究所里简直就是格格不入,殷殷常常这么想——而且,据她观察,潘伊廷可能是全所里面唯一一个有两条以上的牛仔裤,而且一天洗一次头的男生——多少有点另类吧?

    “这一点儿也不合理啊,”殷殷还是不住地摇头,“doesn’t make a damn bit of sense.

    wowstrong words,”潘伊廷亲切地看着她,继续笑,“我也没说他合理,我只是说我明白他想说什么意思了。”尤其当你考虑到,在短短半年以前,也就是在殷殷刚来到这个研究所不久的时候,潘伊廷就已经向她明确地示好——当然是委婉而不失风范地,但是同是也是十分明确无疑地——而殷殷也非常友好,但是明确地拒绝他了。当你考虑到这一点,就不能不更为潘伊廷现在的所有风度翩翩和谈笑风生暗暗叫好了。

    “你怎么明白的?借助这么糟糕的比喻句?”殷殷无奈地摊摊手,“咱就先说格式塔,人家格式塔是多么符合直觉的心理物理定律啊。他这是个啥,完全反直觉。”

    “你觉得他反直觉是因为。。。”远远看见有个端着满满一盘红烧茄子的大哥横冲直撞走过来,盘子还没端平,直往下滴答酱油汤汤——对,这就是彪悍的具体表象之一——潘伊廷轻轻地拉拉殷殷的衣服,让她躲开,然后才接着说道,“因为反应时的尺度上不一样吗。拓扑知觉优先指的基本是阈限下的,难怪你一般感觉不到吗。”

    “恩恩。。。姑且就算是这样,”殷殷一脸不服气,“咱们再来说说他那几个模棱两可的脑成像结果。。。”

     

    “我是说,谎言啊,虽然我不确定它进化上有什么意义,但是人有时候确实是有这个心理需求的。”当两个人都端着餐盘坐下来的时候,话题已经不知不觉地改变了。潘伊廷还是那么既温柔又充满自信地阐释着自己的观点。

    “心理需求?”殷殷有点惊奇地看着他,“你是说有人不是需要撒谎的时候才撒谎,而是——只是因为想要撒谎所以才撒谎?”

    “恩。”

    “就像有的小偷,实际上是对于偷东西本身所带来的快感有一种成瘾?真有人这样吗?”

    “呵呵,不少有啊。”潘伊廷朝她点头,“你能想到有什么动机,比如说?”

    “撒谎吗。。。”殷殷略略思考了一下,说:“缺乏安全感。”

    “正解。”潘伊廷颇为赞许地说,“比如年少时代从父母那里没有得到足够多的关注和爱啊,于是对安全感过度渴求啊,然而内心深处的自卑感又不断对自己说,我不够好,我是不值得别人去爱的,所以就认为只有凭借一个接一个的谎言才能维系自己的亲密关系啊。。。”

    “活泼、坚强、喜欢热闹、其实存在感又很弱的人吧。。。”殷殷若有所思地说。

    “恩。你想到什么了?”

    “唔。。。”沉吟良久,殷殷轻语,“比如。。。过把瘾里那个疯女人,杜梅?”而事实上她心里则一直琢磨着,雁子。

    “恩,杜梅。。。”潘伊廷似乎并不是不明白殷殷此时此刻的所思所想,他却非常聪明地没有接话。

    两人都沉默了片刻。

    “还有什么?”殷殷略伤感地笑笑,自己岔开了话题。

     “还有,比如。。。自我毁灭的欲望啊。”

    “类似于死本能?”

    “恩,或者指向内的攻击意识。”

    “还有什么?”

    “还有,恩。。。有时候是认知失衡后的自动调整吧?”

    “啊哈,所谓的阿Q精神。”

    “正是。”

    “还有吗还有吗?”

    “还有,我想想。。。表演性人格,算不算?”

    “恩,算一个。被你一说还真的很多啊。还有吗?”

    “还有。。。”潘伊廷微笑了,又推一推眼镜,然后上上下下打量起殷殷来,“还有人啊,就是为了逃避安逸啊。”

    “逃避安逸?这是什么意思?”

    “人生的不幸有两个本源,一曰痛苦而一曰安逸。。。”

    hohohohoslow down, 帅哥,”殷殷终于察觉了他的意思,大笑着将他打断,“为什么你要拿我的叔本华来教育我自己?”

    潘伊廷也笑,不说话。

    殷殷就看着他说:“第一,堂堂正正的,我就是个忍不得安逸的人,我也耐不得寂寞;我作,我乐意。谁提安逸我跟谁急。”潘伊廷忍俊。“第二,帅哥,”殷殷笑得非常灿烂,也非常漂亮:“引用叔本华是我的专利哦。”

     

    展转再三,殷殷终于还是没有像原本打算的那样,在午饭期间邀请潘伊廷和她一起去看马格里特的画展。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她觉得伟大的艺术是禁不得分析的,分析起来都难免显得轻飘飘地可笑;而潘伊廷则显然是非常享受于分析身边一切可分析的东西。。。

    “啊哈,又被我捉到了吧!”殷殷在楼梯口别了潘伊廷,懒懒散散地拖着步子正要上楼,被人叫住了。扭头看去,是小瑾。小瑾正在向她招手,而且无比狡黠地微笑着。狡黠而八卦地。

    “有什么可捉的啊。”殷殷看着十分孩子气的小瑾,无奈地笑。小瑾长得不算太好看,不过当属非常“Q”的那一类;是殷殷实验室里面新来的技术员,小殷殷半岁——可能是因为家境特别地好,家里人又一直特别宠爱的缘故吧,小瑾的心理年龄好像总有点和这实际年龄不匹配似的。满脑子都是王子公主,骑士和魔女,Peter panTinker Bell,还有好多好多其它不切实际的幻想。

    “嘿嘿,大帅哥啊。”小瑾不理殷殷的话,只一味向走廊的尽头张望着潘伊廷远去的背影。

    “也没有吧,还好吧。”殷殷使劲拽拽小瑾,她才非常不情愿地挪动脚步,跟她一起上楼了。

    “多好看啊。”小瑾还在自顾自地叨叨。

    “忒秀气。”殷殷含笑瞅着她特别卡通特别小女生的样子,无所谓地道,“有点女。”

    “皮肤多好啊。你看那白的。”

    “忒瘦。”

    “你再看人家穿衣服,多有品味啊。”

    “忒矮。”

    “我说殷殷,”小瑾拍一拍殷殷的肩膀,“求全责备啊。”

    “呵呵。”殷殷不置可否地笑。她觉得如果说她真有多喜欢潘伊廷吧,是有点儿夸张;可是要说她压根儿就完全瞅不上他吧,好像也有点扯淡——况且她说了也八成儿没人信。算了。

    “你就站着说话不腰疼吧,”小瑾白了她一眼,继续说,“谁要给我一这样儿的——有这一半儿帅的,嘿,真的——我早就乐得屁颠儿屁颠儿的啦。”说着又做出那种两眼冒星星、非常花痴的卡通人物表情。

    “那我给你介绍一下好了。”殷殷轻描淡写地说。

    “那,那哪儿行啊。”小瑾却好像特别当真似的,一下子局促了。

    “真的,别客气。反正我留着也没用,多浪费资源啊。”

    “不不不,没那事儿。”小瑾不住地摆手。

    “不是,为什么呀?”殷殷有点好奇了,扭过头来看她,“你不想认识潘伊廷吗?”

    “想啊,我想,”小瑾半幻想半憧憬地微笑着说,“我想在一个又自然又浪漫的情景下认识他呢。”